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婚姻习俗
主人每唱一首歌,客人们都要喝一杯酒,通过喝醉来表示他们的好客。男女双方的家庭成员都不参加婚宴和送行。除了少数地方是新娘的哥哥背着新娘去婆家,大部分都是盛装的新娘撑着一把刻意扯开的红纸伞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伴郎、伴娘和提着嫁妆的长龙。一般新娘中午出娘家,晚上六七点进婆家。她不被允许进入房子,直到吉祥的时候。新郎家的亲戚要在新娘进屋时出门躲避,新娘进屋后才能回家。新婚之夜,伴娘陪着新娘,第二天新娘回娘家。婚礼结束后,新郎会把新娘请回来,开始夫妻生活。有些新娘第一次拜访的时间长达一两个月,这被称为“坐在家里”。其实是“宅”婚习俗的残余。在新娘婚礼的路上,打雷是最忌讳的,所以婚期一般在秋冬。苗族:糯米也是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食物。湖南城步的苗族人互相赠送画有鸳鸯的糯米糕作为纪念品。举行婚礼时,新郎新娘要敬酒,主持婚礼的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娃娃的糯米糕。
永宁纳西族:自称“摩梭人”。直到今天,他们仍然保留着婚姻和家庭中的母系传统。适应这种母系家庭的婚姻制度通常被称为“A-note”婚姻。“一张纸条”的意思是“朋友”和“伙伴”。这种婚姻的主要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娶。不同母系血统的青年男女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意愿选择心上人。只要彼此开心,就会互赠手镯、皮带等礼物,开始共同生活。因为他们分别在两个家庭生活和生产,所以男子必须在夜幕降临后拜访他的母亲家,并在第二天早上匆忙返回他的母亲家。同居生的孩子随母姓,由娘家抚养。男人对自己的孩子没有权利和义务。因为这种婚姻家庭在经济等方面没有必然联系,所以男女离婚是很自由的。只要女方拒绝探视或男方停止探视,“阿珠”婚姻就走到了尽头。
羌族:结婚时,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准备“回门酒”。亲戚朋友应该给新婚夫妇送礼物,并说祝福的话。在羌族的一些地方,还有“逗新郎”的习俗。即在惠门酒宴上,新娘家会给新郎四尺筷子,筷子后面还会加几根土豆做的筷子。新郎将被要求通过几盏油灯使用这些筷子和由肉丁和豆子制成的三明治菜肴。筷子太长夹不住菜,或者油灯烫到下巴,都会被罚款。这种活动既是节日聚餐,也是一种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