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习俗:求婚,求婚,订婚?

第一,婚前

选择配偶:

除了“相亲”,相当于古代六礼中的“收礼”、“问名”、“纳妾”。“那吉”后来演变成了今天的订阅(也有人“招募”了订阅)。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在婚姻大事上必须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来找了一些亲戚朋友做媒人。在确定与亲戚结婚的意向时,也可以征求一些父母对婚姻的意见,作为参考。

“提生日”:即讨论亲戚。媒人把男女双方的庚贴送到对方家里,放在堂屋的香炉下面。如果三天内双方都平安,就叫“三日元”。如果一方没有“三日元”,求婚必须取消。

相亲:在双方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男方家庭会在由他的祖母、母亲、叔叔、阿姨等女性选择的日期到女方家拜访,实际检查女方的外貌和容貌。

(与某人)订婚/订婚

相当于古代六礼中的“征”“邀期”。

“压力”:又称订阅。一般是男女长辈将戒指、文书、喜糖等礼物送到女方家,并亲自将戒指戴在已婚女子的手指上,宣布婚事已定。

“轿子前盘”:婚礼结束后,男方准备三份丰厚的彩礼,送到妻子家,分别称为“戴镯子”、“送花”、“轿子前盘”,合称“送礼”。清末以来,“送礼”逐渐并入“轿子前盘”,称为“花栈盘”或“盘载”。在一些地方,“结婚仪式”和“礼物仪式”一起举行。“送礼”将婚前准备推向高潮,而“送礼”和“誓约”的中心内容则集中在金钱和物品上,男方家给女方家送彩礼和礼物,意在奖励养女。

“送太阳”:送“潘丹”时,要通知女方家吉日和婚期,这叫“送太阳”。

“嫁妆”:结婚前一两天,女方家会派人送金银首饰、珍珠玉器古玩、绸缎等许多嫁妆到男方家。德化畲族娶妻,旧社会有赠刀斧的习俗。

第二,婚姻

新郎必须到新娘家迎接新娘,这在古代“六礼”中称为“亲迎”。

清初,在泉州的婚礼习俗中,除了少数官家,婚礼是没有亲戚参加的;到期限,做好轿子,送媒体到女方家。

古书是这样解释婚姻本义的:无意识时行礼,故称“婚”;女人嫁给了丈夫,所以称之为“婚”。所以,在古代,结婚仪式必须在黄昏后,甚至深夜举行,甚至所有送行的人都要穿上黑色礼服,这显然是古代夜间抢亲习俗的遗迹。

旧时泉州的婚礼都是在白天,但新娘头上要戴一条黑头巾,还要有一对轿子大灯,这应该是古代仪式沿线夜婚的遗迹。

新娘的婚礼是喜事,却要“哭嫁”以示悲伤,南北方都是如此。可能是我们分开思考的时候难过,或者是入乡随俗,但民俗学学者认为这是原始社会掠夺式婚姻的遗留。

轿子到了男方家,锣鼓鞭炮齐鸣,喜气洋洋。

新郎到了轿子前,像马一样轻轻踢了一脚轿子门,轿子里的新娘立即回应,踢了一脚轿子门。这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向人们宣告男人以后不会怕老婆。

一个同龄的小伙子或下一代的男孩上了轿子,要新娘下轿;然后新娘被幸运的女长辈牵出轿子,新娘被送去举起写有“双喜临门”字样的米屏风遮住脸。在三通的喜悦中,新娘慢慢走过火炉,踩上瓦片,进入洞房。

都说“筛米”、“踩瓦”是为了辟邪,但安溪人却有独特的解释,称此举寓意明朝灭亡后,他们孤独的大臣、老人仍希望“反清复明”,教导新婚夫妇“不穿清天,不踏清地”的隐义。至于“穿越火炉”,人们认为新娘在家里和沿途招惹的邪灵可以用火神的力量烧掉。

新娘到了婆家,还有其他的节目,如拜天地、挑黑巾、敬酒、待客等。其中,闹洞房是婚礼的压轴戏。俗话说的好,洞房不吵,不喜不吉,结婚七天内可以连续吵。有句话叫“七天之内无所谓大小”。洞房的内容多是关于新婚夫妇,当众做出各种亲婚动作,幽默有趣。

“公鸡娶妻”:在晋江、石狮等地,已经固定婚期的海外年轻华侨,因为种种原因,近期不能按时回家结婚。经双方父母同意,婚礼如期举行,新郎换成一只大公鸡。公鸡七天之内放在洞房床下,七天后移至室外鸡舍,精心饲养,直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