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姻的步骤?谢谢你
婚礼
一种古老的礼物。结婚典礼。也就是男女正式结婚的形式。在中国的中原地区,中华民族婚姻礼仪的出现是在原始社会晚期,是对偶婚的结束,一夫一妻制的开始。当时,母系制度已经逐渐向父系制度转变。财产主要由男人控制,男人娶女人。妻子住在婆家,子女随父姓。妻子和孩子是丈夫家庭的成员。婚礼程序和仪式的实施表明,父权制是为了继承自己的财产并代代相传而生下自己的孩子。历史上,夏商朝以“里皮”作为礼物求婚,这意味着女子的价值与男子相当,这是后世嫁妆的开始。此外,你必须“告诉你的父母”获得许可,并在家里欢迎他们。到了周朝,婚礼越来越完善,由简单到复杂,逐渐形成了“六礼”制度,除奴隶外,从皇帝到庶人都实行。后人有繁有简,往往有明文规定。一般来说,统治阶级的婚礼繁琐奢侈,平民朴素;富人繁琐,穷人简单;中原地区比较复杂,偏远地区比较简单。婚礼除了“六礼”之外,还包括正式婚礼(祭拜、洗面、对面、同狱喜结良缘、其余暂且不论)和婚后仪式(见女方姨妈、喂姨妈、庙里见)。在少数民族地区,文明程度因社会发展阶段而异,也有礼貌和粗俗之分。“通典。嘉里三世。皇帝收妾后》:“伏羲的婚姻制度,以妻为礼。五帝统治的时候,如果结婚就会起诉父母。夏琴欢迎唐和上朝。周制限定男女年龄,定婚时会准备六礼之礼.....结婚仪式会符合两个姓氏的利益,祠堂作为下一代。所以,君子最重要,* * *吃牢饭,娶妻嫁人,所以合群,相敬如宾,作男女之别,立夫妻之义。后来父子亲近,君臣正气。所以婚礼仪式也是基础。"
六礼
古代汉族婚礼六礼。它形成于周朝,从皇帝、王储、公爵和公爵夫人的婚礼开始就有了。包括招兵买马,问名字,纳吉布,招兵买马,邀约会,迎客。它规范的是男女之间的婚姻,唐律和明律也有类似的规定。但男方对女方付出的价值是其主要特征,是旧礼教下变相买卖婚姻的具体表现。其程序在历代略有变化。魏晋南北朝时期,皇太子不接亲,隋唐时恢复。宋初用六礼,后来因手续繁杂,平民无力应付,常私逃外地结婚,并在纳才求名,邀招,将六礼减为四礼。南宋朱在正和新礼的基础上制定家礼,删去那吉,只保留三礼:受礼、受礼、迎亲,并将三月的庙会改为三天。到了元、明、清三代,朱被明确采用。清代满族、汉族、士人与普通民众虽有区别,但一般都在朱的研究范围之外。“通典。嘉里三世。《天子皇后》:“六礼之仪备。”杜佑注:“采鹅用鹅,初谓语可不可择;二、问姓名,用雁,即问女名,也会预测;三、那吉,用鹅,叫不得吉,也有报道;第四,据说结婚仪式也完成了;五日,请邀,用鹅,娶女;六日,亲亲问安,用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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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姻“六礼”之一。后人可能称之为“结婚”“做媒”。也就是说,男方邀请使者(也就是媒人)到女方家,表达求亲之意,试探她的意向。女方答应谈婚论嫁后,男方在正式求婚前,用鹅作为礼物。接受,接受;选,选。后来的皇帝或富裕家庭,每次接受礼物的礼金都有所增加。