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关于新疆军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南疆军区、兵团政治部总参、政工部,各直属军分区(警备区)总参、政工部,新疆军区总医院:
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军队院校2021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训[2021]12号)和自治区《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征兵工作的通知》(新招委)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新疆军区招生办公室成立了自治区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主任由新疆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人担任, 其成员是军区总参谋部训练部、政治工作部干部部、安全部卫生厅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新疆军队院校体能测试成绩认定、政治考核、军检(面试、体检)、录取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地方州(市,含兵团系统)招生委员会和军分区(警备区)在自治区军事院校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成立地方州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收集和汇总候选人信息;指导地方州属高级中学在高中阶段为军队院校考生提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并协助政审和军检。
县(市、区)人武部在军分区(警备区)的指导下,做好军队院校动员宣传工作;会同当地公安、教育部门组织本县(市、区)考生政审;为考入军校的考生办理入伍手续。
二、申请条件
(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未婚,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大于20周岁(2006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
(三)通过高中阶段体质健康测试。
(四)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五)飞行、机要、刑侦、艺术等专业有特殊招生要求的,以军队院校招生规定为准。
三、体质健康测试结果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考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由考生所在中学根据国家统一标准确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指导考生所在中学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 www.csh.moe.gov.cn)获取成绩,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按照表格内容签字盖章,确保要素完整、真实、准确。身体健康证明可由考生所在中学或教育机构根据样表出具。考生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时,需携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备查。
第四,政治评估
(1)时间安排。6月26日至28日举行,各地州招生委员会要及时通知所在区县教育部门政治考核工作,组织高考成绩不低于普通本科一批分数线,愿意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按时参加。
(2)考核标准。根据《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条件规定》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考核规定》,由军区政治工作部指导军分区(警备区)组织,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县(市、区)招生办、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组织实施。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报考的县级人民武装部和考生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
(3)组织流程。考生在参加政审时,需要携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备查。考生领取《军队院校普通中学招收高中毕业生政审表》并填写基本信息,由考生所在中学对其在校表现作出鉴定并盖章;往届考生还需要由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进行考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县(市、区)公安部门会同人武部,指导考生所在村(居)委会、学校、村(社区)警务室或辖区民警组成考察走访组,对考生个人信息、重大社会关系、奖惩情况、出国(境)情况等进行审核,签署走访意见,提出政审意见,作出客观公正的考核结论。县(市、区)人武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并参考考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
各县(市、区)人武部在政治考核结束的当天通知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和所在中学。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要及时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复议,严格执行考核标准程序,落实政治考核责任制,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考核结论准确无误。政治考核结论不得由考生及其家长填写。
6月29日12: 00前,各县(市、区)人武部将考生政治考核和体质健康测试结果逐级汇总报送新疆军区招生办(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就读学校、户籍地址、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考生类型【文/理】、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政审结论,政审和体质健康测试合格者按地招办通知的时间参加军检
动词 (verb的缩写)军事检查
(1)军事检查的时间和参加检查的人员。军检定于6月29日至7月2日进行(含复检时间),参加人员为高考成绩不低于普通本科一批且政审、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符合入伍体检条件的考生,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审表》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入伍体检。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军队组织的面试和体检的考生,以及未填报志愿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军队院校。
(2)军事检查站设置。军检工作由乌鲁木齐警备区、伊犁、喀什、巴音郭楞军分区牵头,依托新疆军区总医院和解放军946、947、951医院,分批、异地组织实施。新疆* * *设立了四个军事检查站:
乌鲁木齐军事检查站:在新疆军区总医院(乌鲁木齐友好北路)设立军事检查站,承担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昌吉、阿勒泰、石河子考生的检查工作。时间表如下:
6月29日至30日,考察乌鲁木齐考生;
7月1日至7月2日,考察吐鲁番、昌吉、哈密、阿勒泰、石河子考生;
伊犁军检查站:解放军第946医院设立军检查站,承担伊犁、克拉玛依、塔城、博尔塔拉、奎屯考生的检查工作。时间表如下:
6月29日考察伊利考生;
6月30日,对克拉玛依、塔城、博尔塔拉、奎屯考生进行考察。
喀什军人检查站:解放军第947医院设立军人检查站,承担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孜勒苏考生的检查工作。时间表如下:
6月29日,喀什、克孜勒苏考生考察;
6月30日,和田、阿克苏考生考试。
巴音郭楞军事检查站:在解放军951医院设立军事检查站,承担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考生的考察工作,根据考生地域分布合理安排军事考察时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生由兵团系统招生委员会通知并就近送检,报考军转干部子女班考生体检同步组织。
(三)组织实施。各军检查站成立了军检领导小组,主要由军分区(警备区)、体检医院和地方州(市)招生委员会组成,下设面试组、体检组和监督复议组。面试组由考察组军分区(警备区)选派的1名大校(或上校)军官和2-3名中校军官组成。可根据考生人数增加工作人员,结合面试工作及时收集考生政审表和体能测试报到证。体检组由体检医院选派专业对口、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医生组成,实行主任医师负责制。监督复议组由军分区(警备区)、体检医院、州(市)招生委员会主任、家长代表和纪检人员组成,对军检事项实行监督。
当地州(市)招生委员会负责当地州(市)考生管理和家长代表遴选工作。各种警戒引导安保人员由军分区(警备区)和体检医院派出。各考察单位面试、体检人员名单(姓名、部门职务、负责项目)须于6月28日前报军区备案。
