中国10大冤案是什么?
佘祥林,1966,京山县岩门口镇河场村人。被捕前是县公安局原马甸派出所治安巡警。
1994年初,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失踪,久久寻找未至。张家开始怀疑她是被佘祥林害死的,因为张在宇有精神病。几个月后,一位村民在村头发现一具腐烂的尸体,张家坚持死者是张在宇。就这样,佘祥林成了第一个杀人嫌疑犯,很快被京山县公安机关抓获。这一年,佘祥林28岁,张在宇31岁,他们的女儿才6岁。然而,2005年3月28日,被“杀害”了11年的佘祥林妻子突然出现,一桩巨大的冤案浮出水面。4月13日,京山县法院再审改判佘祥林无罪。10年5月,佘祥林向荆门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005年6月底5438+00,佘祥林及其家人终于拿到了7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金。
记者问他11年最大的冤狱感受是什么?佘祥林说,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对生活充满信心,哪怕是在最痛苦最绝望的时候。我会珍惜每一天,家人也会善良幸福。我是一个乐观的人,我相信我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同时,也有很多人帮助过我。我不能让他们失望。我想好好活着。
(二)赵作海冤案
58岁的赵作海是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11年前的5月9日,因涉嫌杀害同村村民泰伦被当地公安刑事拘留。在被关押三年半后,商丘中院认定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院裁定核准商丘中院的上述判决。
2010年4月30日,被“杀害”多年的泰伦突然出现在村子里,与湖北佘祥林案的情节几乎一模一样。五年前,湖北省京山县村民佘祥林因杀妻被冤入狱。11年后,佘祥林“被杀”的妻子突然出现,佘祥林最终获得65万元国家赔偿案。现在,“死者”的复活已经使赵作海清楚了。
问责结果:
2010 5月12日,涉嫌刑讯逼供的郭守海、周两名民警被商丘市检察院刑事拘留,另一名民警李德玲在逃。
(三)罗开友冤案
四川凉山州雷波县渡口乡营盘村人罗开友,20年来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前妻老乡李培祥。二十年前,李培祥突然“消失”了。随后,金沙江中出现一具女尸,被各方认定为李培祥。罗开友等6名“嫌疑人”随即落网,他和父亲、哥哥被拘留21个月。虽然最终因证据不足被释放,但罗开友始终涉嫌杀妻。而且他已经抬不起头了,村里人在背后戳他的脊梁骨。“连老婆都被打死了,屁眼还是黑的。”极度狂躁抑郁之后,罗开友冷静下来,决定用自己的方式“破案”——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前妻。20年后的2010,他找到了他的前妻李培祥,她“被残忍地杀害并溺死在河里”。她生前在天津静海县,却已经是别人的妻子。
(4)聂树斌冤案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成为嫌疑人,被抓。经石家庄、河北两地法院审理,判处死刑。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经河北省高院复核后被执行死刑(当时最高法院尚未收回死刑复核权)。聂树斌当时才22岁。之后聂树斌案多名办案人员立功,被提拔。
十年后的2005年6月65438+10月65438+8月,河南荥阳警方在当地一砖瓦厂抓获一名可疑男子。该男子真名叫王书金,河北广平人。他向警方供认,他在河北强奸了多名女性,其中4人被杀害。后来,王书金被广平县公安局带回河北,并在他供认的犯罪现场指认。其中一个就是十年前被法院认定为聂树斌“杀害”的康某被杀害的场景。
2005年4月,聂树斌“一案两杀”案被《河南商报》曝光,舆论一片哗然。
(最新报道:法院一审否认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真凶,正在等待二审宣判)。
(5)呼格吉勒图冤案
4月9日,1996,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公安机关很快锁定18岁青年呼格吉勒图为犯罪嫌疑人。仅仅两个月后,呼格吉勒图就被草率处决。
2005年6月23日,被控犯有21起罪行、10条人命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被内蒙古警方抓获。之后的场景与聂树斌案几乎如出一辙:赵志红被抓后,交代了自己于1996年4月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厕强奸并杀害一名女子的事实。
次年10月28日,165438+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赵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只是金一案,检方对的指控,并未提及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厕内的强奸杀人案。
