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可以撤销离婚。
法律主观性:
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那么,在离婚的30天冷静期内,只要一方不想离婚,就可以向婚姻登记处撤回离婚申请,撤回后离婚手续就结束了。根据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客观性:
《民法典》第1077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