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风俗习惯
古代女子出家,说“归”。《说文》曰:“若归,女必嫁。”《诗经·周南·姚涛》:“我的儿子应该回到他的家,所以他应该呆在家里”。可见,已婚女子是以男方家庭为家的。《白虎传》说:“嫁了,就有了家。”可见“结婚”二字本身就是“有个家”的意思。《白虎传》也说:“嫁之则取之。”《说文》也说:“娶妻取妻。”《周易》《诗经》写的是“取”,意思是男人把别的女儿带到自己家里。男尊女卑的习俗,可以从“嫁”“嫁”两个字来证明。婚姻对女人来说是被动的。古代只说“娶妻”或“娶妹”,不说“嫁夫”。可见,结婚的权利掌握在父亲和兄弟手中。结婚对男人来说是主动的,所以古代常说“娶妻”“娶女”。
《诗经》唱了两遍“娶妻如何?”?不允许媒体。“媒妁在古代婚姻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许多青年男女的命运都掌握在媒人手中。据左邻右舍考证,氏族社会的青年男女在达到成熟期后必须参加“成人礼”才能成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员,享有应有的权利,履行应有的遗物。周代的加冕典礼(加冕典礼)就是由这种“成年礼”演变而来的。
二十岁时,周朝世家子弟在祠堂里被父皇加冕。敬礼前,向当天(加冕日期选定)和宾客(加冕的宾客选定)致敬。行礼时,会给客人三次加冕:一是用布条加冕,以示有治人的特权;第二次,皮格说从现在开始服兵役;最后加一个骑士,表示从此有了参与祭祀的权利。(布冠为黑色麻布,皮罩为白色鹿皮,骑士为红黑色平顶帽,祭祀时佩戴。喝完酒,客人们去见母亲,然后取了“子”字,再去见兄弟姐妹。最后,他们戴着帽子,穿着礼服,拿着礼物去见君主,青博士和向先生。主人向客人敬酒后,仪式就结束了。中国古代婚姻的六种手续和礼仪,即接受抽签、问名、纳吉、接受征婚、邀约、当面迎亲。
在古代,结婚据说要经过六道程序,称为六礼。第一种是收礼物,男方家送一点礼物(一只鹅)给女方家,以示亲友之意;二是问名字,男方问清楚女方姓什么,好回家预测吉凶;第三个是纳吉,在祠堂里给了吉兆后去女方家报喜,问纳吉名字时也送礼;第四是征,相当于宣布订婚,所以要送更重的嫁妆,也就是送钱送丝;第五是邀约日期,就是要选个好日子结婚,要征得女方家人的同意;六是打招呼,也就是互相打招呼。
六礼中,拉客迎客最为重要。《诗经·大雅·大明》:“文定爵相,亲迎魏。”据说继报名结婚后,曾亲自迎娶太思到渭滨。后人把“文定”作为订婚的代名词。《礼记》讲新郎新娘婚礼后“* * *吃牢饭,结婚死”。(分两勺乘一勺= 300,新郎新娘各持一勺。<用酒漱口>,被称为婚姻。后世的婚姻变成了杯子,新郎新娘用杯子交换饮料。)这是后世情侣结婚的地方,叫“婚”。
当然,上面说的六礼只是给贵族文人规定的,老百姓倾向于简化合并。一个人死了,就叫“属下”(《礼记·悼念》)。属是放置的意思,是新的絮状物。新填料非常轻。据说古人将新柳絮放在将死之人的口鼻上,看其是否死亡。这不一定会成为一种习俗,最多只是一些地方的习俗,但“属于”却成了死亡的代名词。
当初古人死的时候,陌生人要去房子朝北召唤死者的灵魂。这叫复苏,就是把逝者的灵魂召唤回身体。不要醒来,然后处理葬礼。
招魂是一种民俗,世界各地都有,中国也不例外。《周易》有归魂占卜,《楚辞》有招魂,说明当时人们普遍相信灵魂可以回归。
灵魂虽然可以回归,但不能自行回归,需要招魂。《楚辞》里有些词,比如“愿招君子”“我招君子”。可见,用来招魂的巫语,在楚地流传,再经屈原、宋玉等人打磨。长沙马王堆墓出土的帛画,帘上挂着顾璧和玉璜,正是《招魂》一章中对瞿琼和的绘画记载,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实际的招魂方法。据宗一世饶先生调查,今天居住在苏门答腊岛巴夫克斯山区的土著人的招魂表述,与楚辞中的招魂表述如出一辙,即魂归故里,反对故居,可见这一习俗的流行。
古人死后,要沐浴。这是《礼记》中记载的。这种习俗延续到了后世。《王进香传之书》记载,王祥临死前告诫儿子:“断气,但洗手洗脚,不必洗澡。”可见大部分人死后都要洗澡。
