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征兵政策
2022年6月5438+2月1开启男兵报名窗口,之后全年均可报名!
男兵:2022年6月5438+2月1开启男兵报名窗口,之后全年均可报名!上半年报名:2022年12至2023年2月10,18前。
女兵:上半年报名:2023年6月65438+10月1至2023年2月10,6月18之前。
二、征集对象和年龄: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的青年(含大学生)。年满18至22周岁(10月2001至1至2005年2月1出生)。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9 1 10月至1 2005年2月31出生)。初中学历的年轻人。至少18到20岁(从2003年10月的1到2005年2月的1)。
女兵:上半年申请: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年龄18至22周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集方法
适龄青年应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其经常居住地申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报名,也可在入学前注册地报名,新生可在入学前注册地报名。
动词 (verb的缩写)优惠政策
(一)升学
1.复学(录取)。征集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者录取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者录取。
2.考试加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分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者,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学位。
3.高等职业教育(大专)。高职院校学生(含新生)的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以免试报读普通本科,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报读成人本科,从2022年专科生招生开始。
4.免除军事技能。大学生(含大一新生)参军退役复学或入学,免于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计划,专门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独下达,不得挪用。自2021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规模由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高校倾斜。
6.将在校大学生(含大一新生)的兵役情况纳入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指标体系。鼓励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高校在制定免试推荐研究生选拔办法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服兵役纳入免试推荐研究生选拔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省内部分高校退役士兵可在政策范围内直接攻读硕士学位。
7.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含大一新生)。退役士兵,在退役后继续执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分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放宽退役大学生回归专业的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以返校,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转到我校其他专业。
(2)选择和培养
1.选择军士。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入选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并确定工资起点,在地方院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报考军校。高中毕业以上或未完成国家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士兵,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报考军队院校。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普通高校士兵年龄放宽1周岁;具有大专学历的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入学考试。被录取者在相关军队院校学习2年,毕业合格者纳入成长干部毕业生年度分配计划。
3.士兵们提拔了干部。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士兵可以在部队晋升。主要条件是参加过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满1年半后在推荐的旅(团)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
4.步行去学校。大学毕业士兵参加选拔录取好士兵候选人,年龄放宽到26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推荐人选。大专毕业士兵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保送入学的,安排6个月的在职培训;有大专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教育培训。
(3)退休和安置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予以安排:
(1)服役满12年的士官;
(二)义务兵或者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伤残的义务兵或者士官;
(四)义务兵或者士官烈士子女的。
2.退役士兵每月领取安置费。
(1)大校以下军官,退役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批后可按月领取退役津贴安置:①担任军官职务满16年的;②担任中士、军官职务累计16年;(三)任职满二十年的;(四)直接选拔和招收军官,特招军官晋升(授予)少校以上军衔,达到年龄后退役。
(二)士官退役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可以按月领取退役金的形式安置:①担任士官16年;②工龄18年;(三)晋升(授予)四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本军衔任职满6年,累计任职14年。
不及物动词政治荣誉
1.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一支具有光荣传统、深受人民爱戴的人民军队。“一个人当兵,是全家人的光荣。”青年学生入伍后,县(市、区)政府为其家庭挂“光荣军牌”。
2.服役期间在部队获得立功奖励,县(市、区)人武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慰问,送来立功喜讯。
3.现役军人优先购票进站,机场有专门的值机、安检、登机通道。参观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历史遗迹,享受免费或优惠价格。
4.国家颁布《中国人民和军人地位权益保障法》,设立五级退役军人事务部,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军人家庭遇到困难,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
5.国家颁布《军人及军人相关人员医疗保障暂行规定》,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官兵父母及配偶优先医疗,继续实行军人及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充分体现了对军人的职业尊重。
七。申请程序
男青年应征入伍程序:网上报名、初审、体检政审、岗前教育、士兵公示、批准入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条中国人民和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第十九条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士兵的数量、次数、时间和要求,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军委)发布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建征兵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兵工作。
第二十条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招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已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二十一条首次进行兵役登记并符合初步审查条件的公民,称为应征公民。
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征集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和其他征集活动。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征兵机关批准,被征集服现役。
第二十二条在征兵期间,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和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或者录用的公民,应当优先履行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征兵工作。
第二十三条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可以延期入伍。
第二十四条应征公民因涉嫌犯罪正在被侦查、调查、起诉、审判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不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