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500字的作文,主题是开阔视野,展示自我。

我喜欢阅读。

如果有人问我:在世界上所有的事物中,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我喜欢读书。是的,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是我心目中的一种快乐和享受。

我喜欢阅读。正如培根所说,读书足以享乐,足以学习,足以求知。当一个人独自隐居,在阅读一本名著时,对书中精彩的描述感到惊讶,这种喜悦也是最明显的。其博学也以时不时与同学争论最为常见,有“天文地理,万物无理,三教九流无所不知”之势。当你说服同伴的时候,你会感受到一种幸福感:读书真好。他的才能也最能体现在判断事物上。书中学到的公理、定律等知识在这里大放异彩,两点论、二分法、二分法都在这里各显神通。

我喜欢阅读。子曰:“知者不如善者,善者不如知者乐。”只有当你感受到读书的乐趣时,你才会愿意努力学习。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共同的朋友。一打开就完全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中。这时,世界悠悠地向我走来。我看到了孔子的智慧和睿智,看到了诸葛亮的智谋,看到了林肯的善良和伟大,看到了莎翁的文笔,看到了鲁迅的笔法,看到了毛泽东的壮志豪情...读书让我在大师们的字里行间磕磕绊绊,很舒服,很快乐。走在先贤们心血的结晶里,认真思考,认真学习,我真的很开心。

我喜欢阅读。书籍令人着迷。他们书写历史,揭示未来。阅读丰富了我的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我倾向于在阅读时寻求内心的指引和生活的镜子。面对一本好书,我在不断地剖析自己,洞察自己的灵魂,顿悟的惊喜,如痴如醉的恋情,未被发掘的经历,说不出的美好感觉,都是美好的。

哦!我喜欢读书,它能让我更加充实。著名作家肖复兴对高中生说:“亲爱的中学生,你可以失去一切,但你不能在你的一生中失去一次青春;赢得什么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赢得知识。“为此,我要珍惜自己千载难逢的青春,抓紧时间学习,读好书来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充实自己。

我的自画像

“一个大我来到了天地之间,哦,一个大我……”唉!别怪我改歌词,因为我胖!人胖了,还会是“小我”吗?

每个人都有爱美之心。我当然为自己胖而苦恼,所以我暗暗下定决心减肥。所以我特别注意“减肥的秘密”之类杂志上的单词,先背下来,然后根据“秘密”去挥汗如雨,但是热了三天,就没兴趣了。

我还有一段关于减肥的光荣历史。听说少吃点能让我苗条,这让我成了宝。我选择了一个“吉日”,开始实施伟大的“节食减肥”计划。我通常一顿饭能吃两碗半米饭。为了让自己苗条,我尽量只吃半碗饭,一天下来都饿晕了。睡觉前,我真的受不了了。我冲进厨房,把能吃的东西往嘴里塞。我太饿了!

但也有人说我胖的“可爱”。每当听到这句话,心里都在暗暗得意,但脸上的表情却是痛苦的。回到家,我自然迫不及待地站在镜子前看着镜中的自己,从侧面和正面欣赏自己。看,我有浓密的眉毛,眨着大眼睛和短头发。“嗯,很漂亮,还不错!”我这样评价自己。看,我的虚荣心这么强!

我生长在一个四面环山的国度,自然有夏天去东山偷梨,春天去西山采花之类好玩的事情。那时的我疯狂狂野,直到现在还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长大了,书看多了,就喜欢上了书里安静的女孩子,觉得她们很可爱。于是我在言行上刻意模仿他们,试图把自己改造成一个“笑起来不露齿”的文静女孩,于是我一有事就对着镜子研究:笑起来嘴唇弯曲的程度——只有上排的两颗半牙露在外面,看起来很安静。但是,我的研究成果应用起来,真的很难坚持两秒钟。说到得意的地方,我会笑得东倒西歪,张大嘴巴发出“哈哈”的怪笑。唉!我真的是一个很难改造的疯女孩!

不要因为我喜欢笑就认为我是一个快乐的人。我喜欢笑和哭。我妈心疼我姐的时候,我就躲在房间里哭,好像受了委屈一样。如果你看那些悲伤的文学作品,你会泪如泉涌。有一次,我看了歌德的《少年维特》,啊!那些眼泪就像“三月的一场小雨,绵绵不绝。”

我经常用手托着下巴思考很多事情。想多了,难免会有点惆怅和惆怅。每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我都尽量甩动自己的短发,挤出一个洒脱的笑容。有时候,我会心血来潮,一个人跑到山上,捡一块鹅卵石,吓吓树上飞来飞去的小鸟,然后得意地打个响指,或者找几个“忘不了过年的朋友”,鼻子底下流着两条“黄河”,来个热闹的“老鹰捉小鸡”。我有“阿q”精神。毕竟世界上没有我过不去的河。为什么我整天闷闷不乐?

