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是:

1.股东符合法律要求;

2.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3、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必须为实缴货币资金;

4.有符合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六条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3)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543.8+0亿元,股东必须以现金出资,境外股东以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4)有不少于65,438+05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并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与业务有关的设施;

(六)设置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组织机构和岗位;

(七)具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监督、审计、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

(八)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