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的风俗有哪些?
襄樊人向来热情好客,互相用手打招呼,说“难得的客人”,等茶,互相聊天。客人出了门,说了声再见,叫他们“慢慢走”,“再来”。如果你留下来吃饭,肯定有酒。有一句话叫“酒不怪食”,叫做“酒无食,客不怪;有菜没酒,站起来走人”,意在强调酒的重要性。又不是不准备蔬菜和米饭。一定要饭前喝,不能饭后喝,否则会“得罪人”(谐音“饭上”)。菜和酒一定要强烈建议,客人喝醉了更好。如果主人酒量不好,就请会喝酒的人陪着劝他喝酒。饭也是强行加的,免得客人吃不饱。往往客人的碗没满,主人就拿另一个碗,趁客人不注意从后面敲客人的碗,直到客人吃不完还有剩余,主人才满意。这叫“敲米”(襄樊方言读康米)。现在的告别仪式已经取消,代之以握手。敲米的习俗很少,但劝酒这种礼物比旧时代更受欢迎。座次旧时,请客办酒席,座次很讲究。请邻里的长辈、老师、中年人当客人,一定要坐上去。一般如果房子的门不朝南,就以门为方位标志,背靠柜子,面向门的人作为上座。左右是陪座,对面是下座。桌缝的木纹要横平竖直,不能正对座位。如果同时安排两个以上的座位,主厅为首席,主客入座。大厅是第二个座位,一般客人就坐。陪同客人的身份、资历、年龄应与客人相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些习俗依然存在,但远不如旧社会严格。公职人员和同事之间没有这种强调。襄樊自古以来民风淳朴,重义轻利。朋友之间交流的时候,有尊重老师和长辈的倾向。礼是亲戚朋友之间交换的,名目繁多。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庆典、进口、生日搬家,都要送礼、贺宴,这叫“送人情”,有句俗话叫“人情大如债”。有的邻居相处得很好,天天亲如一家,比亲戚还亲。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面”。新中国成立后,江湖义气消退,“送人礼物”的习俗也逐渐淡化。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送人”之风再次盛行,成为人人痛恨又无法改掉的陋习。婚姻是家庭延续的重要一环。古人很重视,礼仪很复杂。仪式共六项,包括接受抽签、问姓名、纳吉、接受征婚、邀请婚礼。襄樊的旧式婚姻逐渐演变为订婚、择日、喜宴几个步骤。首先,男方父母邀请红主(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如果女方父母同意,红爷爷就把女方的“八字庚贴”(即标明女方出生年月日时的柬贴)交给男方。俗称“取八字”,也叫“传庚”。在吉日,男方父母请信得过的算命先生算一算这一男一女两人的八字,称为“相配八字”。如果两个人对彼此的生活都有罪,那求婚就被放弃了;如果他们彼此相容,他们就可以订婚。整个订亲过程由父母说了算,青年男女不得过问。俗话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选择一个日期。订婚后,男女每年给女方一次礼物,在适当的时候叫“充庚”,男方请红爷爷与女方商议婚期,女方提出彩礼的规格要求。双方商定后,给彩礼,确定婚期,一般在黄道吉日或农历双日。襄樊人喜欢选择初八、十八、二十八这三天,称为“发家致富不离八”结婚典礼也叫“逾期”。婚礼前一天,举行宴会招待客人。男方称之为“暖郎酒”,女方称之为“梳头酒”。婚礼当天,新郎穿戴整齐,身着红衣,坐轿子或骑马,牵着轿子迎接新娘。鞭炮、锣鼓一路响个不停。到女方家,祭拜女方祖先。新娘头戴羽冠,身穿红袄和裙子,告别祖先后上轿子,由兄弟或侄子呈献。然后,新郎的轿子(马)领头,新娘的轿子和嫁妆跟在后面,锣鼓鞭炮迎接男方家。下了轿子,由新娘搀扶,新郎新娘拜天地,拜高堂,入洞房饮酒。在这一天,客人,堂兄弟和叔叔可以参加“喧闹的房间”,这是所谓的“三天没有大小”在此期间,客人被给予一个大的宴会,这是所谓的“喝喜酒”。所有送礼的亲戚朋友都包括在酒席里。新娘家要坐首席席,参加酒席,吃完酒席马上回家。第三天,新娘的哥哥或侄子来娘家迎接新婚夫妇,这叫“回门”。饭后回男方家,意思是“三天没房”。在整个婚礼过程中,有许多琐碎的象征性研究。