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是否应该在2022年9月13日签订合同?
黄是否应该在2022年9月13日签订合同?
农历:2002年9月13日
公历:2022年10月8日星期六10,是黄道吉日。
适合今天
订婚、工作、装修、乔迁、签合同、入住、装门、修门、签交付、出差、出门领证、出门搬家、出门搬家、祭祀纳塞纳牲畜、搬进房子、打耳洞、修门、买地、买房、上学、读书、出门朝拜。
今天的禁忌
结婚,开业,办喜事,埋满月,办百日宴,交易,娶床,开市,埋客,买车,看病,搬床,做梁,做酱,埋投资,造船,挖鱼塘,摆酒,挂号手术,换床,酿酒,办丧事。
根据黄历,2022年9月13日是签约的好日子。
买卖合同中货物交付前的损坏风险由谁来承担?
一般由出卖人承担,但法律规定了标的物交付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几种情形。《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方不收货就要承担风险的几种情况如下:
(1)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在约定期限内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第144条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3)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本法第1条第二款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第146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不领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第148条规定,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