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的车石家庄的户口能上延吉的车牌吗?
关于机动车登记的规定:
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户籍迁出车管所辖区的,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证,并将机动车档案移交给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证有效期内,向机动车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过户。
申请机动车过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转移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移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对机动车进行确认,查验车辆识别代码拓印膜,审核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八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到机动车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处理完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和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驾驶证;
(五)海关监管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或者海关认可的转让证明;
(六)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居住地在车管所管辖范围内的,车管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查验车辆识别代码拓印膜,审核提交的证件和凭证,收回号牌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过户事项,补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不在车管所管辖范围内的,由车管所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