2007年6月65438+10月1日,赵志红被暂予监外执行,但此后再无此案的公开信息。
(6)张振丰冤案
张振丰,男,因犯强奸罪和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原因是警察隐藏证据。2010年9月6日17时,张振丰在失去人身自由三年零四个月后回到家中。
张振丰是鹿邑县杨湖口乡田庄村人。鹿邑县隶属于河南省周口市,与商丘市下辖的柘城县相邻。在姐姐的印象中,张振丰和很多同龄人一样,不喝酒,不打牌,不做生意。农忙时他在家工作,农闲时出去工作。31岁时,他的命运发生了转折。2007年6月3日下午,张振丰因涉嫌入室盗窃和强奸罪被柘城县警方逮捕。第二天,“根据他的供述”,张的“同伙”——鹿邑县村民郭新奎和被逮捕。
一年后,该案在商丘中院开庭审理。张振丰承认强奸和抢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郭辉承认强奸和抢劫,被判无期徒刑;郭新奎拒不认罪,被判无期徒刑;刘超、刘传军否认强奸,承认抢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张振丰等5人因涉嫌强奸、抢劫归案后,柘城县公安局对5人进行了抽血,并与被害人体内残留的精液进行了DNA鉴定。专家结论已排除5名强奸嫌疑人,但这一结论被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余鹏飞藏了起来。
2010年8月,张振丰的案子有了重大转机。因其他罪行入狱的王被发现是强奸和抢劫的真正凶手。王对和共同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七)二级警督李久明案。
李久明,二级警督,1965年6月出生,党员。从1988调入河北省冀东监狱,从1998担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
2002年7月12日,因涉嫌一起杀人案被逮捕入狱。庭审中,部分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被唐山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4年7月,一名抢劫杀人凶手在被执行死刑前供认不讳,7.12入室杀人案系其本人所为,使这起案件真相大白。
2005年6月5438+10月,7名参与刑讯逼供的侦查人员被依法立案侦查。
(八)警察杜冤死妻子。
4月22日,1998,昆明警方发现被枪杀的杜妻子、昆明市公安局民警王晓香、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的尸体。杜目前正在焦急地寻找他的妻子,已被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经过70多天的侦查和刑讯逼供,杜终于招供,并“揣摩”出审讯人员的意图,编好了杀人现场,但凶器——王俊波随身携带的一支77式手枪却始终没有落下。1999年2月5日,杜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二审后,云南省高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0年6月17日,昆明公安机关破获了以铁路警察杨天勇为首的特大杀人团伙案。当的保险柜被打开时,曾经办理过杜案件的相关人员都惊呆了,导致“二王”死命的“七七”手枪就躺在保险柜里!
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宣告杜无罪。
九、“110”重大刑讯逼供案(又称“4.30诬陷案”)
在河南省驻马店市“110”报警中心,出现了两个人渣,滥用职权,编造伪证,刑讯逼供,诬陷无辜。
这是一场灾难。我等不及要尿尿了。
时间:1997 4月30日下午10。地点:驻马店市乐山路南菜市场。
春天的驻马店,草香四溢,气候宜人。和谢在菜市场丁字路口开了一家瓷器店。
晚上十点左右,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下了三个年轻人,其中两个穿着警服。他们二话没说,径直走到店门口,扒开裤子往门口倒尿。谢连忙拦住道:“你不能在这里撒尿。”其中一个穿着警服的气愤地说:“往嘴里尿也没用!”"见他张口伤人,谢骂道:"你真会开车(牛逼的意思——记者注),怎么这么招摇?”三人见他顶嘴,都露出凶相。
上来抬手打我。你一拳打过来,三下五除二把那个女人打倒在地。鲜血四溅,女人疼得在地上直打滚,喉咙里喊着。“来人啊,快来帮忙……”
张贵彬和他的儿子张文军和张文朴正在不远处卸货,他们冲过来看到郑燮被一群狂热分子殴打,于是抓住这三个人不让他们走,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拉起了手。
看到这伙人穿着警服,张福以为他们遇到了假警察,便叫小资文普拨打“110”报警。
团伙一听“110”,更是有恃无恐。“你叫110,老子就是110!看我打不死你!”