我一天天长大,兴趣也一天天变化。唯一不变的兴趣就是读书。我不仅对书感兴趣,还“痴迷”。当我手里拿着一本书的时候,我不会闭上眼睛,直到我看到我的眼皮下沉,不管黑暗。我感觉我已经被一本书灌醉了。看书的时候最希望有瓜子花生之类的零食,美其名曰:“满眼都是,满嘴都是。”

这就是我——一个从来不唱《小我》的女孩,爱哭爱笑,悲伤来得快去得也快。

(摘自南方出版社《初中学生优秀新作文》作者:吴·)

[示例注释]

我想你应该同意这篇文章很有创意。你看,当作者轻松地谈起自己的“减肥光荣史”时,他能够巧妙地表达自己爱哭、爱笑、爱玩、爱美的性格。再看的话,作者详细描述了我爱美爱读书的积极方面,简述了我爱玩爱嫉妒的不好方面,既完整地勾勒了自我形象,又凸显了“我”的可爱。还有文章开头引用的歌词、谚语以及文章中轻松活泼幽默的语言,都值得我们鼓掌!

[阅读样本文本]

我的快乐

人,困了,我的心也被感染了。习惯了学校的生活,我想从这种紧张中挣扎出来,于是我出去散步,寻找我失去的快乐。

整天埋在书里,不知道怎么找到快乐。此时,我的脚不由自主地移到了我家。

我走在坎坷的道路上,踩着辛酸,踩着希望,踩着千百年来祖先的足迹,慢慢走向村庄,仿佛遗忘已久的幸福就在那里,就在我生我养我的土地上。

我突然回想起我的童年:也是这样的天空,这样的小路。一个背着书包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一把大刀,在一堆土上又抓又刻。他的注意力似乎在雕刻一件艺术品和一件美丽的东西。"地球颠簸雕刻泥人,雕刻泥人像瘟神."家乡的童谣,此时还清晰在我脑海里。

小路曲折穿过小巷,进入绿色的田野,雄浑的号角声在我耳边响起。成千上万次,村里的男人们吹响了他们的号角,在祖先耕耘了百年的土地上播种希望,挥洒汗水。他们像松树一样屹立在蓝天绿野之间,向命运和贫困宣战。我记得这首气势磅礴的歌无数次把我从失望的泥潭中拉了回来。想到这里,我的心情似乎轻松多了。

村子里的男人喜欢喝酒。装满酒的大碗,一口气喝完了。然后他们摸了摸胡子,擦了擦嘴。酒融化了一天的疲劳,点燃了他们的生命之火。监狱是灵魂,酒是勇气。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真实的生活。

终于到家了。家里穷:没有电话,没有冰箱;家里也很富裕:有猪,大白菜,黄瓜。平日里,不在家的时候,不能平凡,不能凄惨。但是回到家,家人浓浓的亲情几乎把我融化了。门被撞开了,这家人走了出来,问着问题。平时舍不得吃,都拿出来了;那些不愿意消费的人会破例。我妈捧着我的脸,眼里满是慈爱,我爸直接去碗里夹菜。晚饭后,我和朋友们坐在打谷场上,坐在草地上,欣赏着大自然的美景,在大自然的广阔怀抱中玩耍——多么幸福啊!我太傻了。生活在这样的土地上,难道不是我的幸福吗?

Usana曾说:“我的家乡是一本好书。”我以为没有更准确的理解了。故乡是一部杰作,永远不会有最后一页。我是真的想延长寿命,不是贪图长寿,只是为了多读几页享受我的快乐。

(选自《中考语文十大关键》作者:上海考生)

[示例注释]

没有欢声笑语,但是谁能说这篇文章不是讲欢乐的呢?这是一种特殊的喜悦,这是发自内心的喜悦。只有这样的欢乐才能深深感染读者,只有这样的欢乐才是最值得称道的欢乐。作者在文章中透露的不仅仅是喜悦!那是对家乡最真挚的爱!正是这份爱,让作者紧张烦躁的心情变得舒适愉快,让贫穷落后的农村在作者眼中变得美丽。家乡的土地贫瘠,却也温暖:纯朴的男人,慈爱的父母……这就是欢乐的源泉!与其说作者善于选材、描写和表达情感,不如说他善于丰富地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