比如在洞房床上播花生、栗子、红枣,是“早定”(枣栗子)、生花(儿女交替)的吉兆。把新郎新娘的鞋子放在一起,象征着他们会白头偕老,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废除了封建包办婚姻制度,也改变了旧的婚礼仪式。男女可以自由恋爱和登记结婚。婚礼多在国家法定或传统民间节日举行。20世纪50年代和70年代以简约为荣。女方不要彩礼,男方不算嫁妆。他步行或骑自行车迎接新娘,礼仪大方简单。国家公职人员结婚,一般会在办公室举行仪式,庆祝燕茶待客。民间虽然招待亲戚朋友,但也很朴素。20世纪80年代,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有的家庭购买高档家具、家用电器,用车迎送家人,连续几天大摆宴席,往往把双方家庭多年的积蓄都掏空了。一些年轻人和父母倡导节俭,不炫耀,不请客,邀请新婚夫妇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集体婚礼。在热烈而简单的仪式后,新婚夫妇种植同心树,这不仅象征着。在旧社会,男人丧偶再婚,礼仪与第一次婚姻相同,称为“二奶”。一般来说,女性不再结婚,而是改嫁,俗称“去别家”。再婚没有仪式,男方可以欢迎他到自己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寡妇再婚受到社会的肯定和法律的保护。生日庆祝生日,俗称“过日子”或“做生活”。孩子过生日吃长寿面,穿新衣服,长辈送玩具、文具或食物。老人50岁、60岁、70岁生日更为隆重,多由晚辈主持,亲朋好友祝贺,赠送生日对联、生日牌匾或其他礼物,主人以酒相待。在丧葬的旧时代,土葬盛行,棺材(又称长寿木)尤为精美。它们由优质木材制成,如冷杉、柏树和楸树,内装,外雕,反复涂漆。死后,人们洗净尸体,穿上寿衣,放入棺材,这就是所谓的“葬”。灵柩放入灵堂“停灵”,晚上由死者亲属陪同,停灵3天。然后孝子和孙子把它送到墓地安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废除了上述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火葬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被提倡。国家公职人员和大部分公民只设灵堂、花圈、挽联,举行追悼会,以备丧事。家属及亲属左臂佩戴黑纱悼念,礼仪庄重肃穆。近年来,民间丧葬中的一些旧习俗在少数地方又有所抬头。农历正月初一是春节。襄樊人最重视春节,它不仅盛大热闹,而且持续时间长。事实上,他们一进入农历十二月(俗称腊月),就开始为节日做准备。街道、村组织排练娱乐节目、扎灯、练龙灯、旱船、车等民间歌舞。家家户户购买时令食品和器皿,腌制鸡鸭鱼肉等腊肉,俗称“置办年货”。
12月23日被称为“小年”(24日是外国居民的小年)。在旧习俗中,炉子在这一天晚上被献祭。家家户户打扫室内外卫生,打扫粉刷灶台,在灶王夫妇的画像前摆上香案,让灶糖(糯米糖)和灶饼(糖饼)及时制作水果作为祭品。有的人还在灶膛里点上灯,撒上灶糖、灶饼等物品。祭祀结束后,把灶王爷的画像烧掉,送上天。然后买一张新的画像,贴在除夕夜,意思是欢迎灶王爷回家。建国后,这一旧习俗被废除,只继承了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的传统,灶糖灶饼也演变为时令食品,不再进行迷信祭祀。腊月三十是除夕。这一天,我们会贴门神,贴春联,迎家神,放鞭炮,做火盆,合家团圆,吃“团圆饭”。家庭主妇们把菱角撒在屋子的四个角落,在床头和孩子贴身的口袋里放几棵葱和蒜苗(菱角在襄樊方言中读作“不忌讳”,葱和蒜谐音“散”)。据说这样可以避免厄运,驱散灾难。晚上包“元宝”(相当于北方的饺子,但襄樊人用梯形的书页包,类似银元宝,故名),一夜不睡,称为“寿岁”。建国后,门神演变成年画,春联也改变了内容。迎家神的习俗被废除了,保元宝被继承了下来。随着近年来电视的普及,在除夕夜观看春晚节目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每天午夜。