在双方的争斗中,驻马店市“110”民警赶到。果然,“110”并没有制服这些歹徒。他们很惊讶:打架的人怎么会是同事刘建强和张善军呢?“110”将57岁的张斌拉上警车,带到市公安局。深夜,12点后,22岁的张文军在公安局被逮捕,他们被突击讯问。做完笔录后,他们被铐在铁床的腿上,直到天亮。
刑讯逼供成了罪。
次日下午(即5月1日),刘建强等人强迫其承认打架、不听劝阻、撒野的事实,打伤“110”执法民警。张父子拒不承认,又被几个人刑讯逼供。
面对记者,张贵彬回忆说:上班后,几个人把我父子铐在市公安局大楼下的两棵松树上。中午,文君被拖进屋里,几个人什么也说不出来。他们把那个可怜的人推倒在地,打他“妈妈”和“爸爸”。孩子们疼得打滚,钻到床底下,被揪着头发拖出来,一起铐在床上,动弹不得。玩累了就换人回来,直到宝宝吃不下饭,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才罢休。下午4点多,他被拖了出来,还被铐在树杆上。然后轮到我了,我也被带到了那个房间。四个人“叫”了一个家伙把我打倒在地,把我双手反绑在背后,几个人轮流打我的头、胸、后脊柱、胳膊。轮到上课了,有人打了人问,甚至一脸惊恐的说:“你这个老头,再不坦白就死定了。”打死我好几次,最后他们抓住我的手,在他们准备好的口供上按了手印。
经过“110”干警14小时的“智追”,张父子终于低头认罪。下午10左右,市公安局作出决定:两人各拘留15天,不得上诉。张家属不服,聘请律师,要求依法对“110”的裁定进行复议,但被市公安局无理拒绝。
“4·30”冤案就这样被炮制出来了!
原本很明确的事实是警察酒后残忍打人,却演变成了一起“打警察”的恶性杀人案。
5月15日,张某父子羁押期满,驻马店市公安局无视市检察院关于“立即释放”的司法建议,拒不释放。他们还因涉嫌“妨碍公务”被移送刑事拘留,并再次报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寻求正义,拯救迷雾,找到真凶。
5月22日,1997,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科收到市公安局上报的张贵彬、张文军批捕文件。驻马店市检察院是一个能招善战的英雄群体。在河南检察系统以办案严谨、善于打攻坚战著称。
像往常一样,审查批捕科科长王永波下班后坐下来看报纸。受害者是警察,这很少见。他决定自己处理。经过反复推敲,王永波发现疑点重重:
一两次讯问笔录显示,前后口供完全不同,涉嫌用于逼供;
第二,被害警官的陈述与主要证人谢的证言有较大出入;
第三,其他证人的证言中有公安用语,很明显有人编造了伪证。
凭着敏锐的洞察力和多年的办案经验,王永波预感到这个案子一定有猫腻,绝不是单纯的妨碍公务,而极有可能是案中有案。不出所料,在提审“罪犯”时,父子俩同时翻供,甚至哭诉不公。他们还展示了带血的伤疤,并要求检查...他立即向市检察院和区检察院分院主管领导汇报,请示。得到上级支持后,他暗暗下定决心:案情重大,绝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追根究底,不能让无辜的人受委屈。
王永波明白这个案子的调查难度很大。如果案件无法打击,后果会很严重。
在巨大的压力下,抓捕部门的警员开始了艰难的调查。5月27日深夜,副检察长徐浩华亲自挂帅,科里的干警开始分三路调查取证。令人意外的是,重要证人出租车司机刘杰却一直避而不见,所有证人都三缄其口。
三个人,撞墙而回。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说情人上门了,要求“归属家庭”,不要太“固执”。有人带着一万元现金一次来到王家,让他“拿着”。
“坚决抵制人情,一查到底。”检察官们深恶痛绝的正义感,让他们下定了决心。他们又深入群众,反复做思想工作。耐心终于打消了人们的顾虑,揭示了他们不敢作证的原因:案发后第二天,刘建强和张善军威胁他们不要如实作证。检察官将注意力集中在刘杰的妻子身上,持续了十多个小时,才让躲在邻居家的刘杰坐到他们面前。刘杰说,事故发生后,刘建强请我去北京饭店吃了一顿“便餐”,叫我做伪证,并威胁我不要胡说八道。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了解到一个重要情况:公安人员、在刘、张的指使下,对张父子进行毒打,刑讯逼供。
他们马不停蹄,立即传唤刘建强、张善军和刘军。前两人从事公安工作多年,态度一直不好,拒绝解释。公诉人沉着冷静,适时抛出“炸弹”,与两人斗智斗勇,步步紧逼,最终战胜对手,如实供述了编造假证、诬陷被害人的犯罪事实。
据此,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刘建强和张善军,同时将警官周静和钟兵移交法纪部门调查。
惊动中南海,善恶终有报。
经过检察官们10多天的努力,走访了数十位证人,收集了数十份证言材料,查清了案件的全部事实,拨开了层层迷雾,终于揭露了公安败类的本来面目。
5月31日,检察院再次对张父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到目前为止,两人已经被监禁了一个月。然而,公安局仍然拒绝放人,并以张文军涉嫌伤害为由,将张文军从刑事拘留改为“监视居住”。直到7月8日,张文军才被改为“取保候审”。至此,张文军被诬陷并监禁了两个多月。
