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婚俗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解放前,井冈山本地人和客家人实行包办婚姻,初婚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富人可以三妻四妾,穷人一夫一妻制。一些贫困家庭害怕孩子长大后嫁不出去。当他们的孩子七八岁时,才允许他们结婚。男方把女方接回家抚养,然后在他们成年的吉日结婚。这叫“童养媳”。有的家庭穷或老难嫁,男方就去找女方的女婿,俗称上门。在一些地方,当地居民通过收养结婚。解放前,井冈山本地人和客家人实行包办婚姻,初婚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富人可以三妻四妾,穷人一夫一妻制。一些贫困家庭害怕孩子长大后嫁不出去。等他们的孩子七八岁的时候,允许结婚,男方把女方接回家抚养。当他们成年后,他们选择一个吉祥的日子结婚。这意味着男人娶女人。主要有三个程序:第一,订婚。男女的“童养媳”。有的家庭穷或老难嫁,男方就去找女方的女婿,俗称上门。在一些地方,当地居民通过收养结婚。
到了一定年龄,父母通过媒体要求做媒。双方感兴趣后,写下自己的生日(俗称“八字”),并请算命先生为“八字”配对。如果“八字”相符,双方父母偷偷打听对方的家世和人品,双方都满意了才决定婚事。第二,行聘。双方成亲后,男方把彩礼和选定的婚期送到女方家,这叫“拍板”。双方就彩礼金额达成一致。穷人只给象征性的彩礼,富人给丰厚的彩礼,有鸡、鸭、酒、肉、布、现金和金银首饰。第三,结婚仪式。男女双方以迎娶新娘为目的,设宴款待亲友,称“要亲”、“要娶女子”。男方不分富贵,有轿子,伴着唢呐和鼓乐接回新娘。
女人结婚,有爱哭的习惯,俗称“哭媳妇”。女方进门前四两天,要有女伴陪伴,新娘唱哭嫁歌,以示对父母、亲戚、乡亲的依恋。不哭的会被认为是“饿嫁”。
解放后实行婚姻法,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纳妾、童养媳。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恋爱成熟后,到当地政府办理登记手续,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时,从50年代到70年代,礼仪很简单,有些人会为前来祝贺的朋友和亲戚举行茶,糖果或简单的宴会。有的举办集体婚礼:近年来男方要置办家具,招待亲朋好友庆祝。新娘的嫁妆包括洗衣机、彩电、冰箱等物品。见亲戚,城镇用汽车,农村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