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责任的一方不处理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方不配合处理的,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但这要根据当时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冷静分析。一般不配合处理的往往是责任方,无责任方属于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不配合处理,加害人没有必要急于起诉,可以无视提出的无理要求。

对于不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首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给事故方;然后去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建议可以协商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受害方不愿意赔偿的,可以作为受害方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车辆和涉案财物进行财产保全;可以要求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一般为654.38+0万元;处理结束后,保险公司和肇事方被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权利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中,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无论机动车一方是否有过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这不同于过去道路交通法规规定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的过错责任原则,体现了保护弱者的法律精神。适用严格责任时,以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为原则,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除外。如果机动车方想实现免责或减责,有两种方式:

1.有证据证明该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

2.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有过错。第一种情况,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种情况,应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事故损失原因的大小,具体确定减轻责任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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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