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防疫站电话123

1.继续严格执行进藏信息备案查验要求。

所有入(回)藏人员在入(回)藏前,需要提前三天通过西藏易通“西藏报名”小程序完成报名,如实填写行程信息。进(回)藏后,在第一入境点(机场、火车站、陆路交通检查站)规范实施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单、健康码查验;如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要外出,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高中风险区人员进藏和返藏管理要求

7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居住史的,原则上暂停入(回)藏。对入(回)藏人员按照“补缺”原则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从离开风险区开始计算;对已在中度危险区生活过的人员,应居家进行医学观察7天,并在居家隔离的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应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从离开危险区域开始计算。

3.低风险地区和其他地区进藏和返藏人员的管理要求

(1)曾在高、中风险区所在县(自治区、旗、直辖市)的其他低风险区居住过7天或曾在当地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县(自治区、旗、直辖市)居住过7天,但未标注风险等级的,进藏时应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按“填空”填写。

(2)其他地区人员进藏时要求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藏后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阴性报告。

4 .入境人员管理和边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要求

(1)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应提前到社区或接待单位报到。不具备点对点闭环转运和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应当现场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具备点对点闭环传输和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居住社区或接收单位组织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分别在1和3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2)有在本地区边境县、口岸居住史的人员,出境时必须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紧密接触和紧密连接控制要求

(1)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的管理措施。65438+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0、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核酸检测。隔离管理期限从最后一次暴露开始计算,解除集中隔离后“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

(2)在家进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分别在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6.危险职业人群核酸检测要求

(1)行动期间,每天对跨境车辆驾驶员、清洁工、维修工、口岸进口货物搬运工、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所有人员进行1核酸检测。

(2)综合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相关医务人员,以及海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每天进行1核酸检测。

(3)快递人员、外卖人员、酒店服务人员、装修装卸服务人员、口岸管理服务人员、运输服务人员、除发热门诊外的一般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市场工作人员每周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7、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各县(区)要压实乡(镇、街道)、村(居民区、社区)属地责任,第一时间对进藏人员电话或上门信息进行核查,确保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控到位。广大市民要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出行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码、测温。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1日零时起施行,《拉萨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20222号、第3号、第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