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一大自查报告执行情况报告
一.实施
(1)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按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局党政领导班子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解决和处理“三重一大”问题,坚持和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党务政务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坚持不懈,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制、公开透明”的工作思路。强化责任,就是强化领导小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组织责任、推进责任和实施责任;完善制度,就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量化,使之不仅成为制约不良党风政风的紧箍咒,而且成为指导党务政务的指南针;民主集中制就是要事先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会议集体研究,最后形成决策;公开透明就是坚决实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不仅实现结果公开,更注重重要过程环节的公开。
(二)构建有效规范运行的制度体系。根据“三重一大制”相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了《横峰林业局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暂行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制”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制”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和责任追究,有效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使之明确化。
1,重大事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党建、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决定对公务员和本局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惩;规划和实施全县重大造林工程,制定和调整森林采伐指标和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局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立和调整;占用林地申报审批、毁林和非法占用林地的行政处罚等。;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林业工作事项,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2.干部任免:我局股级干部任免;科级干部推荐,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党代表、人大代表、CPPCC委员候选人的推荐,股室人员的调整,下属单位负责人的任免等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3.重要项目安排:“一大四小”项目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大宗货物采购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
4.大额资金的使用:安排好年度资金预算,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次性支出超过5000元(含)的原则上由主任办公会议或领导小组决定;基本建设和大宗货物采购等。,按照《横峰县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操作。
(三)严格执行制度,狠抓落实。
1.加强组织保障。在实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过程中,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各部门的组织协调,为“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领导班子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根本制度,严格执行,有效避免了重大问题研究决策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强化责任制落实。局党组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重要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
3.加强民主决策。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和林业局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论证协调,传阅论证报告或项目报告,提前充分酝酿论证后集体决策。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1,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管的主体、责任和程序,建立并严格执行了责任追究和纠错制度。
2.组织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各个环节,确保监督机构参与决策运行,全程监督执行情况和决策质量。
3.加强干部考核。把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条件,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要依据。
4.接受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评价决策效果,把群众的认可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5.严肃问责。建立“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察制度。对不能很好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灵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下一步计划
1.继续学习宣传“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2、丰富和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集体决策的范围,优化和规范决策方法和程序。
3、强化监督约束,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在监督方式和公示制度上不断创新,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