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严格师德十条禁令的内容
南充市严格师德十条禁令内容如下:
第一,严禁不谈政治
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者其他场合传播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等渠道发布或转发错误观点,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不良信息。
第二,严禁体罚学生。
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虐待、伤害学生。
第三,禁止侵害学生。
不与学生发生任何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和性侵犯。
四、严禁擅离职守。
不得玩忽职守、懈怠工作,不得不顾学生安危,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有突发事件或险情,自行脱岗、出逃。
五、严禁以教谋私。
不得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或收受财物或参与学生及其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活动,不得向家长和学生推销书报教辅资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各种借口向学生收取非政策性费用。
六是严禁违规补课。
不得组织、参与、推荐或者诱导学生有偿补课,不得经营或者参与经营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授课,不得向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学生,不得买卖学生或者提供学生信息。
七、严禁弄虚作假。
不得在招生、考试、评优、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教育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八、严禁图像不完整。
没有不规范的着装,不合适的发型,不文明的言论,不在校园内吸烟。
九、禁止饮酒和赌博。
上班期间不饮酒,不酒后驾车,不酒后闹事,不参与赌博、非法借贷、吸毒、打架斗殴等。
十、禁止违反公共道德。
不得从事或参与各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不参加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帮派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