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开始选房,龙岗将公布第一批公租房选房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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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房源列表和排名
一***7012合格租房者。其中,排名1 ~ 417的家庭为入围租房家庭,排名418 ~ 834的家庭为入围租房家庭,排名835及以后的家庭为入围租房家庭(选房名单及排名编号见附件1、2、3)。
二、签订选房合同的时间和方式
(1)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8月5日2021至8月12(含周末)。优先考虑2382号之前选房的家庭,如有剩余房源,组织后续家庭看房、补选,同时选房。
由于选房现场空间有限,每个家庭仅限两人进入选房现场,选房家庭应严格按照活动签到时间到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2)选房地点
龙岗区龙城街道杨妃路天豪华庭(西门)19栋一楼选房服务大厅。
(三)签约迁入
选房当天,签租赁合同,交租赁保证金。申请人不能到现场签约的,可以书面委托成年人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人委托申请人以外的人选房时,须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三。投诉报告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电话、写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建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举报投诉电话:28589851。
第四,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肺炎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请选房家庭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时刻佩戴口罩,服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2)所有供应项目均于2021年9月交付(温馨提示:合同的起租日以项目实际交付日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腾空房屋,具体装修以现场交付为准。
(3)在申请配租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家庭中,申请人总数和申请人为* * *的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不计入非* * *的申请人,但非* * *的申请人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四)租房家庭排序到位,意向小区内有选定相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定房源,或选定房源但当天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该批房源。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名单,原轮候名单作废。如仍需申请公租房,应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申请轮候。
(5)选房期间,于每天24: 00前在龙岗政府网上区住建局子网站(
(6)申请人应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租赁合同签订前,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如实申报。对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是公示期间还是公示后,都将依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7)政策咨询地址: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二楼210(龙岗区如意路486号);电话:28589935,2858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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