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婚姻制度和婚姻习俗研究综述

《诗经》中的爱情诗一度被曲解,但最近已逐渐恢复原貌。其中的委婉情愫,虽已千年,但至今仍令人印象深刻,其所反映的当时的婚俗民风也极具研究价值。

一.一夫一妻制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经历了原始群婚、血缘群婚、亚血缘群婚、对偶婚,然后正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始于宗法社会。一个女人离开了她的家族,嫁给了一个男人,和她的丈夫住在一起。出生的孩子是按父系计算的。《周官》记载:“凡成名或以上的男女,皆名。三十岁嫁男,二十岁嫁女。谁娶了老婆,生了孩子,谁就是一本书。仲春月,成就男女。所以有时候,跑者也没办法。如果你无缘无故不下单,你会受到惩罚。没有丈夫的男女都会遇到。”这种活动很可能是群婚向对偶婚过渡的遗留物。苗族至今仍有“游学”等类似的社会活动。从《诗经》中可以看出,一夫一妻制已经确立。在周南姚涛,“儿子的儿子应该回到他的家”这句话显然是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男人的家。在《冯伟求自保》中,“女子不乐,士尽其才。士也疲,德二三也。”他们骂人,不考虑对立面。“由此可见,对爱情专一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道德观念,并有加强专一爱情的誓言。这种观念只有在宗法社会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至于《白凤周》中“死要打倒他”的激烈誓言,更是感人至深。其《泰丰击鼓》“生死阔,子承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还有“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然云很多,但我想到的是人。衣服和毛巾,和我的工作人员聊天”“唐风羊倌”“就没有别人了吗?《卫子之故》无疑是一种非常贴近现代的专一爱情观。

二。婚礼系统

周朝有一整套婚礼仪式。根据《李逸婚礼》的规定,媒体从业结婚有六个程序,即六个仪式。包括:

(1)纳才。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得到女方同意后,派使者送鹅为礼,正式向女方求婚。

(2)问姓名。男方使者问女方生母姓名以示区别,又问女方姓名、官阶、出生年月以占卜。

(3)纳吉布。男方占卜后,派人带着鹅去女方家报喜。那吉仪式后正式确认订婚,不祥之兆不需要那吉。

(4)征收。又名纳成,彩礼送女方。

(5)请邀请日期。男方选好结婚吉日后,征求女方同意。

(6)接吻。婚礼当天,新郎坐黑漆车,去女方家结婚。

这一制度在《诗经》中有所体现。“冯伟氓”“布尔尔”,身体没有受到责备。用你的车来,贿赂我搬家”,体现了占卜和婚姻。《桂峰东山》“于贵之子,帝驳其马。亲亲结,九十,回忆婚礼。”郑风上尉《父母的话也牛逼》,形容女人在恋人订婚后,仍然害怕人的话。《诗经》中有对媒介的描写。如《千峰发客》“发客怎么样?无斧可砍。你怎么娶那个妻子?土匪传媒不行”、“奇峰南山”、“娶老婆怎么办?你必须起诉你的父母。“周代的六礼与男女家庭关系密切,有父母、媒妁等一系列手续。但这和后世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一样的,下文有所描述。

3.结婚年份和日期

《周官》注:“使男三十而嫁,女二十而嫁。”于越的勾践法规定男人二十岁结婚,女人十七岁结婚。一般认为30男20女是极限,不能超过,适婚年龄是16男14女。战后需要增加人口的时候,结婚年早,到期不结婚就要受罚。再来看《以梅唤南》:“以梅,实为七。请不要耽误我年轻人的好日子。李子落到地上,枝头只有三个。我有心要求我的小伙子,今天再也不要等了。梅子落地,簸箕将簸箕。请我为秀才,谓之。”女人的心情是如此迫切,不能简单用“有个女人爱春天”(《以死唤南蛮》)来概括。

也有关于婚姻的规则。《荀子大纲》:“先霜反叛其女,冰锅杀之。”古代农民冬天住在城市,春天住在野外。田,尤散。所以,结婚一定要从秋末开始。一直到立春,鹅来当礼物,鹅来拜高媒,都可以看做是结婚的季节。《媒氏》:“春中跑者,身不由己。用时间盖了还晕不了,就缺钱,可以杀了。”(吕思勉《先秦史》)诗《冯伟梦》中“当我被抢,我的儿子没有好媒”。子无怒,秋为期。“女主角提出的婚期是秋天。六礼中,收礼、问名、纳奇、邀邀、迎亲都要以雁为礼。据说带雁南飞北适合阴阳,象征阴阳和谐,也有人说象征爱情和忠诚。但我觉得它最初的来源还是和季节有关,拿鹅当礼物限制了结婚季节。正如吕思勉先生分析的那样,深秋到初春是淡季,因为丰收,所以有钱办婚礼。可见,礼制不是凭空规定的,而是适应了当时的社会形势。(冯刚案:想起司马迁在《史记·礼记》中的总结是“礼以人情为重,礼以人性为重”。其实,仪式并不是现代人所假设的“形式主义”,而是有着更深层的内涵。)这里补充一下,根据古籍《奔跑者不可不奔》、《使男女相遇》的记载,当时男女交往是比较自由的,这一点在《诗经》中大量的情诗中得到了证实。从汪锋的《不要想,不要怕跑》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当时青年状况的一斑。当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同于后世礼教和今人想象所压抑的情况,孩子也有一定的自主权。复杂婚礼的意义在于对涉及的男女进行公证,确认未来的孩子、财产分配等问题,保护双方,无疑具有社会进步意义。这和后世想象的大相径庭。

