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自己的农田里建一个养鸡场。我需要什么证明吗?

1,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用地申请表;

2、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组织边界和权属调查;

4.委托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评估地价;

5.拟定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6.联合听证,提交建议文件,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材料:

1,用地单位提出的变更土地用途申请;

2.市规划局核发的《规划用地许可证》;

3、原土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

4、改变土地用途的勘测定界图;

5.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承诺时限:5天

法律依据:

国务院直辖市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收费标准:土地出让金:1;原划拨土地的土地出让金:超过评估地价的40%。2.原土地土地出让金:支付不同用途、不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养殖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合格证。如果有进一步的加工项目,还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一般可以按个体工商户办理。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办理程序:

一、处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租用他人房屋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举办者、经政府批准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和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将军用房产用作住宅的,应当提交军用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房屋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如果是城镇房屋,还应当提交登记附表——居住(经营场所)登记表和当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房屋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非市区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经批准方可登记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预先核准通知书(没有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申请人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主办经营者应当登记为经营者,所有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个体工商户营业登记申请书》的经营者签名栏签字确认。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参与业务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备案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港澳居民、台湾省农民和台湾省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

2.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3、以上未注明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第四,加工周期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取得营业执照。

动词 (verb的缩写)费用:免费。

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设立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持动物防疫条件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动物防疫条件证明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地(厂)地址等事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市场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动物防疫条件考核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条件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

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动物饲养场、屠宰场、肉类联合加工厂、定点屠宰场(厂、点)、动物和动物产品经营场所以及从事规模化、专业化动物饲养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许可条件

1.选址和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的设计和建设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照明、通风、排污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路和污染道路分开;

3.有病死动物隔离栏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的设施设备;

4、有专职防治人员;

5、入口处配备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6、饲养、防疫、诊疗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7.防疫体系健全。

许可证批准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4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选址和布局的地理方位图;

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4、防疫制度文本;

5、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