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核的三种主要方法是什么?

工程结算审核的步骤、流程和技巧——安全生产网络

工程结算审计

工程结算审核是指总承包商、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对各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进行的审核活动。从狭义上讲,工程结算审计主要是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对总承包商或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的审计活动。

工程结算审核

一般情况下,工程结算的审核应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划规范》及其配套定额为依据,针对承包商提交、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单位认可的工程结算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应用承包商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对照按竣工图(或施工图)计算的工程量,核对工程结算金额。

在工程结算审计中,审计人员需要根据竣工结算资料、施工图纸(竣工图)和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现场工程签证、设备材料价格确认单等资料,以合同价格为基础,对设备材料进行验收,主要针对构成工程造价的三要素——工程量、清单价格和各种费用(数量和价格)。核查时发现与事实、合同、国家规定不符的项目或错误,视为核减(核增)。

1,工程结算审核步骤

工程结算审核的步骤主要包括:合同工程量审核、变更工程量审核、单价审核、单价调整审核、措施费审核、暂定金额审核、暂估价审核、计日工审核、总承包服务费审核、合同工期审核、费用计算和支付审核等。

一、合同数量审查

审核员应根据相关设计文件、图纸和竣工资料计算合同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基本上是根据图纸标注的尺寸计算工程实体的工程量(即净消耗量),不考虑合理的施工损耗。审核人员应对工程量计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工程量与实际工程不符、工程量重复计算、工程量计算错误、错项遗漏等问题。

由于一个项目的子项目较多,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比较分析、抽查和利用经验数据进行判断。

二、工程数量的变更审查

审核员应根据施工合同,审核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并核实所有工程量。其中,材料差价以《设备材料价格确认表》为准。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对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单进行审查确认,对不符合合同和现场签证制度要求的签证单予以淘汰。

三、单价评审

审计人员应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关结算条款、投标报价清单、相关定额和取费标准对结算书进行审计。

四、单价调整审查

审核员应核实材料消耗、材料差异和价格调整系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动词 (verb的缩写)措施审查费

审计应核实措施费的计算依据和适用范围。措施项目是技术、生活、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非物质项目的总称。,必须发生在实际施工中,与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相比较。

实际措施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措施清单确定。本工程措施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根据措施清单中的工程量确定;以“项”计价的,除费、税以外的所有费用按规定确定。具体来判断:

1

措施项目清单是否根据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列出,列出的一般措施和专业措施是否合理。审核员可以组合的材料有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

2

措施费的计算是否准确。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应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按综合单价计价。审核员可参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规定》及其使用,检查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措施的计算是否准确。

审核员应特别注意:措施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按国家或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不及物动词对临时资金的审计

暂定金额是招标人暂定掌握和使用的一笔款项,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招标人用于采购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和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工程价格调整因素时的工程价格调整。暂定金额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

七。临时估价审计

暂估价预计在招投标阶段会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专业承包商完成,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

八。日常工作审计

计日工是对零星工程或工作的一种计价方法,包括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及其完成作业所需费用的计价,类似于定额计价中的签证记录。日工包括日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

九、总承包服务费审核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商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如分包商使用承包商的脚手架、水电剥离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指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工程分包并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和材料,按实际总承包服务项目的固定比例计算。

上述暂定金额、暂定估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属于因招标人特殊要求而产生的与拟建项目及相应数量相关的其他费用。审计人员在审核其他项目费时,应重点关注其他项目费的合理性。主要依据是:项目建设标准的高低,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的工期,项目的组成,业主对项目管理的要求。

X.合同期审计

是否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落实合同对工期的奖罚措施。

一、费用计算和支付的审计

费用包括五项:排污费、社会保障费(由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组成)、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定额计量费(部分行业仍保留)。计算标准按建设单位取得的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费用和费率计算。

二。税款计算和支付的审计

税金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并由承包人支付的所有税费的总称,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计算。

2、工程结算审核的流程和技巧

首先,数据审查

目前工程结算审计处于工程竣工阶段,后续审计除外,多属于事后审计。现场只有成型后的外观,所有隐藏的情况只能靠业主和施工方提供的资料来展示,所以辨别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就显得尤为重要。接受委托时,应向委托单位移交详细的书面材料。结算审核需要提供和审核的资料如下:

1

完整的施工图和竣工图;

2

招标文件、招标问答、补充文件;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和会议纪要;

业主指定或提供的设备、材料型号和品牌;

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单;

基槽检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施工日志;

桩基检测报告和验收记录;

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所有其他资料。

在查看上述信息时,您必须区分:

1

是否是业主签字盖章确认的提交资料,从而确定资料的可靠性。施工方提交的任何数据和补充资料均无效,应在业主认可后转交咨询公司;

