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一是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1)准确把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内容。此次调整后,我州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敦化市、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市、汪清县、安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2)明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最低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扣除下列项目后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工资。

加班费;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驾驶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职工福利等。

第三,广泛组织宣传

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组织人员深入就业集中地区,特别是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主动宣讲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增强劳动者维权意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准备工作,按照规定时间执行新标准。

第四,严格监管执法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把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进行监察,坚决打击恶意拖欠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不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或电子邮箱,及时受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附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