记者还了解到,两人被羁押时,公安民警为了逼供,曾多次对其进行殴打和刑讯逼供,导致三根肋骨骨折,吐血。经河南省检察院驻马店地区分院法医学会检验鉴定,结论为胸部损伤属轻伤二级。但是公安局没有做出任何道歉,也没有经济赔偿的钱。张家前后已经花了几万元治疗。
8月,1997,新华社记者赶赴驻马店采访。张贵彬告诉记者,在他们被关押期间,有人几次跑到看守所威胁他们,禁止他们上诉和起诉,并放出风声说,只要他们停止起诉,就可以用1万元释放他们,否则将被判处3至5年有期徒刑。
此案在新华社68号内参首次披露后,立即引起了河南省、中央政法委和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1997年9月,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任建新作出批示:“郑增茂同志(河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请河南省政法委调查并报告结果。”同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也做出了明确指示;时任河南省委书记的* * *同志看到后怒不可遏,在国内动态样本中对河南省政法委、省检察院负责人作出批示:“此案应依法查办,严重败坏了公安形象。”
案件查明后,驻马店市检察院对作伪证、诬告陷害群众的主犯刘建强依法刑事拘留,并正式批准逮捕。刘建强、刘军、周静和钟兵分别被提起公诉(张善军未被提起公诉)。
1998年1月,驻马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二刘有期徒刑一年。警官周静和钟兵分别因刑讯逼供罪被判处6个月监禁,而另一名同案犯张善军只受到其所在单位的行政处理。
国内首例“110”警察故意诬陷他人的恶性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十、七警察擅自枪杀四村民,诬陷为罪犯。
杀无辜的人叫杀歹徒。
1997年的一个夏日傍晚,粤东普宁市郊。“哒-哒-哒”“哒-哒”枪响,四个被绑的年轻村民眼泪汪汪地倒在地上。这不是死刑的刑场,而是7名警察的越权行为。如今,隐瞒了一年的“击毙在逃歹徒”的闪光谎言终于被揭穿,7名警察将被绳之以法。然而,这一悲剧的发生,以及由此形成的种种怪圈,不能不引起人们对更深层次问题的思考。
四名村民未经审判被枪杀:不允许家庭成员辨认尸体并强行火化。
8月9日,1997,普宁电视台新闻报道称:“8月7日下午5时许,4名歹徒闯入东西南村某村家中,抢劫财物。我们的警察迅速出击,逮捕了歹徒。押解途中,4名歹徒砸碎车门逃跑。公安民警在开枪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击毙4名歹徒。
4名死者家属面对亲人莫名其妙被杀,气得向普宁市委及相关部门反映,这是一起警察无端杀害无辜的大悲剧。在投诉信中,他们陈述了事情的起因:8月7日下午4点左右,占陇镇村民陈到东西南村找陈某某讨要欠款。双方发生争执后,陈举报陈等人持枪勒索。占陇派出所副所长带领民警到陈家抓捕,与的报案无关。正在陈家喝茶谈事的三个村民郑灿燕、黄华生、陈松平一起把他们抓起来,四个人都被带到一条偏僻的小路,未经审讯就被枪毙了。死者家属也提出了一些情节和疑点。如陈等四人被带走时,双手被反绑在背后,七八名警察被押在一辆警车里,手持冲锋枪。四个人怎么可能同时逃跑?死者家属拒绝到现场认尸,第二天匆忙火化,涉嫌毁灭杀人证据等等。
此案疑点重重,漏洞百出,但检察院认为警方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陈的母亲陈光英说,8月7日下午6时许,6名未穿衣服的警察来到占陇派出所,携带两支冲锋枪和4支手枪。他们搜查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二话没说就带走了陈等四人。抢警车带走。晚上10,那些警察第二次来家里搜查,不准我进屋。后来他们说找到了一把手枪,把我叫进屋,按我的手在搜查笔录上按手印。
陈的妻子抱着不到一岁的女儿悲伤地说:“警察逮捕陈时,还把他的摩托车开走了。后备箱里有4万元加工纸的现金,后来他们也不知道去哪了。”在发给普宁市委、市人大的《检察报告》中,普宁市检察院认为正在审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案件的来源和定性;占陇派出所报案的真实性;警察使用武器的合法性;采取措施当场击毙警员的必要性未被认定违法。
村委会几个人也介绍了一个情况:8月7日,报案人陈某某的堂弟是揭阳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长,曾任占陇派出所所长。
广汕公路通往普宁的一侧,公路旁有一条土路。再往北一公里左右,土路和菜地之间有一条沟。这是郑灿炎、陈、黄华生、陈松平被“当场处决”的场景。距离现场约150米处有一家农家乐。据说农家乐的主人是现场目击者。车主陈海松说:“8月7日晚上7点多,我正在吃饭,看见三辆车过来停在路边。灯灭后不久,我听到了枪声和人们的哭声。然后枪声响了很久,我听到人们哭了很久。
