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禁忌民俗与礼仪
生产中的禁忌主要有:每年正月初十、二十、三十为“无风”日。这三天不准带刀上山,要用石头压住草标表示禁风,以避开当年的台风。每年农历二月初一到初十是“无伤害”日。人们认为,农作物经常受到野生动物、水和火的伤害,这是违反禁令造成的。所以有一禁鸟,二禁虫,三禁水,四禁火,五禁蝗虫,六禁野猪,七禁野羊,八禁兔,九禁鼠,十禁狍子。
这十天不适合在山野劳作,以避禁忌。也有禁猎的日子,禁猎的时候,禁衣的时候,禁伞的时候(散),农耕的时候不吉利的话,比如开山,开厂,开坑,种植等等。,而“杨公日”不破土,“老君日”不能种。规定猪圈、牛棚粪只能在每月初一,“十五”或“泰安日”生产。
避免使用脚踏炉支架;避免在炉子里烧写有字的纸;进入姚家不要穿白鞋白帽,因为象征丧事;避免坐在门槛上;你不能穿着凉鞋上楼。不能坐在主妇烧火的凳子上;在木筏上,忌“伞”,说起“伞”,就说“雨盖”,因为“伞”与“散”谐音;伐木时,忌说“吃肉”“死”等不祥之词。
过去,崇拜王磐的瑶族一般禁止吃狗肉。崇拜“米罗陀”的瑶族人过去不吃母猪肉和鹰肉。在湖南省西南部的辰溪县,黄瓜在农历七月初五前禁食。大多数瑶族人不吃猫肉和蛇肉。在一些地方,产妇在分娩后的头几天不吃猪油。瑶族一般以猪、鸡、鸭、蛋、鱼等食物祭神,忌狗、蛇、猫、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