死后有“合”(葬)的仪式。有小有大。小折就是把身体裹在大衣里,贵族越多衣服越多。大集合就是把尸体放在棺材里。亡者必有食,故《战国策·赵策》说“邹鲁之臣,生不能养,死不能养。”(米饭包括死者口中的米饭。和韩一起写,就是往死人嘴里放玉。出殡后称为“丧”《论语·乡党》:“友人死而不归,曰:我在丧。”孔子的意思是:“止于我家!”《左传》三十二年公:“冬,卒。陈赓将葬于曲沃。”这意味着把晋文公的灵柩送到曲沃是为了阻止葬礼,而不仅仅是为了安葬。据《春秋》和《左传》记载,晋文公于次年四月下葬。后世所谓的葬礼,就是把棺材送到埋葬的地方。
葬礼的规则是穿白色的衣服。这是一根拉动的绳子。执事的本意是亲戚朋友帮忙拉车,其实只是个形式。后来在葬礼上,送葬队伍两边拉了两条皮带,这是执事的遗风。
据说挽歌最初是由抱着棺材的人唱的。古乐府香河乐中的秋录、浩立都是挽歌,陶渊明有三首挽歌,后人的挽歌就是由此演变而来的。
挽歌起源很早。据说最初是送葬者唱的,但很久以前就被挪到其他地方做其他用途了。《左传·哀公十一年》:战斗中,公命弟子唱《玉丧》,陈子兴命弟子含玉。玉是丧礼,表示死的决心。那么,当然,余的葬礼是宋(杜·)的葬礼。
至于《子同治韩健纪四十四孝皇帝》:商总会之客,颜余洛水;酒停,接着是《秋露》这首歌。挽歌成了招待客人的节目。文人也学写挽歌。上面提到的陶谦的三首挽歌已经成为千古名篇。如前所述,殷朝奴隶主有人祭制度。后人知道人力有价值,就用“俑”来代替。俑是玩偶,包括木俑和土俑。后来孔子也反对用俑,孟子说:“仲尼说‘始作俑者无前途!’也是用来让它像一个人。"。(《孟子·惠亮·王上》)
从殷到胜利,统治阶级还把自己生前使用过的车马带到墓中。与他一起埋葬的其他物体是各种各样的,包括青铜器皿,武器,乐器,玉器,骨饰品和其他东西。越高贵,随葬品越多,越精致。还有一些专门为埋葬而制作的“陪葬品”。汉代日常生活中的事物被复制成泥塑,随其陪葬,因此明器的象征意义更加明显。古代贵族统治阶级的墓葬大多有棺椁,主要用于保护棺椁,有的重达三四具。《论语·先进》说孔子之子孔鲤死后,“有棺无棺”,可见棺材不是一般人所能拥有的。
加一个外棺(棺)护棺的习俗一直保留下来,被佛教徒移植来保护释迦牟尼的灵骨。陕西扶风法门寺地宫出土佛祖释迦牟尼灵骨时,金银八宝多达八层,可见当时佛教徒对此事的重视。
至于孔鲤不在的情况,《论语》原文如下:颜渊死,陆埮(颜渊父亲)邀其子车想到。子曰:才不才,子也。鲤鱼(孔子之子)也死了,有棺无棺。我不只是想想而已。所以当了医生之后,我就不能随便走路了。相关记载有:颜渊之死。子曰:嘿!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儿子哭了,跟屁虫说:儿子哭了!(子)岳:怎么了?颜渊死后,他的主人想给他一个好的葬礼,孔子说,不行。主人给了它一个沉重的葬礼。子曰:回去(即归颜渊)也是我父之事。你们不可看犹大人。不是我,是我老公的二儿子和三儿子。这些围绕颜元之死* * *的记载汇集在一起,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孔子处理问题的尺度——礼。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a、贫富适当时,颜渊穷,主人欲葬,故子曰。
第二,同一个人拒绝重葬的请求。面对失去儿子的陆埮,他应该温和,面对主人的第二个和第三个儿子,他应该严厉。
三、在丧事上,郭不重要,当看其财力大小,反对不顾一切厚葬。
我上面说的只是贵族士大夫的葬礼。至于庶人的葬礼,那完全是另一回事。即使是最节俭的丧礼,对于普通人和婊子来说,也是几近枯竭。庶人去世时,他只能(仓促地)被埋葬。如果发生饥荒,他将不得不挨饿,以填补峡谷。
《谭弓上礼记》云:“古墓也是墓,不是坟。”根据现代田野考古的报告,我们知道殷代和西周的墓葬都是没有墓穴的,后来的墓葬都是建在墓穴上,主要是作为墓葬的象征,其次是为了增加盗墓的难度。(3)童养媳。在古代,收养幼女,成年后嫁给儿孙,是一种婚姻形式。这是一个古老的习俗。在宋代被称为童养媳。因为可以省彩礼,所以流行起来。被收养的女孩又穷又年轻,很多都被虐待。元人7岁时被卖到蔡家当童养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