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的婚俗有哪些?

男女分支打球

在广西壮乡,一些地方的青年男女谈恋爱,至今还流行着抛绣球的活动,壮语叫“飞脱”。这种互抛绣球择偶的习俗在唐代已经非常普遍。柳宗元曾写过一首诗《男女在枝头玩球》。在歌唱场上,壮族男孩和女孩自然地分成一组一组,一会儿互相唱民歌,一会儿拉开适当的距离。女生们将自己精心制作的棉布绣球抛向心爱的男生。这个年轻人眼疾手快,一手抓住扔向他的绣球的丝带,扔还给另一个女孩。如果小伙子觉得可取,就会在绣球上系上礼物,扔给自己爱的女孩。礼物越多,小伙子追求姑娘就越迫切。如果女孩接受了小伙子扔回绣球上的礼物。一对青年男女,通过多次二重唱,相互认识,加深了解,甚至定下终身。这样,壮族青年男女的爱情和婚姻,通过向没有媒人和再就业的歌抛绣球,更富有诗意。

男人结婚,女人应征。

广西壮族地区也有“过继”的古老习俗。特别是在偏远山区县,如田林、隆林、西林、凌云、乐业县、东兰、凤山、巴马等县,更受欢迎。

自愿“过继”的男青年,往往家里兄弟太多,或者对家人所在的地区感到不满意,有离开家乡的欲望。于是她们千方百计走出家门,到处打听丈夫的亲戚。当你是恋人,感到满足的时候,你可以大胆地向女方吐露心事,向她求婚。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你可以被“收养”。而年轻女性则是出于孝心,决心留在家里赡养父母,于是她们从一个村子到另一个村子,先近后远,寻找一个满意的“门当户对郎”,然而她们寻找伴侣的方式却不像男性那样直白。他们经常在农忙的时候去村里帮他们注意,晚上唱山歌。通过劳动和交流观察男人的愿望和表现。一旦看上一个男人,就想尽办法找机会聊天说情。一旦男方同意,过了一年左右就“被收养”了。另一种是一些只有女人没有男人的家庭。父母找老公上门,就会出面做女儿的情人,派媒人到男方家说情。经男女双方同意,将招为“女婿”。

凡是应由妻子女婿收养的男青年,按照惯例,结婚时不收礼,不准备“婚礼”妆容。结婚所需的一切都是女方准备的。男人“结婚”的那一天,家里一般不办婚礼,不办酒席。但是女方的婚礼很隆重,所有亲戚朋友都会来祝贺。他们必须杀鸡鸭,设宴招待她。那天晚上,家里也点上了蜡烛,邀请宗族的长辈围着桌子讨论。按照姓氏和同龄男性的排名,女婿改名,女儿排到了学长,女婿也排到了学长;以后会把他当成家里的儿子,同龄人会叫他兄弟。即使他比他哥哥大,他哥哥也只能叫哥哥。绝对禁止“姐夫”“姐夫”的称呼。将来,孩子出生时会随母姓。

被妻子收养的男人,无论在家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受到人们的尊重。有能力,有威望,群众可以选他当村干部,享受和当地男人一样的地位。如果他的妻子在婚后过早死亡,他有权继承财产,他的家人必须给他另娶一个妻子。壮族的这种习俗虽然起源于古代,但它打破了“重男轻女”的陋习。在“过继”盛行的地方,人们无论有没有孩子,都可以被视为传宗接代的接班人和可靠的养老人。

“枪手”们也总结了胜利的经验,为第二次“拦网”做准备。新娘没有两三个“罪名”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很热闹。新郎也在挤着偷看,却奈何不了新娘。因为这是对新娘一个人“坚强勇敢”的“考验”,只有勇敢矫健的新娘才能一次性通过“火墙”。当“炮手”的小伙子,文明礼貌,不胡作非为。经过一番艰难的挣扎,新娘在门口一跃而起,然后穿过大厅来到洞房前,这是最后一道难以迈过的坎。因为“炮手”除了放鞭炮还要放“炮”。这时候,及时勇敢的伴娘、伴娘们“侦察”了一下四周,在“炮火”稀疏的区域,挟着新娘跳进了洞房。顿时,满屋欢声雷动,热烈祝贺新娘“旗开得胜”、“马到功成”

新娘进入洞房后,在伴娘和婆婆的陪同下,休息一会儿。然后在锣鼓声中来到大厅参加婚宴。宴席结束后,到了点灯笼的时候,宾客们蜂拥到门口,看着新娘在英娘的带领下摸黑出门“挑水”。出门的时候,不能带手电筒。你必须提满一箱水才有资格。这是考验新娘吃饭是否吃力的一课。月夜晴好的话,迎接黑夜需要很大的努力。罐子挺大的,要扛七八担才能装满。提水真的很难。只有婚前勤快挑剔的新娘,此时才能顺利过关。新娘挑水时,新娘可以在前面带路,而不是“肩扛”。如果有欺诈行为,迎亲妈妈要负全责。夜深了,客人们开始休息。这时,新郎可以进入洞房,与新娘握手。