2

是否是原始(原始数据)来推断其数据的真实性;

是否所有的数据都连续编号,并明确标注时间,以判断数据的有效性。在辨别上述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的同时,也要对信息存在的问题提出质疑,以书面联络函的形式要求业主回复并提供补充信息。

二、合同审查

施工合同审计是工程结算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施工合同条款的选择对工程结算成本的增加起着关键作用。施工合同规定了合同价款模式(即总价合同模式和综合单价合同模式)、工程结算模式、工期、质量标准、索赔和反索赔条件等。

对于总包合同模式,要搞清楚总包合同的具体内容,是否都是按合同完成的。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尤其是装修部分,一定要去现场实地测量统计。对于未完工的项目,我们不仅要减去直接成本,还要减去间接成本和根据直接成本计算的税率。

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干模式的项目,据实结算工程量。审核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规则计算工程量,做到充分准备,心中有数。计算时,切忌按图计算,要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同时在计算公式中标注计算依据,以便与建设单位核对时查找,使之合理。

施工合同对工期和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业主应按合同约定对工期和质量标准进行奖惩。

三。投标文件的评审

在工程招标活动中,招标就是邀请投标。如果你投标了,说明你对招标人有兴趣,你必须响应投标邀请书中的条件,也就是你必须满足投标邀请书中的要求,也就是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有一些特殊的要求,所以投标人既然要投标并最终中标,就必须对投标要求有一些承诺。这些要求和承诺作为我们最终结账时检查成本是增加还是减少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了措施费的报价方式,审核重点是合同外的附加费用是否要调整相应的措施费。

四。设计变更的评审

施工图是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必然会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对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否则不得纳入结算。

施工期间,承包人不得改变原工程设计。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及其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以在审查变更单时,要注意变更的主体是谁,为什么要变更,是否引起了费用的变化。同时要注意时间和成本减少的变更单。有些变更单可以判断为招标过程中不时发生的变更,这种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应该是有些变更单不引起费用增加,而只是一些方案的细节和说明。审核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原施工图纸及其说明;有些变更单是引起成本降低的项目,施工方在送审时不会主张。我们的专业工程师要拿出强有力的证据来说服施工方,这样才能准确确定设计变更部分的费用。

一般在合同中规定,如果合同中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应以现有合同价格为基础或参考类似价格,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承包人应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实施。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合同中有子目适用或类似于按现有合同价格或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工程单价或总价,必须特别注意费率下降或总价下降的项目,结算时特别注意变更或新增的项目,也应作为变更后增加的费用同比例减少。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工程单价或总价的变更,承包商应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并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价格是否与合同一致,收费标准也应与原招标文件中的费率即商务标一致。如有下浮或获利,也应作为下浮后同比例增加的成本。

动词 (verb的缩写)现场签证的审核

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的附加事件,反映了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但不一定导致费用的增加。在审核过程中,要注意签证表上的签字单位是否齐全,签字人是否为施工合同约定的各方负责人。如果不是一个以上负责人签字的,就要质疑,要业主确认是否都是有效证件。

尤其是签为“情况属实”的签证表格,只能说明事实存在,但要分清签证事宜由谁负责,是否增加费用,增加多少。另外,以实物量形式签证的,应按照消耗定额和统一基价表(或单位计价表)计算,计入直接费。如果签证是以“元”的形式签发的,则不应包含在直接费中,只能征税,除非另有说明。

不及物动词争端的解决

工程结算是提出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公司三方协商的过程。由于各方立场不同,有时对合同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模糊不清,因此产生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正常的。当我们发生纠纷时,如何解决?可以走三方沟通协调会,咨询配额站等权威部门,协调不成可以走仲裁或起诉。在审核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施工方漏报、漏报的情况。此时会在提交价格的基础上增加费用。当成本增加时,业主很难接受。这时候就要主动和业主沟通,用强有力的法律法规说服业主,取得业主的支持和理解,让结算审核结果公平公正。

七。编写成果文件

一个好的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最终的审计结果都体现在成果文件中。除了最基本的资料,如编制说明、工程概况、审核依据、计价依据、编辑方法等。,成果文件还应说明和解争议及最终解决方案,以便多年后有据可查;同时,我们必须对业主对本项目的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供业主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参考。

采用合理的审计方法和技巧,不仅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直接影响项目的实际投资,也影响审计的质量和速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2)工程量的计算

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65,438+04天内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并在核实前65,438+0天通知承包人。承包商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验证。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将不参与核实,经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将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导致承包人未能参加核查,核查结果无效。

2.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能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则从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应被视为确认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以合同为准。

3.发包人将不计量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的工程量(包括设计变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