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疫情防控最新消息(湘潭疫情防控最新通报)

更新时间:2021.9.21

9月21日,哈尔滨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病例1例。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湘潭县疾控中心紧急提醒您如下:

一是继续关注国内疫情。自9月7日起,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居住的人员,特别是来湘潭县且与各地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当地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县疾控中心、乡镇、社区落实调查核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因未报告和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中秋假期即将结束,回湘潭县旅游的人员应提前向当地社区报告,并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感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报告近14天的居住史和接触史。

第三,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旅行卡的变化。如果出现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应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继续保持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公筷、“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是防控新冠肺炎的重要措施,也是最经济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请符合我县接种条件的群众,尽快主动就近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加快构建国家免疫屏障。

更新时间:2021.9.14

9月13日0时至24时,31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2例。本地病例59例,其中12例由无症状感染病例转为确诊病例。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湘潭县疾控中心再次紧急提醒广大群众:

第一,主动报行程。自8月26日起,在我县居住过福建省人员应主动向当地社区、工作单位或宾馆报告相关信息,并配合县疾控中心、乡镇、社区按要求落实调查核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

第二,警惕进入风险。已解除集中隔离观察21天的人员,应继续做好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家庭健康监测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住单间,与家人保持适当距离;限制出行,非必要不要出门,尤其不要聚集,不要出入人多的地方。自我健康管理应在家庭健康监测后继续进行。

第三,加强健康管理。密切关注自身健康代码和旅行卡的变化,如有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尽快向当地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食欲不振等症状,应戴好口罩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报告近14天的居住史和接触史。

第四,合理安排出行。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我县民众应尽量减少或避免跨省出行,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相关地区。全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提倡聚少离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使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第五,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县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应尽快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加快构建国家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