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月的历史渊源
根据古代历法,黄道之日是吉日,物宜。黑道日子不好过,事情也不好办。
比如每年的“四离日”(立春、长夏、立秋、立冬的前一天);“四绝日”(春分前一天、秋分、夏季至日、冬季至日);“当月死亡日”(每月第五、十四、二十三日);《黑暗九天》(每月18日、27日);《杨公弼》(相传这十三天是宋朝名将杨继业出兵的不利日子)。
婚期一定要选在女方的“结婚月”,由男女两组协商,请人选定吉日,正式向女方家发出结婚请柬。有好日子过,才能结婚。日期一旦确定,就不能更改。俗称“一错再错,一死丈母娘”。
确定了婚姻的大小有利于月亮,也要选择吉日和黄道吉日,要选择吉日,避免暗日。根据古代历法,黄道之日是吉日,物宜。黑道日子不好过,事情也不好办。
这些所谓的“礼仪”都是无知和盲目迷信的体现。婚礼中这些传统迷信的习俗,应该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而存在。农村地区的许多事实表明,那些按照这一理论行事的人也有破裂的婚姻;无论女人在哪个结婚月结婚,无论避开哪个忌日,都会过着幸福的生活,白头偕老。关键是男女双方志趣相投,情趣相投,互敬互爱,共同努力。婚姻的好坏与结婚月份和死亡日期无关,真的无关。这种习俗在很多地方还在延续,但逐渐远离迷信,这是中国人的传统和旧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