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受污坑塘调查整改工作计划
开展污水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我乡从2017年6月开始?6月165438+10月,历时5个月在全乡开展渗坑专项整治行动。该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政府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按照?严查、严整、严打、严肃查处?要求,全面排查我乡辖区内渗坑水质和污染接受情况,严肃查处渗坑排水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和科学修复超过监测标准的渗坑,切实解决危害人民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促进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整治任务和标准
本次整治中的渗坑是指: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沟、渠等。(以下统称?渗坑?)。
(1)整治任务。一是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调查,逐一监测,摸清渗坑水质和污染底数;二是严厉打击使用渗坑、渗井等环境违法行为。排放、倾倒或者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坑、塘输送、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已认定的渗坑按不同类别制定整治方案,限期进行生态修复。
(2)整治标准。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渗坑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要求,对工业企业排放或倾倒有毒污染物的渗坑,不分面积进行治理和土壤修复;含有有害污染物的渗坑,无论大小,都要处理废水,恢复地貌;主要污染物(COD、氨氮、色度、臭气)超标1倍(相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按功能区划类别执行)且对敏感区域有影响的渗坑,应报市环保局和省环保厅备案,并对其进行生态修复和治理,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超标1倍的,由渗坑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治理,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并定期监测(每月不少于一次)。
三、方法步骤
渗坑专项整治时间安排在6月2017日至6月11日。
(1)安排部署阶段(6月)
乡镇政府要在6月30日前完成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并上报县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改阶段(7月1?65438+10月31)
渗坑调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查清辖区内渗坑数量和污染源。对与重点河流相连的沟渠、坑洼要徒步排查,查出的每个渗坑都要建档登记。要对渗坑水质进行监测,对渗坑超标的要监测底泥和周边土壤,对底泥和土壤超标的要监测周边地下水水质。渗坑治理按照发现、监测、制定方案、处置、修复的流程进行。渗坑的治理是否应该坚持?三本专科?原则,即(专家制定治理方案,专业公司进行治理,专家组织验收)。在整治过程中,要明确整治标准、要求和时限。跟随?四严?(严查、严整改、严打、严肃查处)要求:8月31日前,所有渗坑修复并监测达标,有监测验收报告。对涉及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整改到位。
(3)督导总结阶段(165438+10月1-165438+10月30日)
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渗坑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于6月20日前将整治完成情况报县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165438。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跟随?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上,渗坑专项治理由乡政府负责,乡长由同志担任,副乡长董具体负责治理工作,各站按职能分工协助相关工作。
(2)建立档案。在治理过程中,乡镇政府要建立辖区渗坑档案(动态管理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县环保局应建立全县渗坑档案(动态管理数据库)。
(3)及时上报。渗坑整治要与调查、监测、整治同步进行,整治工作要在10结束前完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绩要及时上报。
(4)信息披露。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互联网,及时公布相关工作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内容应包括:渗坑名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测数据结果、修复方案、修复结果、监测标准、污水处理等。
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二为保护我市饮用水水源,提高饮用水水质,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和《营口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统筹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供给安全等相关情况,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摸清水源底数和污染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2)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
乡镇政府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推进实施。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配合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综合整治。
2、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
要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和一、二级保护区排污口取缔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坚持统筹规划、长期管理的原则。
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水源地环境管理体系,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范围、工作目标和时限
(一)整治范围
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省政府批准的大石桥市2个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嘉水库、三道岭水库)和4个地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第一水源、第二水源、第三水源、南楼水源),6个* * *。
(二)工作目标和时限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间定为三年。
2017,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排污口拆除取缔工作;清理一级保护区内堆积的生活垃圾和粪便;一级保护区受损市政管道、化粪池修复;一级保护区内养殖场、餐馆等污染源的搬迁取缔。
2018?2019年,用两年时间完成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设项目的搬迁取缔工作。
三、具体工作内容
(一)开展饮用水水源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
营口市环保局用2017 1?3月用3个月时间,完成了对我市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单井及一级保护区周边环境和污染源的调查。在营口市环保局初步调查的基础上,我市要组织相关部门于6月底前完成核查,确保全面掌握我市6个地表和地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基本情况,摸清各饮用水源底数。
(二)开展未来供水和用水规划的编制。
市房产局要科学安排,统筹规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我市未来供水用水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应以同等条件下突出经济效益为原则,明确说明水源或单井是否保留。市水利局应与上级部门协调完成拟废弃水源或单井的封闭封堵工作。
(三)开展一级水源保护区管理。
乡镇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对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管理。确保我市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新建建筑物、新养殖场等污染源,确保污染不再加重。
(四)完成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清理取缔工作。
