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一夫一妻制。嫁出去的小妾该怎么办?

在古代,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女性地位极低。有些男人甚至视女人为生育工具,对她们没有任何尊重。他们普遍认为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只能靠男人过日子,所以对女人提出了很多苛刻的要求,比如不张扬,三从四德等等。

正是因为女性在家庭乃至整个社会中没有地位,所以很多男人光明正大的三妻四妾,甚至以此为荣。

中国很久以前就实行一夫多妻制,但最初的对象一般是姐妹,比如舜帝嫁的娥皇·女英,她们是平等的。到了阶级社会以后,一夫多妻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这个时候应该叫一夫一妻制。男人只有一个老婆,却可以有多个小妾,妻妾地位严重不平等。

首先,作为男人的妻子,通常需要通过媒体来征婚,然后他假装是女主人,负责管理整个家庭的内部事务,在国外接待客人,这就是男人的妻子。妻子生的孩子叫嫡出,地位高于其他嫔妃。两人的待遇截然不同,通常只有帝子才有资格继承父亲的职位和财产。

妾室的婚礼手续就简单多了,找个黄道吉日带她回屋就行。而且虽然是男人的妾室,其实和奴婢差不多。它不仅在家里地位低,还要受老婆控制,没有资格代表男主人接待客人。生在妾室的孩子叫妾。虽然也是男主的子女,但地位和待遇与亲生子女完全不同,没有资格继承父亲的地位和遗产。可以说,妾室只是满足男人虚荣心,传宗接代的工具。

起初,一夫多妻制只在皇帝、诸侯和达官贵人中流行,后来逐渐蔓延到民间。许多男人喜欢娶更多的小妾,以显示他们的权力和影响力。正是因为嫔妃地位低,一般无辜的女人都不愿意做别人的嫔妃,只有家境贫寒的女人或者妓女才不得不做嫔妃。

一夫一妻制和纳妾制在中国已经流传了几千年。直到民国时期,纳妾依然盛行。许多军阀或贵族富人会娶几个小妾来服侍自己。比如民国大总统袁世凯,娶了一妻九妾。

然而,辛亥革命后,新民主主义制度席卷全国。许多人受到新文化的影响,逐渐抛弃了这种传统观念。妇女地位显著提高,废除一夫一妻制和纳妾制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为了顺应潮流,保护女性权益,政府最终决定废除这种落后的制度。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其中明确提出废除三妻四妾、包办婚姻等不良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童养媳等任何陋习,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婚姻制度。此时,中国已经在法律上禁止一夫多妻制。但是这里也有一个问题。那些结了婚的阿姨该怎么办?

要知道,这些所谓的小妾,从结婚开始就几乎和娘家断绝了联系,她们本身也没有什么文化和谋生手段。如果要把他们扫地出门,估计这些人多半会饿死街头。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专门提出了一个新的规定:如果在婚姻法颁布之前已经结婚的小妾自己不想离婚,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将继续下去,但男性不得再娶新的小妾。

1952,12期间,广东省妇联副主席顾大存提出,是否离婚由女方决定,而不是由男方决定。如果妇女要求离婚,政府必须立即批准,并尽力满足她离婚的权利。如果女方不提出离婚,就让他们继续维持原来的关系,一起生活。这个方案推出后,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甚至很多现代男性都很羡慕。

时至今日,港澳地区仍有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其中以澳门赌王何鸿燊及其四妻最为著名。虽然受到很多人的质疑,但何鸿燊表示自己遵循的是解放前的婚姻制度,并没有违反规定。但是,有很多女人是对是错。现在何鸿燊还没死,他的妻子们已经在暗地里争夺财产了。可见,老婆太多不一定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