比如北齐皇太子和王纳妃,皇帝派使臣去收丰收,公司准备的礼物是:羊肉一口,大雁一只,迎宾酒、小米、小米、米、面。问姓名,纳吉布,邀约会,见同一个人。贫穷的民居被野鸡和鹅所取代。“伊利。《史魂里》:“昏礼时,收雁。”郑玄注:“达,达也。你要嫁给他,首先要让媒体明白他的话,女方的允许就是让人接受的礼物。”贾龚燕书:“收料之人,必以其初貌择之,又恐女家不允,故收之。”胡之义:“自受之时起,至邀五礼之时止,皆使臣必行。”“通典。嘉里三世。《汉高祖带皇后》:“汉高祖建立后,明年...我得知了孝惠帝取皇后的故事:我雇了两万斤黄金。采撷,雁,崖,马,帛,就如旧典。”
问名字
古代婚姻“六礼”之二。即男方正式求婚,女方同意后,男方让媒人拿着鹅去问求婚的女孩母亲的名字,我的名字和出生年月,以便回去占卜。后人问名字扩展到家世、财产、职位、相貌、健康等各个方面。宋代以后,简化六礼,收礼问名,往往一次完成。江南有一个古老的民俗。女方家用红纸包了女方年龄的八字,红米和千年红是媒人给男方家的。媒人不做声,拿去男厨给灶神看。如果三天之内家庭平安,请算命先生结婚或请签。如果三天之内有摔碗摔碗之类的事情,或者八字互克,就找借口把八字退回女方家。乐器《施立婚礼》:“宾之言,你叫什么名字?”郑玄注:“凡问姓名者,必有吉凶之福。”“宋史。《礼记·六十八》:“古人......问了一个女人的名字,送回吉国布福寺,为的是告诉家人,说是问她的名字和纳吉。”“明史。礼三位一体”:“我只是夫妻之道,大关系之本。如果你在合适的位置,你就会出名。专案组正持节以礼问名,尚在观望中。”
纳扬
又名“文鼎”、“舒同”。俗称“送”“超定”“定”“小雇”“小定”。古代婚姻“六礼”之三。男家问完名字后通知女家占卜的消息是礼仪。也是订婚阶段的主要礼仪。当男方决定结婚时,他带着鹅和其他东西作为礼物,让媒人通知女方,然后双方交换结婚文件,分别透露官方男女研究所耿的姓名,头衔和住所,出生日期,两个家庭和三代人。其“相濡以沫”的意义非常明显。唐律中提到的“结婚报告”,就是纳吉布与妻子承诺订婚的图书契约。到了宋代,人们称之为“太细帖”、“订婚”,都是订婚的意思,都属于“那吉”。宋珠熙的“家族仪式”将纳吉并入了郑娜,从那以后,两个仪式经常一起进行。早期那吉以鹅为礼,后世随着婚姻性质的发展,逐渐以珠宝、彩绸、食物为礼。通常是男长辈的亲戚随媒人去女方家看家世和人品,长辈要给女方一些钱作为见面礼,也就是所谓的“相亲”。《李·史燚·昏礼》:“那吉以鹅为礼。”郑玄注:“归寺吉兆,再遣密使告,就这么定了。”贾书:“不确定的时候,我怕会有厄运,我的婚姻也会不确定。所以纳吉志在必得。”庙,祠堂;那吉指的是女方家得到男方占卜的吉兆的喜讯。宋和吴的《之梦》。《征婚》:“男人用草帖求签,或者求情告白,也会回到草帖,也有助于媒体的传播。然后就是太细了,还叫‘定岗’。帖中叙家三代官位禁忌,并论及男亲人数,官位生于吉日,父母在堂,或不在堂,或书主出嫁...女家的帖子也写的和以前一样,讨论女亲的数量,是在吉日出生的,有房子,珠宝,金银,珍珠的清单。奇瓦克两家公司互相通知,发帖日期选好,各送一个彩色衬板和稳帖,就是最后的结论。然后,男方家择一日为女方家备酒,或借园或湖舟,双方父母相见,称为相亲。男人会喝四杯酒,而女人会喝两杯。这个礼物的意思是男强女弱。如果夫妻俩喜欢,就在冠髻里插一根金钗,叫插钗。如果不成功,两斤彩缎就叫一个休克,婚姻不和谐。