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时间什么时候开始?
入职时间从入职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录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当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信息;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如下所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开始工作即开始工作,开始工作即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新员工的正式入职时间要按照上班第一天来确定。
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就业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