自愿“过继”的男青年,往往家里兄弟太多,或者对家人所在的地区感到不满意,有离开家乡的欲望。于是她们千方百计走出家门,到处打听丈夫的亲戚。当你是恋人,感到满足的时候,你可以大胆地向女方吐露心事,向她求婚。经双方同意,可以“妻养”。而年轻女性则是出于孝心,决心留在家里赡养父母,于是她们从一个村子到另一个村子,先近后远,寻找一个满意的“门当户对郎”,然而她们寻找伴侣的方式却不像男性那样直白。他们经常在农忙的时候去村里帮他们注意,晚上唱山歌。通过劳动和交流观察男人的愿望和表现。一旦看上一个男人,就想尽办法找机会聊天说情。一旦男方同意,过了一年左右就“被收养”了。另一种是一些只有女人没有男人的家庭。父母找老公上门,就会出面做女儿的情人,派媒人到男方家说情。经男女双方同意,将招为“女婿”。凡是应由妻子女婿收养的男青年,按照惯例,结婚时不收礼,不准备“婚礼”妆容。结婚所需的一切都是女方准备的。男人“结婚”的那一天,家里一般不办婚礼,不办酒席。但是女方的婚礼很隆重,所有亲戚朋友都会来祝贺。他们必须杀鸡鸭,设宴招待她。那天晚上,家里也点上了蜡烛,邀请宗族的长辈围着桌子讨论。按照姓氏和同龄男性的排名,女婿改名,女儿排到了学长,女婿也排到了学长;以后会把他当成家里的儿子,同龄人会叫他兄弟。即使他比他哥哥大,他哥哥也只能叫哥哥。绝对禁止“姐夫”“姐夫”的称呼。将来,孩子出生时会随母姓。被老婆收养的男人,无论在家里还是在社会上都是人重生。有能力,有威望,群众可以选他当村干部,享受和当地男人一样的地位。如果他的妻子在婚后过早死亡,他有权继承财产,他的家人必须给他另娶一个妻子。壮族的这种习俗虽然起源于古代,但它打破了“重男轻女”的陋习。在“过继”盛行的地方,人们无论有没有孩子,都可以被视为传宗接代的接班人和可靠的养老人。

新娘骑在水手的背上过河。

桂北龙胜自治县是高寒山区。这里有山有山,有林有远,有河曲折十八弯。本来只有四五十里山路,却要趟五六趟河,跨三四条路。所以结婚的时候,为了保证新娘的安全,过河的时候要请人背。抬新娘的人被称为“水手”,大多是蹲着的未婚男青年。新娘过河时,枪响三下,号角吹响。“水手”立即双手放在膝盖上,弯下腰,让蒙着面纱的新娘把膝盖放在背上,双手扣紧肩膀,身体前倾。“水手”立即反手到后腰托住新娘的小脚,准备好了就起身步入水中过河(或过河)。像小孩子伸腿时大人的姿势一样忌讳。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动作上不能粗鲁,更不能调侃。所以抬新娘的“水手”大多是品德最好的。过河时,“应娘”(未婚女青年手持)给新娘撑伞遮阳(无论天气好坏都要打伞),寓意保护新娘幸福不分离。整个队伍过河上岸后,聪明的“应娘”把伞放得很低,防止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这时,大炮爆炸,鞭炮齐鸣,乐队奏起欢快的歌曲,岸上挤满了看热闹的人。

嫁给一首歌并不难。

许歌是广西壮族传统的大型民间歌会。每到秋冬春节,年轻人都要穿上节日的盛装,在当地传统的歌圩日子里,选择自己的歌唱对手,寻找自己心爱的情侣。和往常一样,小伙子要先请姑娘唱歌,她对歌满意了才会接。嘴巴和颧骨比较笨的男青年,即使是唱了三四个小时的女生也不回答,只是迷茫地跑开,给更有唱歌天赋的年轻人让路。女子回答后,双方在同伴的簇拥下,按照集市的程序唱起了《初恋的歌》、《赞美诗》、《问询》、《菜肴》、《爱情》。当他们满怀深情的时候,他们唱着亲密的歌,礼物歌,互赠礼物。这时,这对恋人离开了同伴,双双漫步走进了花丛中的丛林。在即将分手的时候,两人唱起了告别歌,约定下次见面,这才依依不舍的分手。许多夫妇做出了一生的承诺。但这种对唱节目也有很多“风险”,尤其是歌,女问男答,既有远至三皇五帝的,也有近至当今人间的;从日月星辰,下至山山水水;关于农业,时令花卉和水果等的一切。,是包罗万象的。其内容之广泛,唱腔之灵动,常常令慕名而来的行家目瞪口呆,神往不已。

结婚前唱陪楼之歌

在广西恭城县莲花乡九甲河头一带的壮、瑶地区,每逢姑娘出嫁,都有唱陪楼歌的习惯。姑娘结婚前几天,主人家请了村里的姑娘和堂姐陪她三天五天。陪楼过程中,除了帮新娘做一些针线活,更重要的任务是唱“陪楼之歌”。一方面,为新娘庆祝幸福的婚姻,歌唱幸福的未来;另一方面可以大大热闹一下,主家也觉得特别荣幸。每当唱完《陪楼之歌》的消息传开,邻村的子孙们就努力半天干完一天的活,或者连夜干完第二天的活,洗脚,换上新衣服,戴上白帽子,裹上白牛肉肚巾,从四面八方来爬山涉水,来到他们结婚的村子。大家一到村里,就三五成群地聚集在闺房周围,放开喉咙,唱起最美的山歌。有时候有二三十人之多,一两百人,弄得像夏天晚上的青蛙叫,大家都争着和陪楼的姑娘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