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格式和要求

遗嘱的要求是:

1,主遗产处理意见;

2、自己后事的安排,包括安葬地点、安葬形式、安葬规模等。

3、对自己遗体和器官处理的意见,包括是否解剖、是否捐献医疗单位等。;

4.关于饲养的意见。

房子继承遗嘱有什么格式要求?

1.我的身份描述;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3.关于我的遗嘱的法律效力的说明;

4.我的财产的描述;

5.我的保险的描述;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

7、前一份遗嘱、几份遗嘱,且内容不一致的,最后一份遗嘱有效;

8.签名和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紧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第139条

公证遗嘱应当由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办理。

第140条

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他无见证能力人;

(二)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141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