军检包括面试和体检(含心理测试)。考生面试合格后领取体检通知,凭体检通知参加体检。面试由乌鲁木齐警备区和伊犁、喀什、巴音郭楞军分区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结果应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申请复议的,监督复议组应立即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由新疆军区总医院和解放军946、947、951医院负责。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和《军队院校招生体检办法》(305 [2016])执行,体检结论由主任医师签署。每个体检项目的结论要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对不能当场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HIV抗体等项目,应于次日10前出具体检结果,并同步公示前一日所有考生的体检结论,同时抄送各地州征兵委员会,并将相关信息报军区招生办。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收到体检结论当天申请复检,并按体检医院规定的时限参加复检(仅限血、尿检查项目),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7月3日16: 00前,各体检医院将体检合格人员汇总表、考生体检表及体检表扫描件报送新疆军区保卫处保健科;各面试单位将考生的政审表、面试表、身体健康登记卡、汇总表(含扫描件)交新疆军区招生办备案。
(四)相关事项。军分区(警备区)和检验医院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科学设置军检站点,合理配置指导监督人员,根据州(市)招生委员会提供的考生名册组织军检。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提前与军队检验机构对接参加检验计划,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带队参加检验。对于距离军事检查地点较远的州,提前1天组织考生机动前往检查。当地州(市)招生委员会送检时,需在3日内查验考生核酸检测证明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并做好信息统计。有感冒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先组织核酸检测,排除隐患后再单独送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张红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大数据出行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报到证。考生体检费用由军队系统医院列为文职经费,往返路费、食宿费、核酸检测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在军检电子数据信息传输和使用中,严禁非工作人员接触相关信息,严禁任何人更改数据内容,否则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严禁擅自降低军检标准,严禁考生家长及其他非工作人员进入军检现场,严禁打招呼、递条子干扰军检工作,严禁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军检费用,不允许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与军检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徇私舞弊的,从重处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和录取资格,并通报新疆。
第六,投资档案的受理和审查
军校招生是提前分批进行的。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会同新疆军区招生办在录取前一天对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打分,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进行排序,按照高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各科成绩,其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在投资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
除同分考生外,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其他普通高校的录取。上线人数不足时,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会同新疆军区招生办在自治区网站公开征集志愿,政审、军审合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计划缺额100%的顺序向招生机构投档。
录取后一周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向新疆军区招生办提供军队院校考生招生数据库、招生数据库、招生花名册(加盖公章)。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由教育部、军委招生部门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招生计划调整通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据此进行相应调整。在录取过程中,招生机构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对考生退学意见不一致时,招生机构应填写退学通知书,说明退学原因和政策依据。新疆军区招生办提出审核意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意见。
军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政审和心理检查。复试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要按照《军队院校干部学生分流安置办法》(政联[2065 438+04]4号)的有关规定,会同军队院校和新疆军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退回考生的交接接收工作。审核通过的,办理学籍、军籍手续,享受军队院校供应系统学员待遇,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后,学习成绩达到国家和军队规定的毕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纳入军队院校毕业生分配计划,集中补充部队。
七。相关要求
第一,严格信息披露。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广大考生公布招生政策、章程、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各级要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把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军检程序、军检结果、咨询申诉渠道、重大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公开,新生复试结果公开,以公开透明促进公平公正。
第二是认真监管和监督。各级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纪检部门要主动参与、监督、检查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畅通来信来电和网上举报渠道,织密群众监督网,使招生工作在群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新疆军区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991-4967099、0991-496817)。
三是严密组织实施。军地招生部门有效形成联动机制,提前沟通,密切配合,确保衔接顺畅。各地州招生委员会要加强业务指导,密切沟通对接,准确掌握报考人员情况,配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军队院校加强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管控,严禁简化程序、模糊流程,搞迁就照顾、降级,严格按时限上报政审、面试、体检、体检结果,确保军队院校招生工作如期完成。
四是加强安保。各级要坚持底线思维,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将军地疫情防控措施细化落实;要高度重视考生政审、面试、体检等集中时间。,科学制定计划,有序组织错峰,做好场地设置、人员排查、卫生消毒等工作。检验单位要结合当地社情、疫情制定应急预案,修订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应急演练,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长度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审表
2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形式
3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高中样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新疆军区参谋部
新疆军区政治工作部新疆军区保卫部
2021 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