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订婚习俗!
结婚
在封建社会,男女的婚姻一直是父母包办的。传统上,传统的结婚礼仪包括谈婚论嫁、发小帖、发大帖、送枣、送礼送鱼、结婚等几个阶段。虽然名称不同,但还是能看出古代婚姻六礼留下的痕迹。
成人婚前礼仪
把(两方或多方)聚集在一起
男女到了适婚年龄,父母就开始给孩子找对象。一般是男方父母请媒人向女方求婚。如果女方父母同意,就发女儿的生辰庚,男方把双方的生辰庚放在灶神神龛里。过了一段时间,家里一切顺利,可以请算命先生算一算,青年男女的生辰庚八字,俗称“姻缘”,有没有“冲”或“克”的现象。
夏小铁
结婚后,认为生男生女没有“冲”和“克”,由男方父母和女方协商彩礼、嫁妆、婚期等。达成协议后,男方家选择吉日给女方家送礼,称为“小约”。
发个大帖子
男方家再选吉日,给女方家送干昆铁、嫁妆、彩礼、布匹;姑娘家送回来糕点水果,给新郎布匹,这是大聘礼,俗称大定。这是婚礼阶段的一个重要仪式。
“送日”
彩礼给了之后,男方会给女方一份礼物,通知她选定的婚期。此时,男家等着迎娶新娘,女家忙着准备嫁妆。
婚礼礼仪
婚礼前一天,男方家一般会杀猪,把“轿子肉”送到女方家。当天,女方家把准备好的嫁妆分成不同的物品,两个执事拿着一件物品一杠,称为“一杠”。“迎宾酒吧”队伍在鼓声鞭炮声中列队,气势磅礴,所以当地的谢厚玉说,“陪三十六酒吧。”那天晚上,新娘和新郎向他们的祖先致敬。新娘也要向亲戚长辈告别。
婚礼当天,女方家举行午宴,邀请亲朋好友,俗称“出去喝酒”。男方家办酒席,邀请亲朋好友,俗称“新娘酒”。午饭后,接待小组去了女方家。在清朝,有钱人接新娘是很招摇的。接新娘的仪仗队以大锣开道,后面是彩旗、红宫灯、锣山、伞、鼓乐、轿子。民国初年,县城里有出租各种轿子的店铺。当轿子到达女方家时,新娘穿着礼服。上轿子前,她必须哭着出嫁,这样才能避邪,和兄弟们举行“离约”仪式。最后,全福的长辈帮她上了轿子。一个嫂子陪着对方。轿子摸黑到了男方家,然后男方家的全福长老出来,把门上的“轿子前的咒语”去掉,点火焚烧,然后开门。“钟政姑”(全福的小女孩)请新娘下轿,然后“伴娘的母亲”(一个知道当地婚姻礼仪的老妇人)扶她到大厅,等待婚礼仪式。轿子到了男方家门口,新郎和他的父母、兄弟、弟媳都要上楼避让,以示尊敬,将来抱新娘。“童官”(全福童子)三次上楼后,新郎穿袍戴帽,下楼祭奠新娘。三跪九叩之后,新娘由全福长老扶着,手里拿着蜡烛和一盏斗灯(由米、红鸡蛋、镜子、剪刀、尺子、筷子、秤和一盏点燃的油灯放在一个用红纸围起来的圆木桶里做成)。参观完教堂后,在大厅里举行晚宴,邀请亲朋好友,俗称“请酒”。一般午宴的“新娘酒”招待女客人,晚宴的“新娘酒”招待男客人。“喜酒”之后,准备一桌精致丰盛的酒席,俗称“礼酒”。参加宴会的大多是父母预选的小康青年。喝“仪式酒”和做爱经常持续到天亮。
婚礼后的第二天,新娘会在“伴娘妈妈”的带领下进入厨房进行“烹饪仪式”。当天,新娘要拜访亲戚和长辈,举行“欢迎仪式”。当晚,伴娘的妈妈准备了糖茶和点心,送到新房,让新郎新娘一起吃,俗称“送房”。相当于古代饮酒“饮一杯酒”的礼仪。
结婚第三天,新郎必须陪新娘去公公家,即新娘“回门”,新郎“当女婿”。女方家会举行“女婿酒”招待女婿,当天回男方家。至此,整个婚礼礼仪就告一段落了。
通婚限制
民国以前,县内同姓男女不结婚。民国时期只禁止近亲结婚,所以少数同姓男女结婚。这一时期男女接触机会逐渐增多,双方出现了自愿结婚的情况,但对婚姻的讨论仍受到双方父母的限制。1949以后,男女结婚,大多是先自由恋爱,然后父母出面订婚,办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