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南宁公租房?你符合申请条件吗?

公租房是政府的保障项目,住房租金普遍较低。但是,并不是所有南宁市民都能申请公租房。我们来看看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资质。

1.首先,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是指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不同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不是个人所有,而是政府或事业单位所有。以低于市场价或租客能承受的价格租给新员工,包括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和一些从外地搬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南宁目前有哪些公租房?

2015年已经达到配租入住条件且即将在今年内竣工并预计达到配租入住条件的公租房项目有保利城配租项目、荣和MOCO配租项目、康陵花城、枫岭嘉园(32号楼)、枫岭北三期、北湖北路(1-4号楼)、昆仑大道(1-4号楼)。

3.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答:符合规定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可以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必须满足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满两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80元/月的要求。

4.南宁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市区范围内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在市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和生活;

(2)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无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行执行标准为22561元/年,即1.880元/月);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现行执行标准为180488元)。

申请公租房的单身家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年满25周岁,父母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或租住公租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5.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1)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

(2)持有大专学历,自毕业当月起未满5年的;

(3)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本市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累计至1年以上;

(4)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无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现行执行标准为33841元/年,即2820元/月);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现行执行标准为180488元)。

申请公租房的单身高校毕业生,除符合上述要求外,且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6.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家庭,可以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1)在本市实际居住生活3年以上;

(2)家庭成员之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本市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3年以上;

(三)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无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行执行标准为22561元,即1.880元/月);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现行执行标准为180488元)。

7.请问需要去哪里申请公租房?

答: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其中,具有本市市区范围内户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没有本市市区范围内户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8.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据自身条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户籍证明、学历证明、现居住状况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或纳税证明、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

9.申请公租房需要多长时间?

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审核程序以“三审两公示”为主,共需5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其中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20个工作日,会同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市区住房保障审核15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1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5天,其中初审公示15天,复审公示10天。

10.公租房资格有效期内不安排房源怎么办?

答: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无效;确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申请。

11.申请过廉租房还能申请公租房吗?

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0。请以目前实际购房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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