普宁电视台一名女副台长解释说,电视台8月9日晚播出的新闻是普宁市公安局当天上午发来的录像带和解说词。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7名警察隐瞒了一年结束时被起诉的漠视人命的现场。
1999 65438+10月9日,一个感人的消息传来——占陇派出所分管全面工作的原副所长黄世武、原副所长罗国彬及5名原民警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1998 5月,在广东省委政法委的重视和决定下,成立了由省政法委牵头,省公安、法制等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对普宁市“8.7”案件进行调查。后来,广东省公安厅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占陇派出所民警立案。
广东省公安厅查明,这是一起隐瞒了一年的命案。案发当晚被抓的陈等4人并未逃跑,而是被原副局长黄世武下令逐一强行拉出车外,分别枪决。经技术鉴定,陈身上有17枪伤;郑灿炎有9处枪伤;黄华生有12枪伤;陈松平有10枪伤。
此案的大致情况是:黄世武在接到陈举报等人持枪到他家勒索钱财后,指派、方会斌、郑、张、、携带两支“79”冲锋枪等凶器实施抓捕。
当晚7时(15)左右,等6人护送陈等4人通过下寨村新路中段,与黄世武会合。黄石武和商量杀了陈。当晚7时30分左右,在东西南村旧路僻静处,被告人黄世武停车,命令、方会斌、郑、张、五人结对向陈开枪,声称其有事负责,先将陈拉到路边,用“79”式微型冲锋枪向其射击。其他被告人也分别向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开枪。被害人陈、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4人均死于心肺枪伤。
经过27次上访,受害者亲属前往广州和北京起诉赵雪。
据了解,1997自8月7日4名村民遇害以来,其亲属已在本地区、广州、北京等地进行了27次信访,共计254人。
目前,他们已委托北京市上工律师事务所顾先平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就赔偿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顾先平律师指出:本案更为严重的是,被害人在匆忙中被枪杀并强行火化,不仅剥夺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相关合法权利,也给后续调查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使得尸检鉴定只能依据侵权人的照片,不仅延误了本案的侦查和起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案的公正审理。
黄进发和陈大夫都是五六十岁的人了。在各自的儿子黄华生、陈松平被杀后,作为父亲,“白送黑发”的心情不言而喻。他们说:“我们的儿子刚二十二三岁就这样死了。我们真的很痛苦。民事赔偿固然重要,但人命无价。更重要的是依法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
从有关方面获悉,“8·7”故意杀人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黄世武被侦查员讯问时说:“你为什么要杀害陈等人?”黄世吾答道:“因为当时占陇有许多涉枪案件,我想杀鸡儆猴,才下令将陈等四人处死。”
罗国彬在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被问到:“你知道罪犯(指陈)的身份和犯罪事实吗?”罗国彬回答:“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陈是哪一个。”郑今年29岁。据村民说,他和他的哥哥郑灿炎一样诚实善良。郑灿炎死后,留下了妻子和体弱多病的孩子,他们的生活重担全落在了郑的肩上。郑一直没有忘记与他唯一的兄弟生死离别的情景。他含着泪告诉记者:“前年8月8日,我终于进了火葬场,见了哥哥最后一面。我让他在火化前把血洗干净。我找了块布,蹲下来抱起弟弟。我看到他的眼睛还睁着,胸口和腋窝有很多弹孔。我流着泪,擦着弟弟的血,然后用手合上了他的眼睛。奇怪的是,我两次都合不上他的眼睛。我急得泪流满面,说:‘兄弟,村里人都知道你是无辜的,冤死了。你们...你放心去吧...我会好好照顾孩子们,我会为你报仇的!我说完,第三次把我哥哥放在眼里..."
郑不禁泣不成声。郑为他死去的哥哥的承诺奔走,这使他吃了不少苦头。今天他终于有了一个“说法”,他也相信最后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因为,在这个普通农民的背后,有中华民国神圣的法律、正义和千千不屈不挠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