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还有哪些陋习?
中国古代婚姻的不同类型:阴婚是“鬼”说的。阴婚也叫鬼婚,就是给死人找个配偶。有的男生女生订婚后因为某种原因去世了,却没有等到结婚。当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为他们结婚,他们的鬼魂就会作怪,让家里不安。所以一定要为他们举行婚礼,最后一起埋葬,成为夫妻,和他们的尸骨一起埋葬。以免男女田里有孤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出于爱,父母或家里长辈认为他们生前未能为他们选好配偶,死后也应该和他们结婚,尽到责任。其实这就是人的感情所在。此外,在过去,人们普遍相信坟墓中的风水,认为孤立坟墓的出现会影响家族房屋后代的繁荣。当时一些风水先生(古称堪舆)为了多挣钱,极力鼓励这种阴婚。阴婚多发生在贵族或有钱人家。汉代以前就有婚姻。殷婚之所以被禁止,是因为它耗费社会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李周》说:“禁止迁葬,禁止嫁丧。”然而,这种趋势从未被消除。比如曹操最宠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死的时候,曹操就把死去的甄小姐雇为曹冲的妻子,一起陪葬。宋代是阴婚最盛行的时期。根据康的《昨日之梦》记载,每当未婚男子或女子去世,他的父母都会请一个“鬼媒人”来做媒,然后进行占卜。当占卜获准后,他们将各自为鬼魂制作寿衣,举行婚礼,并将男女合葬。《元女传》云:“子死无妻者,或求以亡妇骨葬之。”《明女传》还载:杨□死,未婚妻殉国;刘伯纯死了,他雇的女儿也死了,都葬在一起。到了清代,随着贞操的加强,这种女殉的习俗还是很流行的。直到清末才消失。清末民初,北京仍有阴婚习俗的残余,也有个别家庭举行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称为“尸骨”,男女两亲家称为“尸骨”。早些年,这种“婚礼”仪式大多在晚上举行。有时候,人们在安详地睡觉时,突然被街上的鼓声惊醒,原来是一具“尸骨”。抬着纸轿子,领头的是单鼓、单号、单唢呐。其他的不用这种形式,还是用八抬轿子和所有的金灯当执事。原来,他们只娶了一个女人的照片。30年代以后,有一个“文明结婚”的仪式,由一个西方乐队领舞,后面四个人抬着一个电影棚进行葬礼,里面挂着“新娘”的照片。婚俗仪式由于死者的婚礼是红白仪式的混合体,当事人各有各的说法,所以阴婚的仪式一直不成立。通常男方送女方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肘子、喜果都是真的,但衣服、首饰是纸质的陪葬品。女方陪嫁的嫁妆通常是纸质的。送到男方手里后,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是在男方院子里绕一周,也就是在鼓乐的带领下,送到附近的空地焚烧。以上仪式不一定在所有女性婚姻中都要举行,但婚礼仪式是必不可少的。今天是个大晴天,搭个大棚,招待亲戚朋友,门前点个轿子。快乐房间里,“百分百”神奉献。对面炕上摆一张矮桌,供“新郎”拍照或立牌位,前面摆几盘苹果、龙凤喜饼。还有一朵大红花,上面用丝带写着“新郎”的字样。女方闺房里新娘的照片或牌位和以前一样,有一朵大红花,上面写着“新娘”二字。轿子到达女方后,新娘的照片或牌位会被准新娘的妻子取下来,轿子会被已婚的妻子放走。这时“新娘”的父母忍不住大声哭喊,追出家门。这根本不是一个愉快的场合。婚车回到男方后,已婚的妻子仍会拿出“新娘”的照片或牌位,放在婚房炕上的神坛上,与“新郎”并排。用红头绳(取牵红线老人的意思)将两张照片绑在一起,并附上红黄两色的绸子。新婚夫妇的牌位或照片前还应提供“合杯酒”、“交子子孙”、“长寿面”。以后选个好日子下葬,女方在灵安规定的时间葬在男方坟旁,两个棺材借助槽来下葬。如果“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妹夫等。,把他们叫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两位姻亲互相祝贺。举行上述仪式后,选择一个应该破土下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醒来了。按照阴阳师指定的时间,棺材枢出后,马上往坑里倒一桶清水,扔下两个苹果。同时,把奖金纸币提高。男方在坟边挖了一个洞,露出“新郎”棺材的凹槽,把“新娘”埋了,达到“夫妻”合葬的目的。下葬后,酒和水果陈列在坟前,焚烧奖金纸钱,举行婚礼。男女双方的父母和其他家人(也就是两个公婆)哭着说“大喜”。从此,男女作为公婆交流就方便了。一般来说,阴婚也要媒妁之言,双方经过传送门帖,在寿堂结婚才能得到龙凤帖。因为阴婚的解除大多是一次性的,没有大小之分。男方送给女方的礼物,有一半是真的绸缎、金银财宝;其中一半是纸皮、棉花、夹子和单衣,还有两对装有耳环、手镯、戒指和发夹的锦盒。在释放的当天晚上,会在女方的门口或坟前焚化/% Ce % Ca % B5 % C0 % B7 % C9 % CF % C9/blog/item/8100 a93f 1660 e 1854 e 72311。