既然发卡已经插上了,柯凡人就要打通,商定仪式,并报到女方家。如果家里有钱,就由两只羊送珍珠、珠宝、金器、卖金裙、茶饼片,还有四八瓶金瓶酒,大花大银为胜,红绿金酒衣遮酒。女方家接了婚礼,在宅堂备了香、烛、酒、果,并告了盟三界。然后,女方的丈夫和妻子被邀请参加开幕式和闭幕式。当天,女方丈夫准备了礼物,女工们用紫罗和色块、珍珠和玉石、皂罗巾块、金玉手绢环、七宝巾环、手绢鞋袜来回答。更元(原文)送茶饼水果,送四方回,送山羊酒二分之一...既然发了,那就全靠媒体的人脉了,而且是消息。
郑娜
又名“纳比”、“纳城”、“文鼎”。后世俗称“收钱”、“送盘”、“雇大”、“送大礼”、“送礼”。古代婚姻的四大“六礼”。这是纳吉布之后,男方家给女方家送彩礼的仪式。女方家收到回信,这标志着婚姻的完全确立,从此男女双方都是公婆送礼,周朝,用的是丝绸;士大夫用梦萱、蜀黍、里皮;诸侯贾家贵;天子增加了张。皇室和后代的高级官员被给予了丰厚的嫁妆。在唐朝高宗统治时期,颁布了一项法令来限制官员家庭雇佣的金钱数量。但历代虽然百姓也以金银器皿作为嫁妆,但穷人没有钱嫁给每一个成年人。春秋二十二年:“冬公如泽纳币。”杜预注:“你交了钱,就要被征收。”“伊利。《史魂里》:《征》郑玄注:“征,成功,使者拿钱成昏礼。”贾《龚燕疏》:“若收此,则不自觉,故云必征。”“通典。嘉里三世。《韩晖帝后娶妾》:“韩晖帝后娶,聘黄金二万斤,马十二匹。”又:“唐庆帝四年十月,下令天下,娶妻受钱,不得有帛三百余匹;四品和五品不得超过200匹;六品和七品不得超过100匹;不准八等五十匹以上,全部用于嫁女之衣,婆家不得收陪嫁之财。”宋与吴的《陆。姻缘》:“文具为聘礼,富家要备三金之礼,故坠金、金、金者也。如果家里铺的是座椅,或者没有金器,就要用镀银来代替。否则贫富不同就跟风,没有确定的规律。更有甚者,我还送给那位官员一件金袖,一件黄丝裙,一件红色长裙,或者一件红色的丝袖。珠翠专髻、珠翠团冠、四季冠花、珠翠排环、细杂色丝绸等首饰;加上花果、团圆饼、羊酒等物,送到官会,称之为‘下礼’。”金狗,金锁片。宋司马光《文公亦舒》:“世俗贪欲.....先问雇多少钱才是卖奴之道,所以不能叫士大夫婚!”
邀请日期
古代婚姻的五大“六礼”。男方家向女方提出婚期的礼仪。征兵结束后,男方家趁吉日,派使者(媒人)到女方家询问婚期。女方家很卑微,使者告诉女方家男方家取的吉日。如果女方家人因故不能同意,那就必须改期。请立即讨论,由女方决定。在民间,男女双方通常约定一个日期,占卜师定为吉日后,会发帖到女方家,或者媒人口头通知。俗称“提日”、“送日”。宋代以后,对日期和征兵的要求很多。《李逸诗魂里》:“请用鹅。主人辞职了,徐斌,告诉日期。如赠。”郑玄注:“若主辞,阳主张和阴,日期宜从婆家。”。婆家一定要先预测一下,会吉利的。是信差去了,辞职了,也就罢了。"胡的正义:"婆家是幸运的,但他不敢直接起诉女家,但他会邀请他显示他的服从和尊重。”《志》:“史出嫁,问纳才之名,问纳成(征)之日。”征,避仁宗忌讳的“射”,改名南城。
亲自去迎接某人