新年伊始,街上鞭炮齐鸣,迎接春节的到来。正月初一到初三是春节。第一天凌晨祭祖。晚辈给长辈拜年,长辈给晚辈“压岁钱”(或除夕)。在清明节,压岁钱是由数百根红色的串串做成的,意思是“百岁”。之后普遍使用纸币,根据家庭经济情况不同,钱数也不同。年初第一餐吃饺子被称为“得宝”,象征着你在新的一年里会有好运。然后亲戚、左右邻居互相拜年,视距离远近,以岩茶饼或酒饭款待。商家和业主一般不会亲自去拜访远方的同行和客户,只会派店员和学生分发新年祝福。第二天,女婿带着礼物给公公婆婆拜年。岳家将用酒和米饭招待客人。俗话说“初一拜父母,初二拜婆婆”,这份礼物是绝对不能少的。其次,我崇拜我的阿姨和叔叔。初三初四,亲戚朋友一般会互相道贺,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开始接春客。第五天叫“破五”。全家吃“元宝”,摆宴席,隆重得像初一一样。有句话叫“破五大如一年”。在过去,在春节期间,有许多禁忌。比如初五之前不允许煮新鲜米饭(除了“元宝”)。即使人们大吃大喝,他们的主食也只能是年前煮的馒头和小笼包。晚餐有鱼,所以我们通常不吃。如果摆放鱼盘时鱼头指向较低的位置,说明主人准备了较多的鱼(绰绰有余),这条鱼可以食用。如果鱼头指向上方位置,则表示鱼一定不能吃,剩下整条鱼,象征有余。水不能洒在地上,泔水(泔水)垃圾不能倒出门外。从大门扫到屋子,表示宝藏不会流出来。讲究的人甚至从腊月初就不准说不吉利的话。如果他们无法避免,他们应该使用同义词或既定的话来代替。比如说“饭吃完了”不吉利,应该说“饭都吃完了”;说“人死了”不吉利,应该说“人老了”,等等。丧家的门神对联需要用黄纸书写,不出门给亲戚朋友拜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封建迷信的破坏,民间祭祀活动逐渐消失。很多禁忌不再讲究。春节期间,许多工厂、矿山、企事业单位的工人坚守在工作岗位和生产岗位上。各级领导在大年初一走上街头清扫、清除积雪,发放给烈士家属、离退休干部、劳动模范、部队战士、福利院老人和坚守岗位的职工,为他们拜年。一些单位举行集体崇拜,一种新的时尚逐渐形成。元宵节正月十五是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元宵节,是春节后的第一个重大节日。按照襄樊的老习俗,元宵节第一天,一个好事者扮成县太爷,扮成小丑,手里拿着一个大烟袋或者一把3尺长的特大折扇,骑着一个碗口有十几尺厚的木杠铃,由两个民夫抬着。在他面前,有服务员高举“肃静”“回避”的牌子开道,然后还有“骑驴”。在每一个商务绅士的门口,“仆人”都喊着:“老板,灯好了吗?”主持人立刻自娱自乐,假装很害怕,鞠躬回答:“我准备好了。”军官们转身告诉“县太爷”,县太爷立即做了个手势,即兴传下了一些“命令”和“奖惩规定”。驴上的“淑女”载歌载舞。《杂工》以“夜壶”敬酒“县太爷”开场,插科打诨半真半假,幽默风趣,充满喜庆欢乐。民间称之为“高手骑杠子。”在15日,元宵节被庆祝。家家户户在门前挂起灯笼,五颜六色,令人眼花缭乱。狮子、龙灯、旱船、高跷、蚌壳精、高台故事等杂耍穿行于大街小巷,热闹非凡。更有手艺人选用当地特产红皮白皮的萝卜,在外皮上雕刻各种图案,挖空内瓤,装上蜡烛和提线,称之为“萝卜灯”,精致可爱,供孩子们沿街玩耍。十五日的汤圆,或煮,或炒,或炸,好吃极了。
16号继续玩灯。过天节是古代襄樊特有的节日。宋代左《焖鸡肋》说“襄阳正月二十一日,谓之‘交天’,云转南放花之日。郡迁汉水之畔,全城万山泛绿船降。妇女们在沙滩上为小白石穿上带孔的衣服,用彩色的丝线穿过它,挂在头上,以为吉祥儿。”3月3日,襄阳市西四巷有桂山,俗称公山。因真武庙依山而建,故又称“小武当”、“小顶山”、“真武山”,襄樊居民误称“周公山”。按照襄樊的老习俗,三月三来访可以避灾。
此外,在城西20余里处,还有一片诸葛亮耕种和求学的土地——隆中。每年三月,牡丹盛开,襄樊人争相观赏,所以有“春日三月看牡丹”的习俗。建国后,真武庙被毁,去真武山消灾的迷信习俗也被废除,而隆中春游的习俗依然存在。与旧时代不同的是,不仅仅是观赏牡丹,还发展成为年轻人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