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新出台幼儿园疫情防控方案聊城最新防疫通知
为指导幼儿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人、物、环境预防,预防多种疾病 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_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科学、准确、有效防控。 托育机构要适应当地情况和园区实际,切实做好开园安排。
第一,开园准备
儿童保育机构的筹备。
1.注意开园的准备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幼儿园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好妥善有序的开园工作。
2.落实多重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幼儿园负责人作为幼儿园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开园前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在卫生、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幼儿园要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卫生、教育、幼儿园、家庭“点对点”合作机制、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幼儿园开园前疫情防控业务指导、检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幼儿园开园前,要做好与当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社区等的衔接。要根据疫情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处置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开展多场景、实战化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重点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疫情防控应急指挥系统快速启动,各环节快速反应、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5.做好物资储备。做好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儿童及成人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保管工作,由专人管理,确保安全存放。设置足够数量的厕所设施,配备足够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园区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标准设置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并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开园前,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电器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清理垃圾,对室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卧室、浴室、盥洗室等生活养护场所进行通风换气。
7.保证饮食和饮水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卫生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开学前对幼儿园食堂和饮水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老旧破损设备。检查食堂食品原料是否过期、变质,对有问题的食品原料立即销毁。开学前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为教师、家长和孩子做准备。
8.报告健康状况。按照当地防疫法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和幼儿在14开园前出示健康监测和居留史报告,并如实向园方报告,配合园方做好返园后的健康监测工作。有发热、干咳、咽痛、流鼻涕、腹泻、乏力、嗅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者。,应及时就医,暂停其返园。
9.保持你的社交距离。14开园前,家长要准备好幼儿和防护用品,减少参观人数,避开人群,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在公园外面你需要戴口罩。
10.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的宣传和指导,加强幼儿园工作人员的预防接种工作。除禁忌症外,应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11.落实回园要求。低风险地区的师生,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返校。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特殊情况返回的教职工和儿童,严格执行属地健康管理要求,在返园前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开园后
托儿所、幼儿园管理要求。
1.注意公园里的检查。动态准确地掌握教职工和儿童的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员工和儿童每天入园时必须测量体温。他们只有在没有发烧、干咳、喉咙痛、流鼻涕、腹泻、疲劳、嗅觉下降和肌肉酸痛等症状的情况下才能入园。有上述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家长严格按照托幼机构接送时间接送孩子,防止托幼机构周边交通拥堵,公园门口人群聚集。按照园区门口设置的1米线有序进出园区,并配备工作人员疏导人流。家长不送孩子去公园,戴口罩,一直保持社交距离。
2.加强园门管理。幼儿园机构在园内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园。在园区入口处,核对外来人员体温、健康码、乘车码,登记扫码,戴口罩进入。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鼻涕、腹泻、乏力、嗅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3.做好监测预警工作。严格执行“一日三报”制度和早中晚幼儿点名制度,实行“每日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和病假的记录,及时跟进、登记和报告因病缺勤的员工和孩子。上午和下午检查时,工作人员应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
4.加强现场管理。加强活动室、寝室、浴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厕所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洗消毒频次。做好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及时清运,并对垃圾容器进行清洗消毒。门卫室设有快递专用区域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快递人员不得入园。
5.加强活动管理。教师、护士等。应相对固定,以减少不同组之间的流量重叠。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控制儿童聚集活动,不得组织大型聚集活动。
6.保证孩子饮食的营养和卫生。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的特点,每天提供足够的新鲜水果、蔬菜和奶制品,以及适量的鱼、禽、肉、蛋,保证食物的多样性。严把进货渠道,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等原料,确保可追溯。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7.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家长和儿童进行了新冠肺炎秋冬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教孩子正确的洗手方法,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8.做好预防接种检查。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检查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通知补种。
对教师、家长和孩子的管理要求。
9.实施家校合作。教职员工应当每天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家长应当每天向班主任如实报告幼儿及其同住人员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鼻涕、腹泻、乏力、嗅觉减退、肌肉疼痛等症状,应及时向医生报告。
10.保持手部卫生。老师和家长要引导孩子尽量避免触摸口鼻眼,勤洗手,做好手部卫生行为教育。
11.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当的体育锻炼,每天户外活动2小时以上,3岁以上儿童中等及以上强度的体育活动至少1小时。
12.实施个人防护。幼儿园值班人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全程或以上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口罩。口罩湿了或脏了,要及时更换,做好手部卫生。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也要戴一次性手套、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清洗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证孩子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孩子,并做好途中的保护工作。孩子们在公园的时候不必戴口罩。
13.加强近视防控。托幼机构要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引导儿童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证充足的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观看时间。均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力。
第三,应急反应
关注疫情变化。一旦当地出现局部疫情,应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指挥系统,严格落实师生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原因追查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区出现病例后,将视情况采取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措施。
遵循处置流程。入园前和入园期间,教职工、家长、儿童及其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并采取居家观察、医学调查或者隔离等措施。教职工应立即停岗,患儿应及时通知家长带走,并严格按照“点对点”合作机制的相关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在整个就医过程中,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食材来源等信息。
启动应急机制。工作人员、家长或者儿童及其密切接触者中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者密切接触者的,托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在疾控中心指导下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和管理工作。及时告知一般接触者风险,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实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并接受治疗。
查回园证明。托幼机构应当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工作人员、家长或者儿童进行沟通,掌握其日常健康状况。教师、家长或病退儿童应提交当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