各乡镇政府确保2065438+2007年6月底前完成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排污口取缔工作。
根据调查情况,各乡镇政府遵循?一井一箱?制定整治方案的原则,确保2017年6月底前,完成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养殖场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清理工作;2017年6月底前完成受损市政管线、化粪池修复;2065438+2007年2月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内养殖场、餐馆等污染源的搬迁取缔工作。
(五)开展水源保护区农牧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
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负责。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牧业现状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我市将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牧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全面实施。
规划中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划定?禁区?然后呢。禁区?范围;要制定种植施用农药化肥的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民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施用有机肥,使用高效低毒农药,最大限度减少农业面源对饮用水水源的污染。
(六)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标志工程。
市房产局负责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6个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界桩、界桩、交通警示牌、广告牌的设立工作。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界桩、界桩、交通警示牌、广告牌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七)建立饮用水水源联动监测、监督检查机制。
市环保局牵头,配合相关部门,于2017年5月底前组织建立水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饮用水水源监测监督检查联动机制。水利局、卫计委等* * *部门参与制定水源监测和监督检查方案,实现联合执法和数据共享。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八)建立水源卫生检查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监管,弥补环保、水利、卫计等部门对水源检查检验的时间不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各乡镇政府应在2017年6月底前建立卫生检查员巡查制度,6个水源各配备1?2名巡查员由水源地所在乡镇推荐,工资由市财政拨付,做到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日常巡查365天全覆盖。
(九)建立和完善水源监测能力。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国家饮用水保护的有关规定开展监测能力建设,在2017 10年底前完成国家规定的地表水水质监测109项指标和地下水水质监测39项指标的监测能力。同时启动辖区环保部门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和卫生计生部门对水质的监测,有超标的数据及时上报。
(十)建立水源监管定期机制。
1,乡镇政府对本区域水源保护负总责,环保、水利、卫生计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做好水源保护工作,推进我市水源保护的规范化、法制化。
2.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各乡镇政府应于2007年6月底前编制好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应急预案。根据水源地周边的不同环境条件,做到一源一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各乡镇政府应在2007年6月底前建立水源污染?零举报?制度,每月月底前将水源地污染情况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发生污染?零举报?。如发生污染事故,应尽快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4.加大水源保护投入。
各乡镇政府要在年度预算中划出专项资金用于水源整治,力争通过三年的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善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状况。
第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大石桥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动词 (verb的缩写)职责分工
(一)乡镇政府是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的彻查、环境综合整治和封闭区管理工作。
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的拆除和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垃圾清理、深坑填埋、破损市政污水管道、化粪池;清理农场周围的牲畜粪便和垃圾;搬迁和取缔农场、餐馆、废品回收站和刷车场等污染源;负责划界、标界过程中的协调与配合,以及封闭区域的管理。
(二)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协调工作。
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各乡镇政府开展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定期组织饮用水水源污染调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分类保护。
2、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全市饮用水水源疫情防控、水质监督监测,及时发布饮用水安全预警,协同对饮用水水源进行监测和检查。
3、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对饮用水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户和养殖场进行调查和分类,并制定粪便无害化处理方案。推进集约化养殖,确保一级饮用水保护区内无禽畜养殖。
4.市农经发展局负责对水源地周边乡镇种植地块进行摸底调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科技,推进一级保护区有机肥替代化肥,逐步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补偿措施,打造生态缓冲带。
5.市水利局负责与上级部门协调关闭、封堵水源或单井,组织关闭、封堵拟废弃的水源或单井。
6.市房产局和大石桥市源源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未来供水用水规划的编制;负责水源地的划定和勘界;加强对饮用水生产和供应的管理,负责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周边环境状况的检查,协调饮用水水源的联合监测和检查。
7.市交通局负责勘界标志和勘界工程设置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资金筹集和管理。
不及物动词工作要求
(一)抓* * *管,协调配合。
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强化大局意识和合作精神,加强沟通协调,按照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方案,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实施。
(二)强化安全,落实责任。
各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水源地环境保护纳入日常工作日程,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使水源地环境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经费保障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根据营口市的要求,我市应加大资金投入,需要投入配套资金,以确保饮水安全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
(四)加强宣传。
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饮用水源的自觉性,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水源所在的乡镇应建立村规民约,营造保护环境和水源的良好氛围。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要做好宣传工作,对整治活动突出的乡镇要及时报道,树立典型。对仍无作为、整治效果差的单位向社会曝光,限期整改,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