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危房改造政策?

江苏省的危房改造政策很重要,每一个细节都要处理好,才能达到目标,最大程度保证安全。仲达咨询为您解读江苏省危房改造政策。

近日,经江西省政府同意,由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制定的《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6》中,确定了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的五项主要政策。对贫困户给予最高补助,政府对危房改造采取“交钥匙”工程,或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实施范围和补贴目标

农村危房改造的范围是全省农村。中心城(市、县城)规划建成区周边不得安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风景名胜区应当按照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补贴对象必须是户口在农村、有宅基地使用权、家庭经济困难、自有房屋危险或无自有房屋的居民。

-转换模式

需要改造的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体D级危房的,必须拆除重建,属于C级危房的,必须维修加固(拆除重建不安排补助)。新房就地就近建设,分散分户改造,农民自建;如果农民自己建房确实有困难,又愿意建,地方政府要发挥协调作用,组织农民选择技术可靠的施工队来建。农村危房建户多的地方,可以规划集中建房,选择在村镇所在地建(购)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不得用于支持县市区购买商品房,不得与城镇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叠。

补贴标准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标准、不同改造方式和补贴对象的自筹资金能力,分类补贴标准为:

首先是新房补贴标准。对建档立卡需要解决的贫困户,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或采取“交钥匙工程”方式有效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对其他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1.8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属的,每户补助不低于1.45万元;低收入贫困户,每户补助1.1万元。二是房屋修缮加固补贴标准。对通过修缮加固房屋能够安居的贫困农户,不分经济困难类型,每户补助3500元。

——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住房安全。

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住房救助政策。相关认定标准和程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有能力自建住房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于其他补贴对象的补贴标准,支持其建设新居。对于完全没有能力自建房屋的,乡镇政府可以委托村集体组织实施“交钥匙”工程,为贫困户提供住房,解决其住房问题。确保贫困户自建房产权归农民。“交钥匙”工程房屋产权归村集体,贫困户享有“使用权”。

-转换标准

C级危房的修缮加固,必须有效解决危险部位的问题,防止短期内因技术原因再次成为危房。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必须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每户住房面积不得超过省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筑层数超过三层且建筑面积超标的,取消补贴对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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