“三寸金莲”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性审美的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女子缠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缠足的脚叫“金莲”呢?但它始终是一个谜。一、缠足起源的传说:关于缠足的起源众说纷纭。有的说始于隋朝,有的说始于唐朝,有的说始于五代。甚至有人说夏商代的禹妻和妲己都是小脚。可以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确实有这种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娶了屠山石的女儿,生了孩子。涂山石女是狐仙,脚小;他还说,殷末的妃子妲己也是一只狐狸,或者说是一只野鸡,但她的脚没有好转,所以她用布裹着脚。由于妲己的宠爱,宫里的女人都以她为榜样,裹足不前。当然,这些只是民间的神话传说,更多的是包含了附加的浪漫元素,不足以成为当时女性缠足的证明。缠足始于隋代,也起源于民间传说。据传说,当杨迪前往江都时,他招募了数百名美女为他拉纤维。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人被选中了。她痛恨炀帝的暴政,于是让身为铁匠的父亲做了一把三寸长、一寸宽的莲瓣刀,用长布包在脚下,同时把脚包得越小越好。然后在鞋底刻了一朵莲花,走路的时候一步就印出了一朵漂亮的莲花。杨迪皇帝看到皇后时非常高兴,所以他把她叫到身边,想欣赏一下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拔出一把莲瓣刀,刺向杨迪。杨迪皇帝快速闪过,但他的手臂被刺伤。吴月娘看到暗杀失败,于是投河自尽。后来,杨迪皇帝颁布了一项法令:无论一个女人有多漂亮,在今后的选美比赛中,“缠足的女人将不会被选中”。然而,为了纪念月母,民间妇女纷纷裹脚。至此,女子缠足之风愈演愈烈。缠足始于五代,起源于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她美丽多才多艺,擅长唱歌和跳舞。李后主专门做了一个六尺高的金莲,用珠宝和丝带装饰,并命令她用丝绸绑住双脚,使双脚微微弯曲成月牙形状,然后穿上素色袜子,在莲花台上跳舞,使舞蹈更加优美。第二,缠足在宋代已有记载。有学者通过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妇女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妇女不缠足。宋代诗人苏东坡曾写下“菩萨蛮”一词,感叹缠足。“不爱惜步步莲,愁穿袜去凌波;只见舞归空中,无影无踪。盗宫稳如泰山,双降;应该很难说很精彩,一定是从手掌上看到的。”这也可以称为中国诗歌史上第一首献给缠足的诗。需要注意的是,缠足诗的写作是依赖于缠足习俗的出现,这说明缠足习俗在宋代确实出现过。到了南宋,女子缠足更加普遍,甚至到了南宋末年,“小脚”已经成为女子的统称。但在南宋,女子缠足并不流行,缠足主要局限于上层社会,缠足的社会观念还没有到人人都接受的地步。与此同时,缠足的习俗从北方传到南方,大约是在宋朝南迁的时候。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不同。据史料记载,宋代缠足是将双脚“直”而不弯,当时称为“上马”。用的鞋子叫“错到底”,鞋底很尖,由两种颜色组成。目前考古中已经发现了这种缠足鞋。从考古发现来看,推测这些鞋子包裹的脚比后来的要大。蒙古贵族进入中原建元后,本来不缠足,但也不反对汉人缠足的习惯。相反,他们仍然抱着欣赏的态度。就这样,缠足之风在元代继续发展,甚至在元末出现了不以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女性缠足继续向纤细方向发展,但仍有不少人不缠足,尤其是苏南、浙江、岭南地区。到了明代,女子缠足之风进入繁盛期,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侵川时,女子足小,堆积成山,称为金莲凤。由此可见,四川女子缠足之盛。这一时期对缠足的形制有一定的要求。女人的脚不仅要小,还要缩到三寸,还要弓着,裹成玉米的形状。满族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强烈反对汉人缠足的习俗,多次下令妇女禁止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难止,不得不在康熙七年(1668)禁止。这一事件一度被渲染为“男拒女”——清兵入关,有“理发令”。在武力的压力下,汉人男子最终不得不屈服,于是男子理发被视为向清廷投降的象征。同时,女子缠足虽然也被清廷下令停止,但并没有达到禁止的目的,所以有“男降女”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根深蒂固。也正因为如此,女性缠足在清代达到了顶峰,各行各业的女性,无论贫富,都纷纷缠足。甚至西北和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感染了缠足的习俗。与此同时,女性的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和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和大小成为判断女性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要不要缠足,怎么缠足,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当时各行各业的人结婚都以女人的大脚为耻,以女人的小脚为荣。