又称“结婚典礼”。古代婚姻的六大礼仪。也就是婚礼当天,新郎奉主人之命亲自去女方家迎娶新娘。《礼记·先生之礼》一书中规定,迎亲之日,新郎穿黑礼服,坐黑漆车,前面有人拿着蜡烛,后面有人跟着去女方家。新娘的父亲出去迎接女婿和男客人。新郎把鹅和礼物送到女方家,鞠躬退场。衣着整齐的新娘,盖着一条毛巾,跟在车后,新郎亲自把车上的绳子给她,领着她上了车。先是新郎自己开车,然后司机代步,女方派人陪同。大巴车到男方家,新郎先坐车进屋,新娘和来访者到齐后,新郎带新娘进屋。然后进屋进行祭拜、结婚等仪式。《公羊传》声称,自天帝和庶人以来,就有亲迎仪式。西汉时,叔孙通礼。从《左传》开始,认识到天子没有亲人后,就用轿子迎接新娘。新郎骑着或坐在轿子里,轿子用红绿彩丝装饰,所以叫轿子,前面有鼓乐。礼仪和民俗因地而异。《诗·雅·文明》:“大国有子,见天女。文鼎爵样,亲以言。”“礼记。《哀公》:“大昏迷之时,迎亲。”宋和吴的《之梦》。嫁娶":"结婚当天,男家会定下时间,对郎发号施令,每人捧着花瓶、蜡烛、香球、沙罗等彩器去洗漱、化妆、拍照、裙盒、衣箱.....并委托街书记等人,与顾(聘)借官私妓骑马,并主张与钱乐为官。
(指新娘和新郎)向天地行礼
又称“拜天地”。古代婚礼仪式之一。从唐朝开始,从皇族到老百姓,都广泛实行。宋代以后,开始流行于全国各地,受到天地、祖先、姑姑(公婆)和夫妻的崇拜,表明女性从此成为男性家庭的一员,从而成为婚礼过程中最重要的礼物。现代化中“顶礼膜拜教会”的范围扩大了。除了天地之祖,还要祭拜毕家,对宾朋友好。婚礼后第二天村里拜谒祠堂(即古代的“见庙”仪式)后,婚礼举行前仍需到乡党的街坊参拜。唐封了的业绩。《花与烛》:“现代婚姻中,有障碍,有丈夫,有扇子,有花与烛,有算账祭奠教会的仪式,从皇族到文人。”宋梦圆《东京梦录》。嫁女”:“我老公让新娘出去...睡觉前去参观寺庙。女的倒着走,扶她进房拜,男的拜完就往床上冲...第二天的第五天,她用一个卓(桌)在上面托着一面镜子,仰视膜拜,叫新娘会新娘。第二次拜访长辈亲戚,他们一个个熟练的做鞋子和枕头。"
(指新娘和新郎)在婚礼上互致敬意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指婚礼上,新婚夫妇互相敬酒。始于唐代,后世受其影响。唐段石成《酉阳杂礼》:“北朝婚礼,青布帘为屋,内外门,谓之鲁青,在此祭奠。”宋·司马光《文公亦舒》:“古之时,夫妻无仪以祭奠。这辈子,我们开始相遇,开始顶礼膜拜。也是合理的,不能抛弃。”《水浒传》第104集:“王庆与段三娘互相拜祭,等等,也是草草完成的。”《儒林外史》第26回:“鲍廷喜带花,穿红,穿?我首先向我的父亲鞠躬,吹喇叭,问候我的公公,我的婆婆.....三次茶后,请入洞房迎娶新娘。无需细说。”
(指新娘和新郎)干杯——结婚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也就是新人在新房喝相思酒。自古以来。“葫芦”的这种用法是分成两部分,两个器皿(葫芦)的把手用七个部分连接起来盛酒,表示夫妻俩会喝* * *,意味着从此成为一体,称为“夫妻”。后人改为杯盏,称为“制杯酒”。宋代有“喜结良缘”的习俗,在床下投灯使其后倾,表示男易女,阴阳调和,有明显的性象征。后来,他也通过“结婚”的方式结了婚。《礼记》:“妇到,夫将入,妇食狱,所以合群,尊卑,亲之。”孔对说:“* * *那些在牢里吃饭的人吃同样的祭品,但他们没有不同的祭品...如果结婚了,就不会有什么不同,会有和谐的意思。* * *监狱有同等级的意思。身合则同,同则盲而不离。”宋梦圆《东京梦录》。嫁女》:“互相喝一杯酒,叫敬酒。喝完了,扔个灯,床下放个花冠。灯翘起来关了,大家就庆祝,然后把账盖了。”宋和吴的《之梦》。婚姻“:”礼官...命妓持双杯,将灯底系红心绿心,行酬礼,然后将灯放床下以求吉祥。”