婚姻,古文字隐隐。婚礼总是在黄昏举行。“唐式未雨绸缪”和“三颗星星在天上”表明婚礼在晚上举行。有人认为《东门的马丁·杨》讲的是城外男女相会,其实应该是关于结婚的。“昏一期,星灿烂”“昏一期,星美丽”是该结婚的时候了。选择黄昏结婚,是古代掠夺式婚姻的遗风。掠夺式婚姻总是趁黑抢女人。后来,这种婚姻制度消亡了,但这种习俗仍然存在。

4.采摘,唱歌,送礼物

《诗经》中有许多采撷诗,形成了吸引人的采撷母题。比如“摘耳朵不编筐”(周南的耳朵)、“摘葛Xi”(汪锋的摘葛)、“摘青到底”(潇雅摘青)等等,而且大部分都是拿来玩的。我觉得这属于真正的写作。采摘曾经是氏族公社的主要劳动。虽然农耕始于诗经,但采摘仍在继续。在《卷耳》中,“光收集卷耳是不够的。”嗯,我怀了一个人,所以我会去那里转转。“应该是主角因为思念远方的人,工作缓慢,所以‘钱不够用’。“采青”也是如此,“最后采青不盈利。一曲给局,一疏辞归亩”,都是在风景中饱含情怀,写劳动中思念的情怀。从采摘中可以看到当时社会生活的一面。

《诗经》中的情诗包含了大量的句子。《郑风,母乌鸦》“当你了解你的儿子,你可以送他一份礼物。得知儿子的顺从,杂佩地问。知子之好子,必赏杂礼,《晨风东门驿》,《见他如马使我执椒》,《郑驿》给他一勺药。在《冯伟木瓜》中,更是说得明明白白:“给我木瓜,给琼。报答土匪总是好的。你要送我一个桃子,我要回赠琼瑶。报答土匪总是好的。你给我木头,我拿琼九作为回报。举报总是好的。“可见,互赠礼物是青年男女爱情的信物。这种习俗至今仍然存在。在苗族一些地区的“姊妹节”上,小伙子向姑娘要“姊妹饭”。如果米袋是玉米,他会买丝线回赠,或者松针回赠绣花针。得到树钩意味着两个人钩在一起不分开,得到树叉意味着分叉,意味着远离千里。在“高月坡节”上,姑娘向喜欢的小伙子扔了一块手绣花手帕。年轻人拿出丝线、糖果或零钱,用手帕包好,扔给女孩。苗族也有二人转的传统,《诗经》里正好有这么一条“郑丰喜Xi”。Xi·博Xi大叔,主张与女性和谐相处”,描写了男女和谐歌唱的场景。用现存习俗来印证古籍中的记载,很有意思。

动词 (verb的缩写)《诗经》中“船”和“水”的含义

《诗经》中的很多情诗都与水有关,比如淇水、沁水、羊脂水等等。水和船这两个意象反复与男女关系联系在一起。《风中有苦叶》这首诗,是女人期待恋人求婚的诗。诗中唱的鹅和瓜表明女人想嫁人。六礼中必不可少的是雁,礼中用的是黄瓜。一根黄瓜切成两勺,新郎新娘各持一勺饮用,三次称爨。瓜味苦,其酒亦苦,象征夫妻一家,同甘共苦。大雁的到来也说明已经是秋末了,婚礼的日子就要到了,让女儿想嫁人。“秀才如妻,冰非潘”这句话与《荀子提纲》中“先霜叛其女,冰潘杀之”是一致的,证明这是该结婚的时候了。在这首诗的最后一节,有一个“船”。女人希望情人求婚和舟车劳顿,过河拆桥有什么关系?诗中的“深则锐,浅则露”,让我想起了郑风的《惠子思我,宛上涉秦》和《惠子思我,宛上涉秦》,意思差不多,但《宛上》《郑颜》《冯伟汾居训》都是男女之情,从水开始。这里的水是什么意思?

且看《陈门》:“横门之下,可以留宿。分泌的海洋,你可以享受饥饿。它吃鱼吗,会是一条河吗?是不是娶了老婆就姜了?”闻一多先生认为,古代男女幽会的地点一般都是依山傍水,容易做隐秘的事,所以山和水叫“密”,水叫“泌”。“分泌物的海洋”就包含了这个意思。在诗中,“娶妻”和“吃鱼”显然是放在一起的。闻一多先生认为,鱼代表性关系和生殖,水与鱼关系密切。“汪锋杨志水”,“杨志水,无薪”。叶舒宪先生在《诗经》的文化解读中提到,薪斧都与媒介有关,都与男女关系密切相关。《唐风未雨绸缪》里“天上三颗星”,结婚的时候提到工资。《千峰发客》“发客怎么样?无斧可砍。你怎么娶那个妻子?土匪媒体不行”,斧头与工资和媒体联系在一起。这里的水一定有一定的含义。在我看来,舟与水是一种男女关系的隐喻,出处不明。或因水边是男女相会之地,或因叶舒宪先生所展示的淇水之边的“泉台”仪式,或因水的原始崇拜,因水的多产与活力,等等。总之,虽然我认为原因不可考,但毫无疑问,“水”和“船”所包含的一个隐喻是固定的。所以在《白凤周》中,说“泛白周在江”,“舟”“江”都暗含男女关系,“涉秦”“涉”都是隐喻。当然,《苦叶》里的船其实不是指船,而是指别的东西,很可能是另一个人。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诗经》中有两个白舟(泰丰和冯岩)和三个杨枝水(汪锋、郑丰和唐风),很少重复。很明显,因为“船”和“水”都获得了一个隐藏的固定含义,它们都是用来庆祝男女之间爱情的主题。只是今天已经失去了这个意义,给后人造成了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