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洛阳医保什么时候交?

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2022年6月65438+2月31。

2023年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经开始,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2月30日,65438+3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举办,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普通门诊医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重特大疾病医疗和住院医疗(包括生殖医疗和新生儿医疗)。为保证您及家人的医疗报销,请积极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同时,为方便城乡居民缴费和了解自身权益,笔者于9月28日走访了市医疗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保险人的范围

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以下人员:

1.农村居民;

2.非从业城镇居民;

3.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居民;

4.在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

5 .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保险赔付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含全日制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拨付,参保居民不缴费。2023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2022年610元的基础上适度提高。

三、被保险人的缴费年限和待遇时间。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2022年9月26日-2022年6月65438+2月31;2023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2023年10月1-2023年2月1。

四、保险赔付方式

(1)支付方式:采取集中收取和分散支付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征缴:集中缴费期间,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缴费,具体事宜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

2.分散缴纳:可通过中原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河南税务App、微信上的微程序“河南税务”微信官方账号或“河南税务”、支付宝上的微程序“河南税务”进行缴纳。

(2)处理程序:

1.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缴费。

2.缴纳零散费用的续保人员可通过微信等渠道缴费,也可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中原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缴费。缴费时,须通过自助缴费界面或收费人员核实参保人参保地信息,核实后再缴费;如果找不到个人信息或参保地信息有误,请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县(区)医保中心或办事处(乡镇)或社区(村)核实相关信息并在新参保地重新登记,按上述方式缴费。

3.首次参保人员缴纳零散费用的,须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办理。参保人登记后可通过微信等上述渠道缴费,也可前往就近的办税大厅查询缴费。请核实参保地信息后再确认缴费。

4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由学校负责集体征收保险费。

动词 (verb的缩写)医疗保险使病人受益

(1)住院治疗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4.38+0.5万元。

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最低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当年在县级以上医院第二次住院,最低起付标准减半;30天内第二次因同一疾病住院的,只支付一次起付标准。第二次住院,医院级别高于第一次医院级别的,只支付起付标准的差额;洛阳市参保居民在县级以上中医医院住院的,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0元。参保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中医服务项目是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

(2)普通门诊医疗

参保居民在政策范围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260元/人。原个人(家庭)账户余额不清零,可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继续使用。

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用药但未达到洛阳市特殊疾病门诊和河南省重特大疾病门诊保障标准的参保居民,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按50%报销,年度报销最高限额线为240元/人。

(3)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医疗

洛阳市将部分需要长期或终身门诊治疗、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特殊疾病医疗救治范围。特殊疾病门诊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0%,实行定点治疗和定额管理。目前有38种疾病。

参保居民经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根据疾病的不同,特殊疾病门诊的认定采取集中认定和非集中认定两种方式。特殊疾病门诊集中认定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期确定。非集中识别的患者,在指定医院随时申请,随时识别卡。

(四)重大疾病的医疗

城乡居民患以下38种重特大疾病的,可按规定享受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即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限价报销,无免赔额;其中,在县级医疗机构、市级医疗机构和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和65%。具体疾病如下-

1.住院保险疾病

2.门诊保险病种以河南省政策调整为准。具体可咨询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科及各大医院医保办,相关保障政策、认定程序、就医结算方式等。,还有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洛阳医保”的查询。

(五)生育医疗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孕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用限定支付。限额标准为:顺产600元,难产800元,剖宫产1600元。

(六)新生儿保险优待。

新生儿出生当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含驻洛部队)自动取得参保资格,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可凭母亲或父亲的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享受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未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按规定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六、大病医疗保险

洛阳市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拨付,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费。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参保居民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000元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1.1,000元~ 1,000元(含1,000元)部分报销60%;65438+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以报销40万。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期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人员实行大病保险优惠政策。起付线由1.1.000元降至0.55万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内大病保险报销不设封顶线。

七、参保居民可以申请就医。

并且异地就医

参保居民需要转诊到参保市外就医的,应当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并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除急诊、精神病外,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相应医疗机构层级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我市转诊转院管理按照《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异地长期居民可在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就医备案手续,享受居住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法律依据

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四条

《办法》规定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统筹保险”,是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全体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统筹保险。

第五条

登记参保由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采取入户调查、信息采集等方式进行。住户调查期间,居民应填写并提供以下信息:

(1)洛阳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2)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复印件,有集体户口的居民持集体户口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学龄前儿童暂不提供);

(4)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应提供社区出具、办事处认可的证明材料;

(5)按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