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检阅时间
法律分析:10月报名,11月体检政审,12月新兵入伍。
条件:体检合格,政审合格。年龄条件:征集的青年男女年龄均为17至210,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
文化条件:招收的男青年为各级中等以上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高学历青年;同等学力者优先录取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学习的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2011完成专业学习并参加实习至毕业的各级中等以上院校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本市普通高校学生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政治和身体条件: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外,男青年身高1.65米以上,女青年身高1.62米以上。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1)第三条每年65438+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二)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三)根据军队需要和自愿原则,年满17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男女公民,可以征集服现役。(四)身体有严重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予服兵役。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正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应征可以延期。(五)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公民,不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