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土地制度是怎样的?
隋文帝统治时期,继续实行均田制,80亩露田,20亩桑田或麻田,40亩露田给妇女。开田在受种人死亡后应归还国家,桑田或麻田为永久田,可传给后代,可限量买卖。奴婢接收的土地和平民一样,但是接收土地的人数有限制。王子家人数限300人,平民家人数限60人,一个牛鼎收60亩地,一户限4头牛。王子到都统全都分给了永业田,依次从一百顷减少。北京官员被给予职位和田地,根据等级的高低从一个水晶减少到五公顷。外国官员除了职务之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公共领域。场域的收入是官员工资的一部分,公域的收入是吏部的办公费用。唐初基本沿袭了这一制度,对土地兼并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自耕农数量增多,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所以唐玄宗开元年间,唐朝达到顶峰。杜甫《追忆似水年华》诗说:“追忆当年开元盛世,小城尚有千户人家。大米肥白,公私仓富。九州的路上没有豺狼虎虎,是远行的好日子。万奇和陆茂是驾校班,男女不输。”
但中唐以后,均田制被彻底破坏。这是因为,虽然均田制越来越完备,但对卖地没有限制,这就为土地兼并提供了机会。均田制不仅没有从根本上抑制土地兼并,而且客观上助长了封建地主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随着初唐社会经济的繁荣,商品经济空前繁荣,打破了自然经济日益封闭的状态,促进了土地的私有化和商品化,导致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迅速增加。在土地兼并过程中,贵族、官僚、地主和富商成为主导力量。《书屋元贵天志》说:“王公官宅,富户宅,多为田亩,任意兼并,不怕章程。”此外,由于寺庙经济的发展,僧地主也是兼并土地的重要力量。他们通过“驱田、积货、耕织为生、估商成功”来掠夺农民。武则天统治时期,寺院经济更发达,“美业硕果累累,而且是现在的两倍;水磨庄园,数量不算少。”说到唐代宗,“两个都城的丰田美利都属于寺庙,官员治不了它”。
与此同时,农民成为土地兼并的主要对象。他们越来越陷入贫困和破产,从根本上打破了原有的均田制格局。唐朝中后期,庄园经济发展得特别好。这个传统,是南碧王朝遗留下来的,在初唐就有了。在唐高宗,王方翼“开垦了几十公顷的土地,装饰了博物馆,种植了竹子和木材”。此后,官僚地主到处侵占田地,建立庄园,并大肆吹嘘。庄园又称别墅、田园、庄园宅邸、其他产业等。唐诗中有大量关于田庄的描写,可见庄园经济对文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