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礼仪

建国前,男女婚姻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基础,讲究“门当户对”。至于男女,他们没有自主权,自由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正常的婚俗一般要经过媒、订婚、喜帖、恭喜、喜宴、入住等流程。中介男到了十五六岁甚至十三岁,也就是父母通过媒体求亲,有的到了孩子的年龄就订婚了,俗称“早婚”。如果一个女人雇佣媒人向她的丈夫求婚,这被称为“做媒”。如果一个女人向丈夫提出很高的条件,那就叫“攀亲戚”。双方父母在询问对方的年龄、性格、家庭财产等情况后,认为基本可以,也就是会“允许结婚”。婚姻约定的时候,必须男方先同意,女方再同意。经双方同意后,将委托媒人更改“小琪”(俗称更改小字),注明出生年份和出生日期。双方的中心人(多为算命先生)没有处方或不喜欢的处方也可以结婚。然后另选吉日交换正式订婚,称为“大器”。有的人亲自去男方家看,这叫“相亲”。如果合不来,就不在男家吃了就走。男女通婚的年龄比女方贵很多。俗话说“女大一穿金衣”“女大三举金砖”“女大一争母”。

订婚通常被称为“传柬”或“交换职位”。男方写好请柬(也就是订婚信),连同彩礼一起寄给女方家,女方回复作为订婚的依据。柬埔寨交换后,亲朋好友纷纷送礼物和钱来祝贺,男方准备了酒席答谢媒人和亲友。

寄喜帖也叫“寄喜帖”。男女到了结婚年龄(一般女方18岁以上,男生12、20岁,最大的20多岁),男方请人根据女方的生活选择一个吉日(俗称“择日”或“见日”),并将吉日通知女方。如果女方同意,就选个吉日,正式给她发结婚请柬。帖上注明了婚期,新娘的头冠,户口,脸型,着装,上下轿子的方向和禁忌。女方家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购买床上用品、衣服、首饰、家具等,为结婚做准备。

婚礼前,男方的亲戚和邻居准备了礼物祝贺他。称之为“好时”。给要结婚的女人送结婚礼物,叫“填箱”或“加箱”。男人准备了一个宴会来庆祝结婚的前一天。

结婚典礼俗称“喜事”。婚礼前一天,女方会把嫁妆送到男方家。男方贴出结婚对联,喜气洋洋地挂上,铺好炕,垫好枕头,为婚礼做准备。晚上,新郎向附近的亲戚和长辈“敬礼”。婚礼当天,按照约定的时间,男方安排礼仪仪式,扮演鼓手,用轿子(穷人用的)在女方家结婚。婚姻可分为“大婚”和“小婚”。轿子是小婚礼,即准备轿子载新娘,称为“不婚”;婚礼用两顶轿子,新郎坐官轿去新娘家迎接,另一顶轿子是给新娘准备的。她去的时候,由年幼的孩子带着,俗称“轿子”;车上会放一只红公鸡,女人回来会踩死一只母鸡。无论是大婚还是小婚,其习俗大致相同。娶了女人后,开始少吃少喝,坐在炕上待嫁。男方去女方家拜年,必须带红外套,红地毯,红头巾。

那一天,新娘早早起床打扮,用红色蒙住头,欢快地吹着小号。在送别女宾的陪同下,新郎向公公婆婆道别,然后新郎先上了轿子。新娘由亲戚抬上轿子,俗称“送轿子”、“上轿子”,宾客随车。新娘离家时会流泪,以示依恋。路上,红纱灯笼开道,笛子唢呐齐奏,轿夫前聚后抱,轿子收。新娘不允许与外界接触。如果路人遇到,会避让。来到南加村头和门口,鞭炮齐鸣,按指定的时间和方向下轿子。即有人在新娘的五彩轿子周围点燃一捆草,称之为“辽轿”。据说可以驱邪避凶。在鼓乐和鞭炮声中,新娘由嫁女和陪嫁女进入大门,踏上红地毯(称倒地毯),与新郎并肩站在院中香案前,祭天拜地,仪式结束后,新娘进入洞房。有的地方,进洞房时,男长辈在院子里撒枣、栗子、花生(有的地方缝在被子角或放入枕头里),还取“早生贵子,男女共度一生”的谐音。洞房灯火通明时,新郎脱去新娘的连帽红,吃“慰问面”,* * *喝“祝酒”,照例填枕头,新娘开始“坐帐”,也叫“坐床”,多为一天。这一天,无论大小辈,好事者都在洞房里大吵大闹,直到深夜。新婚夫妇睡下后,有青年男女窗下“听房”(听悄悄话)的旧俗。婚礼当天,男家张灯结彩,贴红对联,宰杀猪羊,设宴款待亲友。中国还有抢婚的习俗。即如果同一个村子同时有不止一个结婚的人,就认为谁占了先,谁就幸运。所以结婚的时间多在天亮之前。

