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签证时间为28天。

按369号文件规定办理: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外零星工作的,应在发包人提出要求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签证,发包人签发签证后开始施工。如果没有相应的计日工件,签证还应包括人工的数量和单价、机械班次的数量和单价、使用的材料、数量和单价等。发包人不同意签证的,施工后的费用争议由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签证报告后48小时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承包人的签证报告应被视为批准。

工程签证是有时间限制的,合同应该有相关条款。一般情况下,有效期应该到本工程结算完毕。签证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2.预算定额中规定的任何项目都不允许签证。3.现场签证的内容要清楚,项目要明确,数量要准确,单价要合理。4.现场签证应及时签发,签证应在施工期间发生时签发。一次一签,一物一签,要及时办理。5.甲乙双方代表应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心,协商解决问题,及时签证,及时处理。

现场经济签证包括:

(1)零星就业。工地上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超出定额费用的搬运、拆迁等。

(2)零星项目。

(3)临时设施的补充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非施工单位造成的窝工、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资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确认单。结算资料编制规定允许议价质量差的材料计算,施工前需要确定材料价格。

(七)其他需要签证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可以决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