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天津征兵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和天津警备区2005年冬季征兵命令,扎实做好我区征兵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的征兵任务,经河东区委、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河东区2005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为依据,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兵员质量这个中心,立足本地区实际,按照“精心策划、严密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强化大局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收藏内容
(一)征收对象和范围
我区招聘对象为河东区非农业户口,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企业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职工(包括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大学的学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和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就读的青少年也应招收。应征女青年应为200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法应当缓征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人自愿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原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并允许其出院后复学。
(二)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男青年18周岁至20周岁2005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至21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至22周岁。2005年年轻女性为18岁至19岁。为适应部队需要,2005年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部分17岁女青年和男青年,可自愿应征入伍。
2、身体条件,符合——部2003年9月1号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
3.条件按照2004年6月9日公安部、总参谋部发布的《征兵体检条例》执行。
(3)收集方法
有人武部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本单位报考;其他适龄青年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登记。经审查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兵条件的适龄青年,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审批时间,填写65438+2005年2月1。新兵军龄从65438+2005年2月1开始计算。
(4)收集时间
2005年6月5438+065438+10月1开始招募,2月10开始发货,2月18前完成发货。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实施,我区征兵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1)组织准备阶段(最多10,31)。此阶段有六项任务:
1,完善组织。调整区、街道、企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班子,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和街道、企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今冬招聘工作。区征兵办工作人员10月20日开始集体办公,10。
2.部署工作任务。它是以征兵工作三次会议的形式完成的。一是召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明确分工。二是召开地区征兵部署会,传达贯彻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征兵工作,部署今冬征兵工作。三是召开征兵办公室工作会议,组织征兵工作人员抓好以学习贯彻《征兵工作条例》、《征兵体检条例》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和政策纪律教育。
3.组织宣传和发射工作。以“铭记历史、珍爱和平、奉献自己”为主题,以《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为重点,开展以法律法规、生活工作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以多种形式激发青年参军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安排区领导就征兵发表电视讲话;在《今日天津日报》河东中学以专版的形式刊登了征兵宣传的相关内容。基层单位主要做好辖区内的宣传工作,张贴宣传资料,参加了天津市6月22日组织的“兵役条例宣传日”10。
4.组织适龄青年报名。街道和基层单位主要根据征兵令规定的标准完成预征对象的最终登记和审核,向预征对象发放《预征对象通知书》和《参加征兵体检通知书》,区征兵办做好适龄女青年申请登记接收工作。
5.组织业务培训。业务培训安排两天,由区征兵办组织,主要开展四类培训:体检培训,由区征兵办体检组负责,培训对象为参加征兵体检的医务人员;政审培训,由区征兵办公室政审组负责,培训对象是参加征兵政审的警察;基层征兵办公室主任培训由区征兵办公室秘书组负责,培训对象为基层人武部部长;区征兵办公室秘书人员的培训由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
6.开一个军队体检站。兵役体检站设在靳东医院。卫生局要选派觉悟好、业务素质高的医务人员负责体检,并维修体检所需的医疗设备。对于新增的艾滋病抗体和尿毒症抗体检测项目,要提前做好人员和设备准备,具体工作由区卫生局落实。在10和31之前开通。
(2)征兵实施阶段(2005年6月165438+10月1至2月25日)。这一阶段有四项主要任务:
1,组织征兵体检。在区征兵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征兵办公室体检组负责组织实施。165438+10月1至165438+10月8日,主要完成300余名男性考生体检和特种兵考生体检,组织女性考生参加天津市组织的文化考试和体检。
2.组织政审。在区征兵办公室领导下,由区征兵办公室政审组组织实施。从10月份的110开始,到2月份的12之前结束。主要完成对符合条件的预征用对象的基础-审核、-联审、区域联审,由街道或单位作出是否可以征收的结论。
3、组织审批部队。由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从65438+2月1到65438+2月10。主要是组织对体检、政审合格的青年进行家访。对于未被征集到部队的新兵,家访由区征兵办负责。家访结束后,区征兵办根据市征兵办征集的新兵数量,择优录取新兵,正在为他们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制服,整理新兵档案,交接新兵。
4.组织发兵。由区征兵办公室组织。从65438+2月10到65438+2月31。主要是根据市征兵办下达的征兵计划和投送令,组织新兵分批离开天津。同时,对首批离开天津的新兵,以区政府名义组织了欢送仪式。
(3)总结收尾阶段(2005年2月26日至2006年1月5日)。有三个主要任务:
1,组织“四大领导”签订责任书草案。
2、向区民政局移交新兵花名册和《征兵批准书》存根复印件。
3、做出征兵总结并上报区政府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第四,组织领导
我区今冬征兵工作在中共河东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征兵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征兵办具体实施。各街道要相应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征兵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成员由街道武装部部长和街道派出所所长组成。征兵办公室主任由街道武装部部长担任,成员由负责政审的派出所副所长、武装部干事和本街道负责宣传、纪检的同志担任。两级征兵办公室全面负责征兵质量。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要求
征兵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建设的基础工作。完成征兵任务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
(一)加强征兵工作的领导。
征兵是国家的行为,是政府的责任。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备区2005年冬季征兵命令,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条例》和《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征兵工作作为第四季度的中心任务之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集中主要精力,精兵强将,分工负责,统筹安排。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深入一线进行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基层武装部和职能部门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及时提出落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单位领导的支持,处理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征兵工作的落实。
(2)做好征兵宣传教育活动。
征兵宣传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发适龄青年爱国热情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贯穿于征兵工作的全过程,紧密联系当前适龄青年的思想实际,通过会议、广播、墙报、黑板报等多种形式,搞好以“依法服兵役”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加大对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优良传统教育。 我军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不断加强全民教育——在全区形成“兵役义务、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3)抓住重点,保证工作质量。
征兵具有很强的性和政策性,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首先要做好基层推荐。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历年征兵的成功经验,全面准确把握“选、管、送”关口,选好预征对象,切实摸清预征对象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隐疾病史和家庭社会背景,会同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共同研究批准推荐体检的青年。二是严格把握“四个条件”。要把新兵的四个条件———身体、文化、年龄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全面衡量,全面检查。要把考试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和地区联考制度,确保新兵的纯洁性和可靠性。要防止出现假学历、假学历、假年轻军人。
(四)坚持依法征兵。
要严格按照《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依法加大征兵工作力度,切实破除政府依法征兵、单位依法承担征兵任务、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方式,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坚持诚信征兵。
防止和纠正征兵中的不正之风,廉洁征兵不仅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征兵质量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搞好教育,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征兵开始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加征兵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廉政纪律教育,认真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征兵工作的“八个严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二是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区征兵办将在征兵工作前宣传征兵纪律和政策,设立举报征兵违规行为的邮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三要严格奖惩,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区征兵办将不定期组织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征兵纪律、征兵秩序四项检查,进一步强化政策纪律观念。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保证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