看望姑姑和姑父
又称“祭奠姑姑”。古代婚礼仪式之一。自周朝以来,根据《李逸世婚记》记载,成为女人的仪式有四个步骤,即女人见她的叔叔,女人喂她的叔叔,叔叔见她,在寺庙见她。也就是婚后第二天,天还没亮,新娘就起床,洗澡,收拾,梳头,穿衣服,到姑姑(公婆)的卧室门口,等待探视。到天亮的时候,舅舅和舅妈分开坐了,舅舅在房间外面的东座,舅妈在房间外面的南座。新娘拿着一个竹制的器具,铺上一条装饰用的毛巾,里面装满了枣和栗子,大步走到她叔叔面前,弯腰把毛巾放在桌子上。拜完,退到原地,再拜。然后退到台阶上,拿了一个竹制的器皿,里面放着肉干和一条装饰用的毛巾,爬上台阶,在北方的酒席上拜了。大妈坐在桌前,收下礼物,然后起身接女的拜。新娘去见她姑姑的仪式到此结束。枣、栗子之类的食物,象征着女性要尊重,要端正。女子喂姑姑,是指新娘洗手后吃长辈的肉,表示对姑姑的孝顺。喝完酒,上完菜,姨妈姨夫用“礼物”向新娘敬酒。还了两杯,姨妈礼就结束了。看到寺庙后,新娘获得了“女人”的身份。后世,女性见到姑姑姑父,依次拜访,父母,客人,朋友,奉上香茗。新娘来访的第三天,她做饭烧菜,这是古代女子给舅舅舅妈送礼的遗留物。唐·《新娘子的话》:“第三天,代替我做饭,洗手,做汤。我没有怀孕,但我丈夫的妹妹应该有菲亚特的味道。”唐诗《闺中献张水部》云:“昨夜婚停红烛,待伯母叔侄临晓堂前。”钟玉龙的《谈杭州》。婚姻。《访堂》:【公婆】坐下收下,站起来就背躬......礼毕,其余叔伯、姐夫、弟媳、弟媳,男左女右,按年龄顺序一起拜。”
苗建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即结婚后至少三个月,新娘必须在某一天被领到婆家的祠堂,以示这门亲事得到了婆家祖上的同意。从此,为了加入副总,你就有了参加祭祀和被祭祀的资格。在封建宗法时代,“拜堂姑舅”“庙见”是成为女人的仪式。如果新娘死在庙里没人看见,男方家会把她埋了,当作“不成熟的女人”。下葬时,丈夫不能执杖送葬,木主不能进男家祠堂。它的出现始于周代,体现了重男轻女的父权制特征。到了后世,三月太长,宋朝的“朱”改为三天庙会。在明代,皇室的婚姻仍然是按照古代的仪式和民间的婚礼。按照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的圣旨,第二天公婆和祖先一起祭拜。私生子的妻子和婚姻,没有必要参观寺庙。“伊利。《史魂里》:“姑舅不在,妇入三月,是菜。”“伊利。”曾子问:“三月在庙里见,叫你老婆。择一日祭糜,也是妇人之义。”郑玄注:“女子若义,有养之礼。”孔书:“若贾(贾逵)、傅(傅潜)在大夫之上,我不问伯母在不在。三月我见了祠堂之后,就不省人事了。”按出版社的说法,庙里接新娘给姑姑(公婆)献一盘菜是两件事,盘菜相当于“拜见姑姑”的礼物。如果一个阿姨和叔叔死了,他们可以一起举行一件事。钟玉龙的《谈杭州》。婚姻。《访堂》:“终于见到公婆了。有公公婆婆的,都要先去庙里拜八拜祖宗,再由媳妇追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