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地理环境
来安县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季风明显,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
2006年至2010年平均气温16.1度,高于常年平均值。平均降水量1036.1mm,与常年持平。
2006-2010年气象要素表年平均气温(度)、最高气温(度)、最低气温(度)、降水量(毫米)。2006 16.3 37.1-6.1.1070.5 2007 16.6 37.7-4.9 982.1 2008 15.8 36.1-9.4 1044.7 2009 65448
2006年6月8日17左右,半塔镇、兴隆乡出现冰雹天气。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2007年7月9日,全县及部分乡镇普降暴雨。南部圩区5.6万亩水稻受涝。
65438、2008年10月25日至29日连续降雪,总量29.6毫米,其中:65438+10月28日暴雪,降雪量16.4毫米,地面积雪深度26厘米,超过历史极值。雪灾受灾人口49.2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3万公顷,房屋倒塌310间,直接经济损失8000万元。
2008年6月21日,雷关镇发生强雷雨,一张姓村民被雷电劈死。
2008年7月31日至8月2日,该县出现大暴雨。9个乡镇的降水量超过200毫米,3个乡镇的降水量为509.6毫米..受灾乡镇12个,农场1个,人口284660人。1人因灾死亡。农作物受灾面积2.4万公顷,成灾面积15333公顷,绝收8667公顷。1893房屋倒塌。死亡兽有156头。直接经济损失2.98亿元。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85亿元,比上年增长11%;固定资产投资6543.8+023亿元,增长25.5%;财政收入654.38+0.504亿元,增长654.38+08.7%;外贸进出口总额6543.8美元+0.3亿美元,增长24.6%;实际利用外资6543.8美元+0.2亿美元,增长654.38+065.438+05.6%;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7万元,增长14.5%;农民人均纯收入10780元,增长14.2%。
主要指标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全县GDP首次进入“百亿俱乐部”;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5亿元,三年翻了一番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分别超过6543.8+0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65438万元,超过全国、省、市平均水平。主要指标的突破,标志着县域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发展水平居全市前列。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居全市第三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额居全市第二位且增速居全市第三位,财政总收入居全市第三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增速居全市第二位,外贸进出口总额居全市第二位且增速居全市第三位, 利用外资总量1、增速居全市第三位,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农民人均纯收入居全市第三位。
2013工业经济升级。预计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7亿元,同比增长15.2%。新设企业28家,总数为1,21,总户数和新增户数均居全市第二位。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发展到38家,其中金河、中普分别突破30亿元。实施技术改造项目34个,投资26亿元,增长12%。新开工1000万元以上项目46个,在建项目67个竣工投产,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增长25%。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8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高新技术产品8个、市级技术中心4个,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位居全市第二。金禾公司的“麦芽酚系列生产工艺及技术创新”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新增私营企业397家,个体工商户1663家。
现代农业的增产增效。预计全年农业总产值将达到18亿元。粮食生产赢得了“十年丰收”。16新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52家;农产品加工产值28.5亿元,增长42.5%。新增流转土地7.6万亩,成立专业合作社106个,发展家庭农场546个。班塔绿茶、金红安大米获有机食品认证,“罗庄”牌葡萄商标获批省著名商标。英国有机大米示范区跻身省级行列,嘉吉动物蛋白产业链项目基本建成投产,乔林种苗示范区成为全省重要种苗生产基地,桃花蔬菜示范区、湘冠伟光绿园获批国家蔬菜标准园。农业物联网项目完成了县级控制中心和乔林苗木桃花蔬菜示范区技术应用点建设。被批准为全国油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县。
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值28.8亿元,增长9.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65438亿元,增长14.2%;新增规模以上商业企业32家。南京湾商业物流基地项目完成投资6543.8+0亿元,一期精品商业街基本建成。金太阳装饰城现有商户589家,年营业额25亿元。
全年接待游客24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6654.38+0亿元。房地产业完成投资37.3亿元,增长12%。保障房和商品房建设同步推进,投资、开发面积、销售收入等6项主要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在封建社会,土地所有权大多集中在少数地主手中,农民被迫出租地主土地,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生产力受到严重制约,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1949年,全县粮食总产量991.9万斤,平均亩产1.06斤,人均粮食产量586斤。
1950 ~ 1951土地制度改革,将封建土地所有制改为劳动人民所有制,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之后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不断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使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1957年,全县生产粮食23794万斤,是1949年的2.4倍。
1958年实现了人民公社。大跃进时期,农业生产受“五风”影响,粮食产量锐减,年底达到19610608万斤。之后,在纠正“五风”的基础上,调整了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以三级所有制和队为基础,农业生产有所提高。但由于人民公社分配上平均主义的弊端,粮食产量增长速度缓慢。1978年,全县粮食产量33665438+万斤,油料作物产量891.6万斤,粮油作物总产量34601.2万斤。1978后,全县农村逐步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出现了新局面。从65438年到0985年,全县粮食产量达到62053万斤,油料作物产量达到3259万斤,均创历史新高。与1985和1978相比,粮油作物总产量增长近一倍,是1949+003992万斤粮油作物总产量的6.3倍。
截止2012年末,预计全年农业增加值16亿元,增长5.2%。粮食生产连续九年丰收。粮食总产量44万吨,增长5%,水稻单产居全省前列。民国时期,来安县的作坊、作坊多为前店后坊(场),自产自销。产、供、销由业主统一安排,生产组织以师徒形式出现。