婚后第三天,新娘要回娘家住两天,说“留在日本”,不然女方家就发消息来接女儿,问女婿。新郎新娘两人一同到岳家,称为“还乡”或“认亲”(俗称“接三天”)。女方家设宴招待女婿,俗称“邀女婿”。三天后回来,新娘见公婆亲戚,到祠堂祭拜或者去祠堂,然后在厨房做饭。第六天,男方家设宴“拜见公婆”,同时设宴招待至亲好友。聊城地区除了三天回访,家属还要休六天,九天,12天等。同时还有“月对面住”的习俗,即婚礼后一个月,新娘家把她接回去住几天,再送她回婆家。这种习俗至今仍然存在。至此,整个婚礼程序结束。穷人家很难讲究这么复杂的礼仪,而极度贫困的人则是由老人陪同新娘带着小包袱到男方家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男女早婚现象普遍。大部分富裕家庭在青少年甚至八九岁时就结婚了。大多数女性在14至17岁之间结婚,一些“童养媳”在12或13岁时被迫“圆房”。另外,男人可以一夫多妻,除了“门当户对”之外,都叫“小妾”。未婚青年男女去世后,有人安排将他们的尸骨一起埋葬在一个地方,这被称为“鬼婚”,或“阴婚”。穷人嫁不起,有的嫁在婆家,俗称“倒插门”或“招女婿”。还有抢婚(多为寡妇再嫁)、近亲结婚等不良习俗,都是建国后废除的。

和女人结婚有很多禁忌。比如禁止在制作婚纱时使用残缺的寡妇和孩子。寡妇不要送媳妇,姑姨不要嫁媳妇,姑姨姑姨不要送。俗话说“大妈不嫁不送,嫂子裸送”。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大力提倡自由恋爱和喜事,许多繁文缛节和礼仪都被取消。城乡自由恋爱者多了,但大部分还是需要媒人来补。双方都认为合适的时候,就安排见面。如果对对方有意思,就交换手帕或钢笔,这叫“换手帕”或“小见面”,然后约定订婚日期和仪式。订婚那天,男方携带一大笔钱和礼物到女方家,女方家设宴招待客人,称为“订婚”。女方同意后,于某日到男方家,称之为“认家”,男方家长辈送她“见面礼”。很多人借此机会订婚了,有的还换了岗位。到了国家规定的年龄,男女双方都到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大多数人认为不办婚礼就不算结婚,所以更多的婚礼是分开办的。婚礼比过去简单多了。一般新娘是婆家用车接,也有人是婆家送别。在婚礼当天,男人们用灯笼装饰他们的房子,燃放鞭炮并宴请他们的客人和朋友。做爱的习俗依然如故。城镇年轻人举办集体婚礼或旅游婚礼,时尚、简约、文明,越来越流行。但婚配家庭的旧观念依然根深蒂固,恋爱不自由、索要彩礼、变相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早婚等现象依然存在。

谁嫁谁,男方亲戚朋友的邻里都有很多幸福的人。一个亲密的亲戚和一个亲密的朋友通常会送更多快乐的礼物。Hi-fi一般有布、丝、羊毛、被套、毛毯等。,还有的人送工艺装饰品,注重实用性的送炊具、茶具等生活用品。邻里之间通常会“凑钱”互相祝贺(大多是现金),每份各不相同。现金用红纸包着,俗称“红包”。主家用帖子邀请送礼人。近年来,婚宴越来越流行,规格也越来越高。女方结婚前,亲戚朋友多送衣服、时装等物品,以示祝贺和帮助。

寡妇再嫁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和拥护,成为一种合理的习俗。老年人再婚,除了个别家庭有子女和亲友的干涉外,大多数人是赞成的,已经被社会舆论所接受。

回族青年男女结婚时,除了登记领结婚证外,仍按旧习俗办理。结婚时,请阿訇见证婚姻,并宣读“伊扎布”(证词):“你们自愿结婚,成为夫妻。祝你们婚姻幸福,孝敬父母,尊老爱幼,与邻里和睦相处,互敬互爱,白头偕老。”问新娘;“有什么意见吗?”新娘回答:“大丹”,意思是“我同意你”。新郎回答:“加布里埃尔·丹”。我愿意接受新娘的意愿。”阿訇用桌上的糖果向观众(俗名“抢喜果”),以示好运。当晚,新娘的嫂子会把新娘接回娘家,第二天晚上再送回来,才可以同居。

建国后,回族男女的婚姻是以婚姻法为依据的。回族和汉族通婚,男女互相尊重风俗习惯,任何人不得干涉和歧视。婚后有政策规定子女回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