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卖部的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小卖部办理营业执照的程序:

1,符合条件,在当地区政府办事大厅办理报名;

2.在政务服务大厅领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证明。填好之后需要去所在的小区盖章;

3.申请营业执照;

4.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到相应的街道工商所办理。

开办食堂申请营业执照需提供以下材料:

1.超市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超市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居住使用证明。

开食堂的流程如下:

1,选址,并预估所选地址的潜在客户进行可行性分析;

2.租房,购买收银系统、货架等硬件设备;

3、烟草、卫生、工商手续;

4、商品上架、电脑收银系统输入测试准备;

5、开业,并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供应量。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注册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的名称和住所、组成、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以该名称作为登记项目。

第九条

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依法进行核实,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予以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