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婚俗

1.内婚制

“内婚制”就是群婚中的血婚,也就是同血缘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诗经》处于中国由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血亲内婚制已经基本瓦解,而相对落后的蛮族国家如楚、齐的贵族还保留着这种习俗。《诗经》中的《南山》反映了一种特殊的内婚制婚姻制度,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齐襄公和他同父异母的妹妹文姜之间的爱情故事。

齐国统治者以手工业为立国之本,所以鼓励发展农业,组织妇女从事织布。当妇女获得经济独立时,她们有不结婚的习俗和自由,但她们也可以自由选择她们的伴侣,包括她们的兄弟。当时齐国有长女不嫁的婚俗,因为这些长女可以自立,但根本原因是当时贵族中流行“内婚制”。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从《诗经》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代的婚俗。

2.婚姻制度

“婚”是西周时期出现的一种嫁妆婚姻形式。意思是新娘结婚的时候,必须有姐姐、侄女、侄子陪着。对陪嫁人员也有明确的顺序。如果新娘有妹妹,必须由新娘的妹妹陪同。如果新娘没有妹妹,她必须由新娘的侄女陪同。如果没有妹妹或侄女,她必须由新娘的侄子陪同。

天子娶妻,必有三个诸侯国派女娶天子之妻,每个诸侯国必有三女嫁之。加上娶天子妻子的女人,共有十二个女人要嫁给他。这种婚姻制度明显违背了一夫一妻制,但在西周和春秋时期也制度化了。

究其原因,首先,这种“婚”制是原始群婚制和西周以来的一夫一妻制在宗法制度下结合的产物。同时,随着私有制的出现,男性在社会中的作用增加,地位提高,对女性有很多限制,要求妻子对自己绝对忠诚。但丈夫掌管家庭财产后,可以有多个配偶,逐渐形成一夫多妻制,春秋时期的“婚姻”制度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

其次,宗法制度的影响。从西周开始,血缘宗法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财产继承权在自己的血缘之内顺利地世代相传。婚姻制度可以在客观上保证长子继承制血缘继承制的顺利实施。

婚姻制度的婚姻形式在《诗经》中也有所体现。比如《汉书·艺文志》诗中描写,韩侯娶妻时,有彩云般多的女子随行,紧紧跟随,这也说明了诸侯的显赫地位。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从《诗经》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代的婚俗。

3.继承制度

“承传制”又叫“受传制”。因为继承制度要通过祭祖来实行,希望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所以叫它。

“婚”是指父亲去世后,儿子与共同的母亲结婚;“征婚”是指哥哥或叔叔去世后,弟弟娶寡妇,侄子娶姑姑。也就是说,丧偶的女性可以通过前夫的亲属出嫁。

《诗经》中“墙上有规矩”说:“墙上有规矩,不能掴。”收养制度是当时社会上人们公认的一种家庭制度,是符合当时周朝道德的一种婚姻形式。

首先,这是家族或国家建立宗族,繁衍种群的需要。在宗法社会,男女婚姻的目的是传宗接代,维持氏族人口的繁衍。另外,这是外交和政治联盟的需要。春秋时期,霸权接踵而至。为了巩固国家的地位,各国往往以婚姻为手段建立联盟,以提高和加强国家的地位。

《诗经》中反映的古代婚恋观

第一,“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的概念

《诗经》中有很多描写男女恋爱婚姻自由的诗句。第一,有与男女相遇、约会有关的诗词。比如《郑风野蠕》一文中,一男一女在野外相遇相恋。

其次,表达自由和相思。白舟记录了一个女孩对婚姻自由的呐喊。《诗经》中的第一篇《鸽子》,描写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情。爱情是免费的。如果一方不喜欢另一方,也可以拒绝。比如《诗经》中的“卢航”一文,就描述了女子拒绝出嫁的情况。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从《诗经》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代的婚俗。

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观念

《诗经》的时代是礼乐的时代,礼乐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婚礼在礼制中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男女结婚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男女到了适婚年龄,要由媒人介绍。《诗经》中不同的诗句都表达了对媒妁之言的重视。比如《冯伟孟》一文中,就有一段婚姻因为没有好媒而无法成婚的案例:“我被抢的时候,我儿子没有好媒”。

除了媒人,父母的态度也是婚姻成功的关键。在文章《冯祺南山》中,我结婚时应该做什么?“我要起诉我父母。”郑峰?《钟子将军》中也有类似的描述。这首诗细腻地表达了女孩内心的矛盾和痛苦。她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只能向爱人表达内心的痛苦。《诗经》的婚恋观体现了婚恋的自由和男女之间不受干扰的爱情,但不得不说也有婚姻由父母长辈决定的现实。这两个概念看似矛盾,其实是存在的。

这种矛盾也反映了西周至春秋时期社会发展的复杂性。周朝实行教化,所以婚姻由长辈决定的观念被社会广泛接受;而民间有着原始社会的遗风和人类追求自由的本能,使得自由婚姻的情况出现。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从《诗经》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代的婚俗。

第三,“适合每个家庭”的概念

“门当户对”就是男女要同宗,不同宗的男女不要结婚。

周南?关洛:“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里的“君子”不是指普通男人,而是指贵族青年男子;“淑女”不是指普通女性,而是指贵族年轻女性。“绅士”和“淑女”本来就是要互相适合的。

冯伟?《硕人》从庄姜的身世入手,说明她的身份与侯伟相匹配。

第四,“适婚”的观念

古人对结婚的日期、时间、年龄都很讲究。冯伟?《孟》中的“秋为期”是指女方与孟约定以秋天为婚期。“飓风?”秀才如妻,《有苦叶》中的“冰还冷”也说明婚姻在秋冬。秋冬是收获后的休闲日子,这个时候人们经济上相对宽裕,所以选择秋冬举办婚礼是合理的。

在周朝,男性的适婚年龄是二十至三十岁,女性的适婚年龄是十五至二十岁。事实上,早婚在当时是普遍存在的,因为早婚是早生孩子的唯一途径,从而繁衍后代,增加劳动力。所以,当男女到了适婚年龄,父母、亲戚、朋友就会开始为他们的婚姻做准备,未婚男女就会抓住机会找到合适的人。

《诗经》里的“叫南”?《梅花》这首诗就是最好的证明。诗中写道,待嫁女子见梅子熟落地上,感叹青春一去不复返,希望有个男人能勇敢地向自己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