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哪里可以申请补贴?
昌吉日报2022-4-06 10: 46
导读:2020年6月165438+10月,昌吉州出台《昌吉州促进残疾人就业及扶持奖励办法》,对安置在残疾人就业单位、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进行补贴。
支持奖励申请时间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正常经营的个体户、个体户业主应当于每年2月15、9月15前向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支持奖励对象
1,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
即超过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福利企业除外;
2.自营职业者和自营职业者
即昌吉本地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
3、残疾人创业带动就业。
即持有残疾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地区自主创业的人员,吸引持有本州户籍的法定劳动年龄残疾人就业的人员。
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一)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去年的《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申请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复印件。
3.超比例安置就业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费凭证。
4 .超比例安置就业单位职工总数的证明材料。
5.超比例安置就业单位残疾职工花名册、身份证、残疾证。
6.超比例安置残疾职工就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二)自谋职业和个体就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昌吉州残疾人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固定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盲人按摩的业主还需要提供社保部门颁发的保健按摩职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昌吉市残联出具的残疾证。
(三)以创业带动就业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填写《昌吉州残疾人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表》。
2.提供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 .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缴费凭证、缴纳残疾人社会保险凭证、招用残疾人的残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