“三寸金莲”的理论深入人心,连它都包裹不到三寸。结果就出现了一个因为脚太小动不了而不得不被别人抱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3.脚为什么叫“金莲”:说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女人裹着的脚为什么叫“金莲”呢?《金瓶梅》和小脚有什么联系?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很感兴趣,但一直没有满意的答案。有一种说法认为,《金瓶梅》是根据南朝齐国东部发呆的潘妃一步一步开出莲花的故事而得名。董混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走在上面,就形成了“莲花步步走”的奇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是金瓶梅是以五代母亲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而得名。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戏台的造型,不是娘的脚。对此,有学者认为,焦姣之所以被称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教中被视为清净纯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美丽、纯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传入中国,为中国人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文字和图案中,莲花占据了相当大的位置,这也说明了这一点。所以,毫无疑问,叫女足莲花是个好名字。此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大多赤脚站在莲花上,这可能也是将莲花与女人的脚联系在一起的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花”前加一个“金”字?这是因为中国人的传统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用“金”来装饰珍贵或美丽的东西,如“金嘴”、“金眼”、“金厅”。在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上“金”字成为“金莲”,也是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所以后来的足迷往往会根据大小来细分贵贱美丑。三寸以内的是金莲,四寸以内的是银莲,四寸以上的是铁莲。所以说到金莲,必然是三寸不烂之舌,也就是所谓的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指缠足鞋,金莲成为古代官场陋习“拜门”的奥秘,这是中国古代官场的一种陋习。其本质是一种依靠权力拉拢和利用对方的手段,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礼拜者为自己的事业找到一把保护伞和护身符;朝拜者还可以获得一笔宝贵的横财,培养自己的势力。拜门只是建立一种名义上的师生关系。小学生不在乎被拜为老师的辈分、年龄、人品、学识,只要有权力有影响力就行。拜师是有一定程序的。被别人介绍后,你会提交一个“学生帖”,在拜师之前,先交一份丰厚的经济大礼。“伪帖”要写清楚双方的名字,自愿建立师生关系。拜过门后,门生可以向别人炫耀自己是某某权贵的弟子,从此可以凭借师门的权力在官场上扬眉吐气。东汉末年,建安七子之一的徐干在《论61》中写道:“不如有一个在朝中赫赫有名的政策,说自己家生在富家,不如说自己家生在富家。师无教,徒无教。然而,这是没有用的。至于以夫之能事攻宫女嫔妃之态度,或为自固而行贿,谋志而恃计。”一针见血,道出了“拜门”的本质。那些自愿当“学生”的人想依附有权势的人,“老师”也想招学生赚钱。官场上有个正厅姓周的:“我一直是北京官,从没放下过我的洋务。一年四季,什么拜炭,拜冰,见人,等礼,全靠这班同学朋友帮他。”有些官员为了敛财,甚至屈尊“拜门”,即去自己认可的学生家中强行拜师。光绪年间,有一个侍郎,住在汉口。当地一位姓周的富翁想让儿子拜他为师,准备了100元的银币作为礼物。后来周看到侍郎生活节俭,怀疑他是骗子,犹豫了。侍郎担心花费太大,想尽快收下这个徒弟。他让介绍人领着,亲自去周宅,威胁周让他儿子去祭奠,侍郎带着钱回去。其实早在南北朝时期就流行收富家子弟做学生。《宋书·徐湛传》61中说他有“学生千余人,皆为三吴富户之子,资质极佳,衣饰华美”。老师的意图很明显。晚清官场也有“断交”“交帖”的规矩。如果被保护人升到了老师的上面,被保护人就会举着帖子拜老师的门,称之为“告别”,告诉前任老师解除师生关系,老师会把自己从被保护人那里收到的帖子退回去“交帖”。官场是冷的,权是主,权是孙,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