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要结婚了,但是她的祖父在婚礼前五天去世了。婚姻怎么办?
人死了,由于尸体不能长久保存,婚礼必须服从葬礼。
按照农村的习俗,老人死了,要孝顺三年。也就是说,三年之内,家里没有红事。那你女儿的婚礼推迟三年真的有点晚了。
我们知道,农村葬礼的时间是3、5、7、9。只要你把她爷爷的葬礼安排在第七排(死后第七天)或者第九排(死后第九天),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把老人的遗体放在上房,免得哀恸。第五天女儿的婚礼完成后,我们就开始老人的安葬。这样,女儿的婚期不需要改变,老人的安葬时间也在合理范围内。而葬礼人群中又多了一个家庭成员,也是悲喜交加。
我说的对吗?请给出你的意见。
尽快把老人的白事处理完,女儿的婚礼才能正常进行。这叫特事特办,老规矩还保留着。老人不走已经走了,活人的安排不能因为死人而受影响。老人也希望孙女能如期幸福结婚。
这种情况下可以先办丧事(一般三四天),然后待嫁的女儿再结婚“孝顺”。有人说“停婚”显然不合适,因为离“结婚日”只有五天,男方的结婚计划都准备好了。怎么才能停下来?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态度。作为女方家,应该尽量以“大人之美”的姿态进行婚礼,但也许女方家的一些礼仪和排场应该简化一些。规则(习俗)是人定的,有些东西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墨守成规只能害人害己。
可以先登记,登记了就是合法夫妻。孩子出生后,你可以带着孩子去补婚宴。我们广东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罗斯]
先办她爷爷的白婚,三天后再办她女儿的红婚。
特事特办,先是安葬老人的葬礼,然后是婚事,我们有句老话,白事三年注定,红事彻底解决。每个人都希望孩子们幸福、安全、快乐。
这个事情要看当地风俗。我觉得应该先办结婚手续,结婚后再考。否则,我们应该先做爷爷的白色工作,然后我们应该去戴孝。如果我们穿孝服,就要换一百天孝心,才能做其他的事情。这样会错过吉日,对双方都不好。
丧事过后,办喜事,办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