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丧葬费和抚恤金
2018丧葬费标准如下:
一、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金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照上一年度本市三个月和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放。
2、供养直系亲属救助金,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贴和物价补贴发放。
3、供养直系亲属孤寡的,其月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离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直系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在社保机构领取2000元丧葬费,领取死者生前15个月的养老金。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2000元;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子女)的,一次性救济费发放月数由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费的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础养老金)。
领取退休丧葬费需要哪些材料?
1,死者火化发票或火化证明原件,复印件;
2.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死亡后,待遇统一转入死者领取抚恤金的银行账户;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域变化,不受死者年龄或其他因素影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职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因工不能劳动的亲属。标准为:配偶40%,其他亲属30%,丧偶老人或孤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