从1950到1953,工业管理的形式与民国时期基本相同。1953年,个体手工业开始转型。截止1956年底,全县已成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27个。这些集体企业纳入计划经济管理范围,企业主管部门直接向下属企业下达生产指标,企业无权更改。同时,主管部门负责对下属企业的产、供、销活动进行统一安排。除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集团)可以在当地购买部分原材料,销售部分支农产品和国货外,其他企业的原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购买,计划供应;产品由商业部门购销。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生产中围绕生产计划建立各种规章制度,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配上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计件工资制。195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由1951年的369万元增加到404万元。
1958年,县委号召各行各业“大办实业”,全县集体所有制企业全部改制为地方国营工厂,乡镇手工业企业划归人民公社管辖。同时建了几十家工厂,包括28家县属国营工厂。在此期间,一些工厂因为缺乏资金和原材料,或者因为设备差而倒闭。这一时期,由于县委直接下达生产指标,企业党组织包揽一切行政和生产事务,企业重计划完成轻效益,重产品数量轻产品质量,夸大造假现象严重。
从1961开始,根据国家颁布的《国有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和国民经济调整的有关规定,对1958盲目“上马”的工业企业进行“关、停、并、转”,只有县内地方国有企业保留了电厂、印刷厂、酒厂。1958改造成地方国营企业的手工业企业全部恢复为集体所有制。这一时期,企业在各自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产品品种全、数量多、质量好,圆满完成规定的利润;并且在分配上实行计时工资加奖励工资和计件工资的制度。这些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生产。1964年,全县手工业系统年产值和利润由1957年的23710000元和4300元分别增长到256300元和4700元,当年上缴税金6800元。
“文革”始于1966。此后两年,各企业无政府主义甚嚣尘上,“造反派”领导人操纵企业权力,企业管理混乱,生产水平下降。196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从1966年的652万元下降到600万元。1968县革委会成立后,企业管理体制逐步恢复,生产回升。1969之后,由于“物质刺激”、“利润至上”的批判,以及合理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管理、制约、压力”,企业的管理再次混乱。企业负责人只能用所谓的思想工作来代替管理制度,导致一些企业连年亏损。从1971到1977,县农机车辆修理厂累计亏损1万余元。
1979以来,县革委会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县内工业企业进行了整顿。通过整顿,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恢复,产品质量、产量、劳动生产率、成本、利润等经济指标逐步落实。企业还相继实行了“保生产到人,企业效益与个人利益挂钩”的生产责任制,有力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980年二轻系统年总产值、利润、税收分别由1978年的504.99万元、29.97万元和424654、38+040、654、38+000元、42.05万元、58.49万元,
1982以来,县政府对预算内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工作人员、财经纪律、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县轴承厂因1970至1982期间累计亏损34.2万元,被列为整改试点单位。1982,县政府、县经委派整改工作组到厂。通过整改,该厂在1983实现产值27.4万元,比上年增长93%。产品销售收入40.39万元,比上年增长65,438+0,465,438+0.4%;利润31.6万元。此后,在整顿经验的基础上,各企业相继开展了整顿和调整工作。在生产上,立足内部改造,挖掘潜力,扩大产能,同时着力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在分配方面,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各企业设立了生产综合奖、生产过剩奖、增产节约奖、质量管理奖、发明创造奖等。一些企业还根据生产车间和工种的不同,实行计件工资、浮动工资、包干利润提成等多种工资形式。这些分配形式调动了工人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从65438年到0984年,开始了国民经济体制改革。根据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来安县有关部门于同年6月在10县属国有企业中开展试点工作,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厂长负责制,党政分开,政企分开,逐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1985年,全县所有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的经济责任制,企业管理由生产管理向生产经营转变。企业开始逐步脱离“统购统销”的轨道,实行自产自销,以销定产;产品逐渐面向市场和用户。从65438到0985,经过6年的调整整顿,全县工业企业基本步入正轨,生产能力和活力较强;198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1439100万元。
来安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2亿元,增长17.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超过全省1.7个百分点。一产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二产比重上升1.1个百分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家,企业总数93家。上业兴,来安县始于清末民初。民国二十六年(1937),日军侵占来安县后,来安县商业遭到严重破坏。
抗战胜利后,在国民党统治下,来安县饱受通货膨胀、苛税杂费之苦,商业未能恢复。据民国37年统计,全县只有1090家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314人。而且都是父子店,夫妻店。
解放后,人民政府在发展国营商业的同时,积极扶持供销社商业,开展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不断开辟商业路线,扩大网点,使来安县商业日益繁荣。1958以后,由于商业体制多变,来安县商业发展缓慢。特别是“文革”期间,管理混乱,管理水平下降。1978以后,由于商业制度的改革,建立了多渠道、少环节的开放流通体系,逐步形成了以国营商业和供销社为主体、个体商业为补充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1985年,全县商业、餐饮服务业共有经营单位4516个,从业人员12457人。农副产品采购额7117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11913万元。与1977相比,营业单位数增加3511,员工数增加9832人。农副产品收购额和社会商品零售额分别是1977的4.7倍和2.9倍。
截至2012年末,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亿元,同比增长20.5%,新设企业22家,个体工商户790户,分别占全年任务的92%和65.8%。利用外资28,654.38亿美元。现代旅游业快速发展,全县共接待旅游90万人次,同比增长32%;旅游综合收入6543.8+0.82亿元,同比增长33%。全县房地产项目22个,建筑面积89.5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3%,销售面积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5.8%。实现销售金额3.4亿元,同比增长289.8%,完成投资9.9万元,同比增长65,438+069.1%。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等新兴服务业也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