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救济金每月几号发放?

1.失业救济金每月几号到?

1.失业救济金在每个月的月中或月末发放,也就是65438+的5号或30号。同时,他们可能不会准时到达。通常情况下,失业救济金申请获批后,需要一个月才能到账。市社保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失业补助金应当在审核通过后的次月按月发放到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从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据,失业人员凭单据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需要哪些材料?

领取失业救济金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违背本人意愿终止聘用,有工作请求的,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证明;

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超过12个月,必须在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日内办理;

3、参保单位出具的两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保障局备案;

4.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对情况进行严格调查核实,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一式两份,失业求职登记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