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材料要多久才能归档?

一般情况下,起诉材料大多是当场立案;不能当场立案的,必须在7日、15日、3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起诉中的程序问题:

1.在准备起诉书时,注意提交一份起诉书原件,并针对涉及的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原告除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外,还应根据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起诉状副本,以便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后送达被告。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称为原件,与起诉状内容相同的文本称为副本。复印件可以复印、打印或复印,但签名处必须本人盖章。

2.代为起诉的,还应当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盖章或者签字,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和联系电话;公民代理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随案附上证据清单。原告应当按顺序列举证据,包括证据名称、证据内容、页数以及是否为原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登记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于起诉和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或者自诉,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和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说明。

第七条

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其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限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改正的,应当退回投诉并记录在案;坚持起诉和自诉,裁定或决定不予受理或立案。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立案。

第八条

人民法院不能当场判断当事人提起的诉讼或者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于民事、行政起诉,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自诉书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向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

(四)对执行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确定起诉或者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